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新战国联盟论坛 http://www.newtenka.cn/bbs

国内最大最专业的日本战国历史研究论坛
共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3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南北朝时期庄园制解体浅探

1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5-14 21:15:36

一、动乱对庄园的冲击
作为日本中世社会土地所有形态的庄园公领制,在白河、鸟羽院政期逐渐定型,而在镰仓时代彻底完成。但在镰仓中后期,由于抵抗“蒙古袭来”的需要,幕府把守护的军事动员权限扩展到所谓的“本所一元地”,因卷入流通经济而日益贫困的地头御家人,也加紧了对庄园的侵夺,大搞所谓“地头请”与“下地中分”。没落的地头御家人,和在生产力发展中壮大起来的庄官名主,逐渐“恶党”化,同庄园对抗,以期实现其树立领主制的愿望,使庄园制发生动摇。这些动向,通过南北朝的动乱,变得更加激化了,从而带来了剧烈的社会变动。

在内乱中,对于庄园领主而言,散在边远地区的庄园所职已经难以维持,而各国的守护,以及在内乱中成长起来的国人领主,都致力于构筑“一元化”的领地支配体系(相对于所谓“职”的体现而言)。关东,九州和北陆等远国的庄园,就算被他人夺占,也不可能象镰仓时代那样,可以向幕府控告,通过公权力来收回所领权益——当时的幕府忙于应付内部的分裂,以及时时等待机会狙击京都的吉野小朝廷,拉拢有力守护,给予其种种方便尚且不及,哪有闲心来关注庄园领主呢?况且,照顾了庄园领主,肯定要损害到当地武家势力的利益,这可是万万划不来的亏本做法。所以说,除了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建以自己根据地为中心的所领权力一途之外,别无他法。

这样的变化,给予被称为“本所”的中央庄园领主以极大打击,特别是象八条院、长讲堂这样的皇室私领及“殿下渡领”(摄关家领),这些庄园群大都是通过二次寄进而成立的,夹在中间的一般公家、寺社,即所谓“领家职”在内乱中由于势单力薄,受到了沉重打击,上级领主又因为没有直接庄务管辖权,只是坐待收取年贡得份,而对此无能为力。所以,动乱对他们的打击最深。

但是,就算拥有直接庄务权又怎样呢?室町幕府为了军事动员需要,以及拉拢诸国有力武士,大行“半济”政策,最早的半济行于足利义诠粉碎南朝“正平一统”不久后的1352年7月,幕府在近江、美浓和尾张三国设置了武家地头的本所领,“当年一作(一年的收成)可预置军势”。一半作为兵粮米,一半应交还本所。此法令虽然摆出了一副保护庄园利益的和善嘴脸:“若预人寄事于左右者,一元可返付本所”(1)。但很难想象类似佐佐木和土岐这样的“婆佐罗”大名们真会好好的遵令施行。半济令的最终形态,就是足利义满登台后,由管领细川赖之发布的所谓“应安的大法”,此法虽明确规定皇室、摄关家领以及“寺社一元佛神领”。“曾不可有半济之仪,固可停止武士之妨”(2),但凡是有武家设地头的诸庄园,其年贡都被武士们合法且永久的折半吞并了。此举更加促进了守护领国,国人领主制的形成,使庄园制“职的体系”进一步瓦解。

以下就以东寺为例,看看动乱期寺社领主庄园领有的推移。东寺是真言宗的名刹,深受历代天皇的皈依,因为其位置正当京都西南的交通要道,所以足利幕府对其也较为重视,即使如此,在庄园支配上它依然受到了沉重打击。从《东寺百合文书》看,至少在动乱初期,东寺尚知行有71庄以上的庄领。其中象后醍醐天皇在1326年“施入”的最胜光院领20庄,1330年寄进的宝庄严院领12庄那样如上所述只挂着空头本所职名衔的庄园群,在内乱的狂澜中大多落得有名无实,丝毫收不到半点得益。

