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又翻出以前看过的《浮世理发馆》无意间发现一个之前不曾注意的细节。
原文如下:
“维时文化八年辛未皋月十日,在理发馆闷坐等着的时间以本町延寿丹及江户水的两种贾客的身份,式亭三马戏题。”
周作人的注释如下:
“三马于著作之外经营商业,为京都田中宗悦经售延寿丹,又制江户水发售,为化妆水之一种。”
似乎在江户时期的戏作作家一般都兼营商业,而且也多在自己的小说中为之做广告。而所销售的商品大多是丸药和丹药。为此查了同一时期的其他戏作作者。如《八犬传》的作者泷泽马琴,山东京传等等。但似乎并没有太多此类信息的记载。那么:
1,写作之余兼营商业只是式亭三马的个人行为,还是那时很多的戏作作家的普遍行为?
2,一般情况下他们在社交场合是以何种身份出现?(商人?作者?)
3,如果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那是否说明当时戏作作家的收入颇为窘迫,以至需要兼营商业来支持创作?
4,读者在书中看到类似的广告是什么反映?
5,该种商品真的会因为小说的畅销而畅销吗?
希望各位达人指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3 22:04:56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