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永恒不变的标准是不存在的吧?
提醒一下:
本论坛的讨论决定话题以国史为主,包括除日、韩、琉球史以外的世界史。
而且要求跟贴都言之有物,以往很多时候管理尺度比较松.
这次对这个题目我先观望,但是茉莉曾经锁过一个同样内容的帖子,原因我相信大家明白.因为这个问题很容易牵扯到比较敏感的事情.
大家在这里混,能继续混,不是你我有多高明,而是都在官方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潜规则也好,显规则也好,反正有规则支着.要是非弄的都没的玩才收场就没意思了.
本文就是说原则,决不是针对楼主.
第一部,历史形态:汤因比先生在第一部分中提出了一个理论,研究历史以文明为单位研究较传统的以国家民族尤其是国家为单位研究要优。我个人非常赞同此观点。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近代西方文明发展的产物,近代一系列国家主权和法律原则是由法国人让博丹和荷兰人雨果.格劳修斯提出,我们如果以现代的民族国家为范围去研究古代的历史,免不了要不断涌现出笔墨官司。我们研究历史也好,读历史书也好,有一个原则应该是由前向后,由古至今。但是很遗憾现代研究历史,都是带着后世的原则向古代推演,带着的是更多现代的利益取向,这个是令人遗憾的。 我们如果从古代开始研究历史,那么无所谓法国史,中国史等等,有的应该是西欧文明史,中华文明史等等。真正的法国史应该是等到法国民族国家逐渐形成了,甚至说从墨洛温王朝或者查理帝国开始都十分勉强,前者似乎更接近于日耳曼蛮族史的一部分,后者则包括了德国和意大利的历史,如果这样说起,似乎真正的法国史实际要等《凡而登和约》签定后才能开始,但是这无意对法国史学界的自尊心又是一个打击。 但是我们尊从希腊人和中国人的原则去看历史,很容易得出文明,才是历史研究最好的载体。希腊人把不说本民族语言的国家统称为蛮族,实际上就就是一种文化代替血统的划分。同样中国古代也是遵循一种华夷之分的观念,但是区分华夷的同样不是血统而是文化。国家民族受到地域的局限,受到业已存在的局限。我们以罗马文明为载体写史,前后收放自如,上下有序,但是以意大利为载体写史,则在古代罗马部分有相当的尴尬,现代意大利人以罗马文明自豪,但是我们知道意大利在欧洲很长一段时间只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其历史中是充满了割裂的,可以说罗马文明和中世纪的意大利很难有太大的关系,实际上,罗马文明史的研究和中世纪及以后的意大利史分开研究是更为妥当的,因为考虑到文明传承的破裂。而中国的情况比起意大利来说好很多,可以说从大的方面讲中华文明史和中国史的两个大圆是基本重合,但是当中一些微细的不同仍然引发了无尽的麻烦,典型如高句丽史的问题,毫无疑问,这个历史是重合在中国和朝鲜的历史当中,两方都想把其据为己有,但是对双方都是难以让步的。高句丽历史是朝鲜历史上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起部落活动的大部分范围是在中国东北地区,从现代民族国家为出发的历史看,此段历史相当尴尬,但是毫无疑问这段历史是东亚文明或者说中华文明史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说,其被包括在一个大圆中,非常的安全稳定。 现代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历史造成了无数混乱冲突的小圆,但是文明为基础的历史却形成了和谐的几个不侵犯的大圆。埃及古典文明,希腊——罗马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在埃及土地上虽然处在横向的同空间,但是纵向的时间上却互不干扰的。但是在横向上埃及史却会同利比亚史,埃及史,巴勒斯坦史,苏丹(努比亚)史这些必然导致冲突,而我认为历史学研究被这些冲突所迷惑是悲哀的。 从一般国民的历史教育来看,历史的确应该服从现代民族国家的要求,但是进入了高等教育领域,我个人还是主张更多的就史论史,比如某些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其实可以归之到伊斯兰文明史当中去,唐朝和阿拉伯在中亚的争夺,不应该和现在中国的主权问题扯上太多关系,否则是很无聊的。以上是我对汤氏理论的一点加强和引申。而汤氏的关于各个文明的一些总结性的评价和定义,我个人是大部分接受,或者说也很难有过多的疑问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