但是,即使拥有庄务权,且支配日久的庄园,也相继的陷入“不知行”的局面,到内乱大体终了时,东寺尚能维持的庄领,只剩下了在京都近郊未置武家地头的“一元领”山城国拜师庄、上野庄,摄津国垂水庄、大和平野殿庄。以及由足利尊氏、义诠父子寄进了地头职的山城上久世、下久世庄、九条女御田。另外,还有在镰仓时期搞了下地中分,得到了半分一元知行的丹波国大山庄,伊豫国弓削岛庄、播磨国矢野庄、备中国新见庄等。但即便如此,这些庄园大多数都象丹波国大山庄一般,仅剩的一些年贡由于守护的侵夺征占,能真正取得的得分已如残汤剩菜。东寺属公武敬仰之名刹,武人们对其领地下手多半还要畏惧三分,其情尚属不堪如此,一般公家寺社之陵夷,可指掌而知矣(3)。

二、加地子名主的成立

在社会深层,推动着庄园制动摇的根本原因,并不仅是动乱这一外在因素,更重要的是庄园内部构造的转换,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名”的解体和加地子名主的出现这一点上。

首先,简单谈谈“名”构成的性质。“名”首见于史料中,据稻垣泰彦先生的推测,是在932年的某件《丹波国牒》(《平安遗文》第240号),其要旨大体如下:因丹波国余部乡本无土地,同乡百姓的口分田皆自他乡班给。因此,此乡赋课之调绢,亦由受班田口分田之当乡“堪百姓”“播本帐平秀、势丰等名”担当,但因平秀等今年亦怠于此役,故到交清为止,“检封”其稻。其中的“堪百姓”之意无非堪当赋役之百姓的意思,此处恐怕指的就是“田堵”。“播本帐”据稻垣先生的意见,是青苗簿或检田帐一类的东西。(4)我们可以认为:“出现于十世纪的名的构造,是以富豪层的营田为中心,将其周围百姓通过代纳——债务关系加以吸纳的纳税承包制度”(5)。这种关系,就是所谓的“田堵——负名”体制。

这样,我们可以知道,名田制度自其出现以来,就决不是铁板一块,与其认为它是一块完整的土地,毋宁说它是一个抽象的征税单位(6)。名的构成虽不相同,如畿内近国多为所谓“均等名”(7)。而关东、九州等地,名的机能便明显的未发达,在当地的庄园、公领上郡、乡的痕迹还相当明显(8)。但是,它是以名的承包者——名主为核心,和名附属的作人构成的复合经营体则是无疑的。

镰仓时期,日本的农业生产力有了长足进步,不但作物的品种得到了改良,锹、锄、镰等优良农具也得到了普及。在肥料方面,除了人尿外,刈敷(将草埋入土中腐烂,增强土地肥力)及草木灰肥也得到了应用。耕作上,畜力和水车的使用也广泛起来了。作为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在畿内近国及山阳地方,在割稻之后,开始轮作麦及作为灯油原料的胡麻之类的经济作物。到了南北朝,室町初期,这样的二毛、三毛轮作就更加普及了。在应永外寇后来日的朝鲜使臣宋希璟在途径摄津时目睹了当时畿内近国的农村生产力水平:当地的农家在秋收后种植大麦、小麦,到此年初夏收割后再植水稻,秋收刈稻后再植荞麦,至冬收取,“耕地一年三刈谷”(9)。而庄园年贡的一个特征就是,只按籍帐收租,一般不征“新仪”。但当时庄园领主即便征收“新仪”,也往往被农民斗争给打压下去。这样,一方面生产力有了发展,一方面年贡数额则趋于定量化。这样的趋势带来了两个结果,一是名附属的作人之“作职”开始走向安定,换句话说,即家庭式的小生产开始成为可能。这是因为,这种趋势使旧名这样的父家长式复合经营体出现了新变化,原来在庄园内不拥有自作经营地,而“请作”一色田及名田这样的作人逐渐摆脱了“浮浪”的境地而定着化。而原来处在隶属地位的“下人”。“所从“也开始自立,于是小百姓名开始大量出现了。其二,留在名主、作人手中的剩余得分开始增多。从镰仓后期开始,这些剩余得分的所有权就变成了买卖的对象。这一部分得分被称为“加地子”,其所有权就被成为“加地子名主职”(10)。

