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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译:镰仓后期的政治过程

1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10-20 15:48:30

作者:原东京大学史料编纂所所长新田英治,原载《岩波讲座日本历史 中世2》(东京岩波书店1975) 转载请注明出处。

前言

继上横手雅敬《镰仓幕府与公家政权》(本讲座中世1)之后,本文被赋予了弄清镰仓后期的政治动向的课题。这里所说的镰仓后期,指在幕府政治方面从开创了得宗专制之道的北条时赖死去和北条时宗接班开始,在公家政权方面则以后嵯峨上皇死后所谓的“两统迭立”开始,到幕府崩溃为止的这一段时期。概观一下这个时期的幕府政治的动向的话,首先可以指出,时宗继承了父亲时赖的路线,使幕府政治越发朝着得宗专制的形式转变(一、从时赖到时宗)。接着,以蒙古袭来为契机,幕府在“异国警固”的名义下使公家政权承认幕府对本所一圆地的住民动员与兵粮征收的权力。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国衙的机能被守护吸取,幕府的统治权和支配圈显著地得到了强大和扩大;为强化防卫体制,北条一族将要地所在国的守护职集中于自己手中,得宗强化了对一族总领制的支配;因此更加促进了得宗专制政治。与之同时,北条一族及得宗被官(御内人)一边控制了军事和交通上的要冲,一面在全国扩展了领地。不过,这同时也使北条一族与外样御家人的对立变得不可避免。另外,在这个时代,也不能忽视由于货币经济的发展,分割继承制的推行与御家人役的沉重负担,失去领地的弱小御家人逐渐地增加了这一点。在幕府尽管再三地执行御家人保护政策,蒙古袭来以后这样的倾向却越来越明显的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为了防备不知何时会再现的外敌侵略,最终幕府到崩溃之日也不能放松军备,而其负担使御家人们深陷苦海。这也正说明了蒙古袭来的外压决非是象夏天的骤雨那样云消雾散后就什么也没有留下,而是给予了以后的日本社会很大的作用力及影响。这样一来,与北条氏存在对立的有力御家人和对幕府拖延蒙古合战恩赏的行径不满的穷困、弱小的御家人逐渐背反幕府。此间的政治动向,本文将从(二、蒙古袭来)到(三、得宗专制政治的进展),试作一考察。

一方面,在京都的朝廷,后嵯峨上皇死后,皇统分裂为持明院统与大觉寺统,围绕皇位,两统之间不断地重复着争斗。并且,不管本身是否愿意,幕府也被卷入了皇统争夺的旋涡中,公家的不满向幕府集中了起来。(四、皇室内部的对立与两统迭立)一节将试述此间的经过。从这样的不满与基于通过蒙古袭来以后幕府的支配权限的强化和扩大,朝廷将不免沦为幕府的附庸的危机感出发,最终发展到了后醍醐天皇为中心的势力谋划倒幕的密谋的地步。其结果,经过正中之变、元弘之变,反幕府势力逐渐地牢固团结起来,而且由于幕府的支柱御家人的离反,幕府最终崩溃。关于这一时期的动向,将在(五、后醍醐的亲政与镰仓幕府的崩溃)加以叙述。

不过,关于镰仓后期的公家政治,不象幕府政治,如本文所引用的一般,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得以借鉴参考。而基本停留在三浦周行《镰仓时代史》(1907年,1916年改版)与《日本史的研究》(1922年)的阶段。不过这个现状,最近通过桥本义彦,网野善彦等人的研究,方始得到打破。

一方面,关于朝廷和幕府的关系,对于两者之间只存在单纯的对立的一般说法,黑田俊雄提出了当时已经形成了包括这两者在内所有的统治阶级都站在相互补完的关系上对国家进行统治的体制——权门体制的学说,并得到了重视(1)。对于黑田氏认为公家与武家都具有共同的阶级侧面的看法,主张两者属于不同阶级的永原庆二虽对之有批判(2):但且将两者的阶级性是否具有共同性这一点放下不提,至少在镰仓时代,可以确认公武两者在一定的力量平衡关系下形成了具有补完与统一的秩序的联合权力这一点上永原和黑田的见解是相同的。话说如此,经过几个政治阶段,公家被置于武家的强有力的干涉下,其权限还是大部分移行到了幕府手中。这一点正如上横手的指摘。

因此,即镰仓后期的政治过程而言,虽说至少在这个时期,幕府占据着主导的立场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不仅是要象以前一样从幕府政治的侧面着手,还要通过解明公家政治的实际情况,对幕府政治与公家政治之间是如何关联,在怎么样的力量平衡关系下展开政治,将两者的动向更加紧密地关联起来进行考察。这将是今后的课题。

