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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正台典章制度(暂定本)


    一、总则
    二、工作准则
    三、工作流程
    四、奖惩制度
    五、职责范围
    六、附录


总则

  弹正台乃新战国联盟直属监察机构,形同我国古代之御史台,负有监督联盟人员,举报、弹劾联盟内不法行为的重任。为规范成员行为,更好的履行联盟所赋予的重大职责,特制订以下法规:

工作准则

  1、公正无私、敢于直言。此为第一要则,弹正台所属各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犯。
  2、严肃谦和、言辞得体。不得使用过激言辞,切忌谩骂、嘲讽、讥笑,各员应时时端正一己言行,亦有义务互相提醒。 
  3、严守本分、不得逾权。各员应严格按职责范围行事,不得越权处理,各员之间有义务互相提醒。
  4、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各员应按照工作流程行事,不得随意改变进程。
  5、热情接待、处理及时。对投诉案件不得互相推诿,不得暗自拖延,更不得湮灭证据。

工作流程

  1、取证。对认定的过错证据取证保存。
  2、调查备档。对认定的过错进行调查,并将证据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自我备档。
  3、行动。一般事件由发现人自主决定警告、处罚或弹劾。重大事件应先内部通报。
  4、结果备案。将过程及最终结果交内务人员备案,以备援引、查询。

奖惩制度

  1、奖励级别分为:升官、升位、加俸、通报表扬。
  2、惩罚级别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禁言、谨慎、减俸、留用察看、降位、削官、革职。
  3、凡工作成绩斐然,群众反映良好者,视情况给予升官、升位、加俸等一项或数项奖励。
  4、凡成绩突出,勤于政务的,给予通报表扬。
  5、凡违背工作准则第一条者,视情节给予留用察看、降位、削官、革职等一项或数项惩罚。
  6、凡违犯工作准则第二条者,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禁言、谨慎、减俸等一项或数项惩罚。
  7、凡违犯工作准则第三条者,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禁言、谨慎、减俸、降位等一项或数项惩罚。 
  8、凡违犯工作准则第四条者,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禁言、谨慎等一项或数项惩罚。
  9、凡违犯工作准则第五条者,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禁言、谨慎、降位、削官、革职等一项或数项惩罚。

职责范围

  1、弹正台最高长官现为弹正少弼竹中千兵卫重则,拥有弹正台内部最高的权限,具体负责领导弹正台的工作,协调属下官员,裁定弹正台内部的重要事务,监察、弹劾联盟中不法行为。
  2、弹正少疏:负责监督、弹劾联盟中的不法行为,直接向弹正台最高长官负责,有直接口头警告权。 
  3、弹正内务:负责弹正台主页和论坛的维护,弹劾提案、证据的备份整理,弹正台官员政绩、过失、处分记录的保存。直接向最高长官负责。
  4、弹正巡视:监察联盟各公共论坛,采集取证,对于其他弹正官员的疏忽遗漏,起到补遗缺漏的作用。向所属弹正少疏负责。有权对弹正人员的不正行为进行监督提醒,必要时可直接向最高长官汇报。

附录:

  弹正台弹劾提议处罚级别:
  官位者:追放、剥夺官位、削官、降位、连带、谨慎(一周以上)、禁言(一周以上)、减俸、书面致歉。
  白身者:追放、剖腹、连带、谨慎(一周以上)、禁言(一周以上)、书面致歉。

  弹正台自主处罚级别:
  官位者:谨慎(一周以下)、禁言(一周以下)。
  白身者: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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