试举一例,山城国上久世庄1352年的《松御前卖券》中,记有田地而反半卖得四贯文,买方则买得名主职得分一石五斗(一石二十斗,一斗约十五公斤),作人须向买主交清此项。也就是说,二反田中,一石五斗的加地子作为买主的权利象征被明确显示,并通过出售这一行为切实由买主掌控(11)。

这样的加地子“名主职”,同一般的名主职的意义已经不同,它已经不带任何行政意义,而只是这一块田地上的权利标记而已。“加地子名主职”的称法,也只是学术研究上的一种便宜叫法罢了。

因为这种“名主职”只是一种经济收取权的缘故,且不妨碍正常年贡的征收,所以庄园领主并不能加以制止。所以说,把这种权益向庄外的团体和个人出售,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所以这也为土仓借上等金融业腐蚀庄园提供了窗口。而有力的名主百姓也通过加地子名主职的集积,走向地主化了。如南和泉的熊取庄的有力百姓中氏,其遗存下来的近一千余张文书,基本上都是中氏及其子孙为僧的根来寺未寺成真院所买集的此类加地子得分权(12)。其中十五世纪的比较少,大都订立于战国时代的天文——永禄(1530年代——60年代)期,虽然这个例子举得比较晚,但这一趋向确实是从镰仓末、南北朝时期开始的(13)。

当然,这些“加地子名主职”的持有者并没有完全的寄生地主化,不过,这样半租佃半自耕的新型名主已经在畿内近国地区广泛出现,同“小农自立”一道,带来了中世后期村落构造的大变动。

三、“总”的形成与农民斗争

“加地子名主”的大量出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说明了庄园内部确实存在着既担负年贡,又缴纳佃租料之后依然能够维持生活的小百姓。中世初期的弱小农民,为了补足粮食和维持再生产的作物的不足,只能以前述“散田请作”的方式向名主借耕,或从属于名主之下,转而要承担各种劳役。不维持这样的保护——被保护的关系是不能把生活维持下去的。即使如此,农民的生活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下依然是不能安定的。卖身为下人,流亡他乡是家常便饭。如北条泰时执政时代发生的“宽喜大饥馑”中,伊势某庄十日间就饿死六十二人,饥民们结群冲入寺院,甚至走在京都大路上的公卿行列都遭到了袭击,某前大臣在鹰司河原被饥民剥去衣衫,只得光腚归宅(14)。

与此相比,到了十四世纪,特别在畿内近国,由于治水技术的改良及前述施肥、耕作技术的进步,使作物产量得到了稳定,虽然这个时代由于战乱频仍,农村时常被卷入战火之中,北畠显家第二次上京时,其所部“无惭无愧之夷”,肆行劫掠,沿途二三里之内被抢得“在家一宇不残,草木一株无余”(15)。各国守护还滥征人夫,1362年若狭守护一色范光出兵丹波时就发出“寺社所领地的庄官、沙汰人须急驰前来”的命令(16)。此外,“割田狼籍”、放火等事数不胜数。即使如此,农民们通过艰辛的劳作与斗争,仍然保持了生产力发展的势头,使独立的小经营和加地子名主的继续成长成为可能。同时,战乱的扩大深化,也要求百姓必须团结起来抵御外来威胁。这样,村落的结构就开始发生变化了,在先进地域的庄园,围绕村民生活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旧名主已不可能一手遮天,小百姓们作为独立的经营者,在村务上也逐渐开始有了相应的发言权。“村”作为包括名主、小百姓的“家”的联合的性质明显更加鲜明了。山野的利用,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维持,盗窃、与他村的冲突,作为村中祭礼行事费用来源的神田的经营,作为村中祭礼行事的指挥机构“宫座”的头人们的选定,村共同体负责人的选定,以及如何应对庄园领主,武家势力的年贡、劳役等种种事务,都由名主及小百姓们在作为村落信仰中心的神社,寺庙中集会商议。这样的村落共同体,就是所谓的“总”。