一、从时赖到时宗

1263年到64年(弘长三年—文永元年),镰仓幕府的政治迎来了一个新的局面,继开得宗专制政治先河的北条时赖之后,评定众的首席要员、一番引付头人大佛朝直,执权北条(赤桥)长时等幕府的最高首脑相继死去,而且因为继承时赖的得宗北条时宗年纪尚小,还不具备领导幕府的能力。正可以说是突然出现了一个空白时期。

虽然,幕府采取了让北条一族的长老、长时执权时代的连署北条政村出任执权,让年仅14岁的得宗时宗担任连署,一边加以监护待其成人的临时措施。但因为中枢部分存在着这样的不安定性,幕府依然无法镇定幕府内部、及御家人之间产生的动摇。不论如何,因为得宗时宗年龄尚轻,使得一直以来被时赖打击抑制的势力一度东山再起的可能性还是充分的。

面对这样的事态,以北条政村为中心的新政权,首先通过增强对裁判判决的信服度来让新政权能够取得御家人们的信赖感。1264(文永元)年10月、幕府新设了受理对诉讼原判不服的上诉申请的越诉机构。当时由二番引付头人金泽实时与三番引付头人安达泰盛出任越诉奉行。(《关东评定传》)。从这个越诉机构不光拥有单纯的原判撤消权限,还拥有附属的越诉的审理权限(3);与实时和泰盛二人不久就作为新政权的最高首脑参画幕政二点来看,此越诉机关之设置,除上述的目的之外,还可以看出新政权有企图牢固掌握幕府的最高裁判权的意图。新政权——不必说是反映了称为御内人的得宗被官们的意向的——采取的第二个方案是:为了确立得宗的地位,首先便是要镇压、排除对抗势力。

当前,作为拥有能够威胁到得宗时宗地位的危险性的存在,可以举出三者:

1)北条时宗的庶兄北条时辅

2)名越氏一族

3)将军宗尊亲王

首先来看北条时辅,尽管他较年长,却因为生母地位的不同落得庶子的下场(时宗的母亲是一族长老北条重时之女,时辅的母亲是御家人小山长村之女,又是侍女出身)。但是只要时宗年纪幼小,而且幕府的首脑部处在转型变动阶段,如有企图拥立时辅掌握幕府实权的势力存在的话,对于时宗来说被换下台的可能性也是充分存在的。新政权首先在1264年(文永元)年11月,任时辅为六波罗南方探题,打发其上京,使之远离镰仓。

其次,名越氏号称北条一族中的强豪,以评定众首席、一番引付头人名越时章为首,名越氏占了评定众中北条一族之半,在幕府政治上有很大发言权。就如在北条时赖就任执权之后,名越光时拥护前将军赖经企图打倒时赖,时赖通过放逐光时始得开得宗专制之道一样。时宗为了继承时赖的政治路线、确立并保持得宗的权力,就有必要抑制名越氏的势力。1266年(文永三)36日,幕府决定停止三方引付,重要裁判事项改由执权连署直接听断,一般裁判命问注所处理(佐藤进一、池内义资编《中世法制史料集》第一卷《镰仓幕府法》岩波书店 1955 以下略称《中法》追加法429)。其目的就可以认为是废止由名越时章担任头人指挥的一番引付,抑制名越氏的势力。(4)新政权首脑部通过前述越诉机关的设置与“重事直听断”将最高裁判权纳入掌中的同时,通过废止引付,自名越氏处剥夺并彻底地抑压了其所有的裁判权。

以上不管哪一个,都是北条氏的内部问题,对于新政权首脑部来说更大的问题是如何克服与将军权力的矛盾。因为镰仓幕府原本是在镰仓殿(将军)与御家人个人之间设定的主从关系上构建的,所以在原则上来讲,即使是北条氏,也只不过是与一般御家人同等的存在,北条氏原本便没有支配广大御家人的权限。这样,在将军年纪幼小在位时间尚短,同御家人之间没有结成紧密的主从关系之时姑且不论,伴随着将军的成长与在职时间的增长与同御家人之间主从关系的紧密化,就必然会形成以将军为中心,能够对抗北条氏的有力的政治势力。四代将军藤原赖经之被废正因如此。1252(建长四)年,10岁时被迎为将军的宗尊亲王,在1264年已在职12年,终于开始以其为中心形成了政治势力。恰当幕府首脑的变动期,时宗年纪正尚幼,对于得宗而言,他自然成为了最为可怕的对手。1266(文永三)年620日,北条时宗、北条政村、金泽实时、安达泰盛等人参会于时宗私邸。不通告其他人,召开了“深秘的会议”,决定解除宗尊的将军职(5)。此后,仅三岁的惟康亲王就任将军之职。之后,年仅三岁的惟康亲王就任将军之位。惟康也在1289(正应二)年26岁,满在位23年之时被解职,和父亲宗尊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通过裁判制度的改革和排挤当面对抗势力度过难关的幕府,一见政局安定,就在1267(文永四)年五月废止了越诉奉行。