下面,就以播磨国矢野庄的总庄一揆为例,看一看团结起来的民众不屈不挠的战斗力。矢野庄如前文所述,属东寺在动乱期好不容易保有的重要领地,在镰仓末期,这里就发生了猖獗的“恶党”活动,更准确的说,是庄官的领主化运动。当时此庄的公文,御家人寺田范家(入道法念)“率数百人恶党等,打入别名方,烧毁政所以下数十宇民屋,致刃伤,夺取数百石御年贡等、构城郭,笼置当国他国恶党等,致种种恶行之条,近邻惊耳目,国中无其隐者也”(17)。寺田此举太过横暴,因而被人目为“都鄙名誉恶党”,最后被庄民和庄园领主联合一致,赶下了庄官的位置。

内乱中,矢野庄的农民运动开始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1335年,此庄就发生了代官排斥运动,之后庄民数次向庄园领主发难,要求减免年贡,如1367年为求损免,向东寺提出了四十六人连署的申状,这种连署起请文在斗争中被广为运用,如庄官胁田昌范胡乱没收百姓田畠分赐亲随,就被农民们以这种形式控告。这种“一味同心“团结一致向庄园领主集体抗争的作法并非是动乱期间才有的,早在镰仓中后期就广泛存在并有一定的发动模式,是社会承认的通行惯例(18)。而1377年的庄家一揆,农民的斗争已经脱出了庄园领主所默许的范围,甚至把守护势力也卷了进来,历时一年的激烈抗争充分展示了农民为了维护正当权利而奋起斗争的勇姿。

事情始于1359年,是年东寺信任代官祐尊来庄着任,此人在庄照例没收百姓名田,肆意役使百姓为之劳动,又无视惯例加征年贡,百姓多次上文控告寺田的不法行为,庄园领主方却置若罔闻,如此二十余年,百姓们终于忍无可忍了。这年年初的一月十四日,百姓们奋起逃散,并且向东寺提出了控告祐尊不法的申状,其中声言:“代官之非法已二十余年,其中最难忍为肆意使役百姓之事,只要代官继续滥行非法,我辈就不归庄内”(19)。但庄园领主仍不重视,由于申状十八日才送到,他们还认为农民不按正规的“逃散”作法进行抗议,真是胡作非为。到了二月末、三月初要春耕的时候,在三月二日,另一名代官田所家久报告了庄内的荒状:不仅无人耕作,麻也没人种,麦地被弃置无人管理,任由鹿马践踏食用。这才让庄园领主大为惊骇。事已至此,东寺方面急忙派使者赶赴现地调查,十三日使者回报证实了田所所言非虚,就急忙在十八日再派使者下庄,答应不追究百姓逃散之罪,代官自当撤换,晓谕百姓回村耕作,使者花了二十余日奔走庄内,总算在四月八日完成使命复归,东寺这才放心。

到了八月秋收之时,东寺满以为今年总算能太平无事的收到年贡。不料,前代官祐尊写来一封胁迫信,要求寺家下令百姓同祐尊讲和,若有不从者就予以逮捕,并且刈取其田地内一切作物,祐尊扬言自己有当国守护做靠山,这样的事可以轻而易举的实行。这样,就算是东寺一般的大寺,也不能对祐尊的要求置之不理。东寺在九月中旬派使者到庄内向百姓做工作,让祐尊复任。百姓们当然不肯答应,事态再度陷入僵局,祐尊极力主张对百姓进行镇压,而百姓们的立场也很强硬,一点也不动摇。到了十一月,百姓们再次“一味同心”,拒交年贡,东寺竟允许祐尊采取暴力镇压。十二月二日,祐尊带领守护赤松氏的被官及一族,召集恶党数十人,对集会中的百姓进行袭击,冲入庄内破坏民宅,劫夺资财。并把百姓三十五人强行带到河滩上,周围由守护的军兵数十人守卫,并燃起熊熊篝火。祐尊强迫百姓书写服从自己的起请文,谁不肯就关谁进监牢,即便如此,百姓中亦无一人屈服。事已至此,东寺只得在十二月十二日将祐尊停职,并允许百姓今年直接向寺家交纳年贡。二十三日,寺方收到年贡钱十六贯文,在四日后正式决定解除祐尊的职务。百姓们通过一年的不屈斗争,终于取得了全面胜利。(20)

四、恶党与“异形异类”

守护、国人领主依靠武力侵犯庄园,幕府已不可依赖,在地的总百姓又进行剧烈的抵抗,庄园领主不得不开始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建年贡收取的体系。但是,虽说他们并不是只能袖手旁观,现实中他们已经没有这样的力量了。若是畿内近国的寺社本所一元领还容易,但此外的所领,远地自不必言,就算是畿内近国,也难以加以直接支配了。

在这个时候,撇开已述各种各样促进庄园解体的要因不谈,从镰仓后期开始频繁活动的“恶党”也愈发猖獗了。

“恶党”是当时庄园领主对在地发生的反本所运动的概称,关于“恶党”活动,目前史学界有两种观点,这里仅作一简单概括,第一种主张多由石母田正、永原庆二等领主制论的学者所提出,他们将恶党蜂起的本质定性为镰仓中后期逐渐形成的在地领主及村落住人对庄园制支配秩序的抵抗和挑战,从中世后期地域封建制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对此一事象进行考察,他们虽也承认恶党活动构成的复杂多样性,但认为其主体由彻底组织了庄民住人的在地领主构成的,这种“恶党的武士团”是地域封建秩序形成期的一个过渡阶段(21)。他们在内乱中逐渐充实了组织,形成了地域联合,最后在向守护、国人一揆体制的形成过程中消亡。另一种主张则是由向来在中世史领域有着独特观点的黑田俊雄所倡导,他注意到恶党活动的广泛多样性,上到武士、僧侣,下有乞食、清目、非人等差别身份者,与领主制的研究者相比,黑田先生更重视从恶党集团的行动原理来把握其性质。并且,因其活动舞台多为山野河海,及同市场关联的节结地域,特别强调了其非农业民的特性(22)。网野善彦则继承发展了黑田先生的观点,他更指出镰仓末期到南北朝时代,是日本文明的一个转换期,是从浮浪——非农业到定居——农耕文明的转换期,而“恶党”的行为,正是失去了“圣”的性质,逐渐走向被差别——贱视的非农业民对农耕社会的反击(23)。

虽然说,以石母田、永原为代表的领主制论派学者同黑田一派的学说各有其体系,我们不能张冠李戴的随便套用,但我们确实可以认为两派的分析都揭示了恶党活动所体现的特性的一面。这一点可以从恶党活动的重要史料,播磨国的地方志《峰相记》的相关记录中可以窥见一班:在正安、乾元年间,当地的“恶党”,“诚为异类异形”,穿着柿色的单衣,戴着女性才戴的六方笠,不穿直垂、袴、不戴乌帽子,拿着无柄或是少鞘的太刀、竹长柄(24)、樶棒(25),蒙面,不着大铠、腹卷,常以十人、二十人为一党,哪里有争斗就聚集而至,其性反复无常,并且好赌博,常为盗贼之事。1319年春,六波罗探题调山阳、南海十二国的军兵镇压西国恶党,使得恶党活动一时销声匿迹,但到了正中、嘉历年间(1324——29),恶党又再起,这次的恶党骑着良马,以金银镶嵌的铠甲装身,其势达50——100骑,使守护武士也恐其威势,不敢征伐(26)。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上述两种恶党之间的差距。

恶党对庄园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在所谓“寺社本所一元地”的场合可谓尤甚。如东大寺伊贺国黑田庄,其下司大江氏联合庄民及同国御家人服部持法,在庄中构城郭,“刈取作稻,追捕民屋,抑留年贡“。本所上告镰仓幕府,幕府却称因其为本所一元地,应由本所自行管理,要么就允许幕府设置地头,弄得东大寺进退两难(27)。并且就算是守护,竟也有同恶党互通声息者,这样就更加剧了庄园制的危机(28)。

五、代官包税制的出现

这样,无力经营庄园的庄园领主,为了有效收取年贡,遂采取聘用专门人员担任庄园代官,承担一定税额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能和镰仓中后期已经广泛出现的“地头请“相提并论。

如东寺领近江国三村庄,其本来年贡、杂公事额为米三百石、油一石六斗、粗草席300枚。在1380年订立了包税契约,承包方包纳年贡80石,其中14石作为代官酬额不必上交。

请负代官是由什么样的人构成的呢?一是守护被官或有力的国人、地侍,二是京都的典当业金融业者,三是当时禅宗寺院中的财务僧侣“东班众”(28)。基本要通过自荐,或他荐的形式向庄园领主“投标”,庄园领主考虑其资格后,觉得信得过,则订约成立。基本上,要做包税代官,不仅要能同守护、国人搞好关系,在意外之际不能交足年贡的时候,也要设法调足钱粮如约交纳。所以,以上所举的三类人无疑是较为适合的。

一般来说,请负代官的任期以五到十年为多,并且就庄园领主的立场来说,为防止他们在庄中形成势力而尾大不掉,任期是缩得尽可能短为好的。试举一例,如东寺领周防国美和庄兼行方,在1393年,在平井入道的中介斡旋下,由沓屋带刀左卫门尉成守作为包税代官,包税额为四十石,关于承包期限间,沓屋方主张十年,而东寺方主张为五年,当前亦定为五年。平井入道,是其时守护大内义弘的重臣,沓屋恐亦系大内氏被官人。而且还由伯耆房作为担保人,这个伯耆房是在京都室町西洞院拥有店面的“有德家主”,可能也是和大内氏有关系的土仓业主罢(29)。

代官包税制,在庄园制动摇的南北朝到室町时代被广为推行,这个方式确实为庄园本所势力起到延命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这无异于放弃领主权。所以,到了室町时代,庄园领主对庄园的支配更是自动名存实亡了。

六、结语

在二次大战的硝烟尚未散尽的1947年,松本新八郎先生在《历史评论》的二卷八号发表了《南北朝内乱诸前提》一文,此文是先生提出的南北朝封建革命说的首倡,松本氏认为平安时代到镰仓时代的社会经济基础为古代家族、父家长制的大经营,本质是奴隶制的,但通过镰仓末——南北朝的内乱过程,旧的名解体,独立的小农民广泛展开了村落结合,开始向乡村制发展,故此,庄园制的衰退,及镰仓、室町幕府的一亡一兴,是一次“革命”的社会变动(30)。

松本先生的观点,受当时条件的局限,并不能称得上是完全正确的结论,尤其其农业中心论观点,在目前学术界广泛吸收了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社会学诸学科研究成果,掌握了更为丰富的社会安定事象的基础上,是颇值得商榷的(31)。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松本先生的研究成果,还是抓住了旧庄园公领制解体的一个实质性原因。

虽然在室町幕府体制稳定的义满、义持时代,庄园领主得到了一定喘息,并且在半济令的框架下,得以保全了其直辖地(本所一元领),但庄园实质已经今非昔比,年贡或为守护国人横夺,“半济”余下的部分由于代官包税制的推进,也不可能做到一手掌握支配了。而此时的国衙领,更被编入了守护的领国之中,名存实亡了。而团结起来的百姓的反领主斗争则日益炽烈,以上各方面,使庄园公领制远远的偏离了其应有的原貌,而逐步走向崩溃。





注解:
1、《建武以来追加》观应三年七月二十四。安田元久等编《从史料看日本的发展》中世编 P276 吉川弘文馆 1958
2、《建武以来追加》贞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历史学研究会编《日本史史料》2 中世 P298 岩波书店 1998
3、永原庆二《大系日本的历史6 内乱与民众的世纪》小学馆丛书版 P117 1992
4、稻垣泰彦《律令制土地制度的解体》,收入竹内理三编《体系日本史丛书6 土地制度史1》P144 山川出版社 1968
5、户田芳实《日本领主制成立史》,竹内理三前引书 P145
6、如兴福寺领大和国池田庄,是由2町大小的11个名组成的著名庄园,其中只有几个名是以名主房屋为中心,耕地比较集中,余下的几乎都是散于各坪,用水也不统一,见稻垣泰彦《中世的农业经营与收取形态》,收于《岩波讲座中世史 中世2》1976
7、如兴福寺大乘院领大和国出云庄,此庄共有耕地32町2反,除9町2反的给免田外,所余23町名田由庄园领主均分给16个小名主,竹内理三前引书 P306
8、网野善彦《中世再考——列岛的地域与社会》P150 讲谈社学术文库 2000
9、《老松堂日本行记》(村井章介校注 岩波文库本),此据佐佐木润之介等编《概论日本历史》(吉川弘文馆 2000 ) P16日译文
10、加地子本指在庄园和公领中,领家——下司——作人复合领有的情况下,实行耕作者向土地实际支配者支付的“作德(得)米”,可以说是一种佃租料,很明显,中世后期的加地子的意义有了新的引申。参见安田元久编《日本史小百科 庄园》 P103 东京堂 1993
11、永原庆二前揭书P119
12、中氏利用这一关系,成为根来寺的所谓“氏人”,根来寺作为室町战国期一地域权力,根源即在于此
13、池上裕子《日本的历史10战国的群像》 P207 集英社1992
14、网野善彦《蒙古袭来——转换的社会》(日本的历史10)P10、20 小学馆文库本1974(2000再版)
15、《太平记》,转引自佐藤进一《日本的历史9 南北朝的动乱》P166、167 中公文库1974
16、吴廷缪编《日本史》P158 南开大学出版社 1994
17、《东寺百合文书》を函正和三年十一月南禅寺领播磨国矢野庄别名杂掌觉负申状,转引自注2书P172
18、入间田宣夫《日本的历史7在武者之世中》P240 集英社1991
19、现代语译见伊藤喜良《日本的历史8 南北朝的动乱》 P270 集英社1992
20、事情的大致经过参照伊藤喜良前揭书P265——273
21、永原庆二《中世的内乱与阶级斗争》(《日本封建制形成过程的研究》岩波书店 1961 )
22、黑田俊雄《恶党及其时代》 (《日本中世封建制论》东大出版社 1974 )
23、网野前揭注14书,中世的职人、非农业民,多通过供御人、神人制同有力寺社、天皇家联结起来,从而得到全国关渡、津泊的免税通行权,专卖权,并以此为凭借,独自设关征收通行税。因为他们同本身具有宗教权威的天皇家、有力寺社有关联,所以也大有“神的使者”的圣职系属性,参见同氏《日本中世的非农业民与天皇》岩波书店 1984
24、不明,基于内乱期枪已经开始使用,故此这可能是日式长枪的起源,此仅为武具史门外汉的笔者的推测
25、一种尖头硬棒
26、伊藤喜良前揭书P980,黑田俊雄《日本的历史8 蒙古袭来》中公文库2004新版 P416——450
27、黑田前揭注26书P420
28、永原前揭注3书P125 关于东班众的详细论考,请参见今谷明《东班众的世界——室町幕府的财政与庄园政策》(见同氏《战国期的室町幕府》 角川书店1975,讲谈社学术文库版2006)
29、永原前揭注3书P126
30、黑田俊雄《中世史序说》,《岩波讲座日本历史 中世1》 1975
31、相关论点,请参照网野善彦《日本的历史0 “日本”是什么》一书,讲谈社2001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3 10:23:00编辑过]
2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5-14 21:24:02

首先鸣谢老万的友情全文录入,因为目前还没有时间,只是修正了一些明显的错别字。待有空再进行补充和修订。目前暂作为初稿写定。

本文刊载权属于越后上杉家。

共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3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08 NewTenka.Cn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6037601号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1.0
Processed in .07813 s, 4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