但是,尽管政局在表面上得以安定,构成幕府基础的御家人们却在这个时期开始被置于丧失领地的危险之中。这是当时钱货的流通开始繁盛,使金融活动活跃化,御家人们被卷入这样的经济结构中的结果。幕府为了保证御家人所领的安全,在1226日的评定上,制定了以下三条法令:

1)不问恩领私领,禁止御家人之间进行一切领地的典质和买卖。已经典质和卖出的领地,只要卖主付回本钱,就可以取回领地。御家人如果把领地典质或卖给非御家人,则没收其领地。

2)禁止“他人和与”(无偿将领地让渡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已经让出的领地,不问恩领还是私领,一律收公。

3)已经离婚的妻妾若再嫁他人,收公其自前夫处让得的领地,非御家人出身的女子及白拍子、傀儡子等游女,若丈夫属御家人而知行其领地,没收其领地。(《中法》追加法433-435

(笔者按;所谓非御家人,按照幕府《沙汰未练书》的定义,指没有关东下文,但是拥有“侍”身份者。即同将军没有主从关系的武士)

这些规定中值得注意的是,幕府在根据一直以来的方针,极力防止御家人领地落入非御家人手中的同时,也开始警戒御家人之间的领地流动。这一点显示了御家人社会中也出现了贫困没落和富裕两极分化的倾向。幕府对因前者的领地流入后者手中而出现失去领地的御家人(领地落入非御家人之手的情况也是一样的),从而带来御家人制度的动摇和崩溃感到恐惧的同时,也对走向富裕的御家人的强大化——成长为反北条势力这一点表示警戒。基于此,幕府才制定了以上三条法令。

正当一时使政局得到稳定的幕府中枢部正摩拳擦掌地要抑制御家人领地的流动之时,携带着要求日本服属于蒙古的国书的高丽使者潘阜到达了对马,这是这些法令发布之前的十一月的事。

二、蒙古袭来

1268(文永五)年闰正月,通过筑前守护武藤资能(法名觉惠)取得了蒙古的国书的幕府在二月经过关东申次西园寺实氏将之向朝廷奏上,由后深草上皇统裁的院在连日评议之后,决定不予返牒。并祈请伊势神宫,诸社寺进行“异国降伏”的祈祷。

一方面,承担着国土防卫职责的幕府,为防备从国书内容之中可以预想的到的蒙古军的侵略,对九州并中国、四国地方的守护下达了加强警戒的指令。

同时,直面未曾有的难关,为了突破难局而被要求拥有更强大的执政能力的幕府,在35日,终于让成人的北条时宗作为执权站在了第一线上,作为最高的军事指挥官,大力推进防御的准备。并且使64岁的宿老北条政村转任连署,辅佐年轻的时宗。

第二年1269(文永六)年3月,蒙古的使节同高丽的使节一起到达对马,发生了使节团求日本之返牒不得,带岛民二人而归的事件,国内的紧张程度而为之大大增加。

4月,幕府重新启动了已经停废三年的引付制度,置五方引付。一到五番分别由名越时章、金泽实时、北条义政、大佛时广、安达泰盛担任引付头人。从一番到四番引付众的担当者都由北条一族所占据。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名越时章再次出任一番引付众的头人。这说明了成功确立了得宗权力的时宗为应付特殊事态而采取了寻求一族的协助,举一族之力来强力推进政治的作法。

这样在9月,高丽的使者携带蒙古中书省的牒状到达了对马,要求日本返牒。经过太宰府得到牒状的朝廷经过评议的结果是决定返牒,并且写成了牒状草案。(6)但是幕府以没有必要为理由对此加以制止,使使者又一次空手归国。这件事说明了朝廷的外交权若没有幕府的同意是不能发动的。

幕府因为强硬地拒绝了蒙古的要求,而作好了蒙军来袭的心理准备。首先要做的便是加强同有力御家人的协调,强化对国内的统制。名越时章再任一番引付头人就是其表现之一。1270(文永七)年5月,幕府废弃了之前发布的文永四年式目三条中的(1)所领买卖典当与(2)他人和与二条(《中法》追加法443444)。这可以认为是对有力御家人的妥协。同年8月,幕府命令六波罗探题,关于本所一圆地支配下的庄园发生的争斗,在通告本所之后,应予以镇压。(《中法》追加法445)这也是幕府将一直以来的支配范围扩大到本所一圆地,来尝试加强对国内的统治的一个表现。

1271(文永八)年8月,高丽使者再次将牒状带到太宰府,紧接着在9月,蒙古的使者赵良弼来到了筑前的今津,以十一月为限等待日本的最终回答。但是,由于此时幕府依然固守之前的方针,赵良弼没有得到任何回答而归国,蒙古的来袭已成必然之势。

幕府为防备蒙军的来袭加强镇西的防御,对在镇西拥有领地而居住在东国的本领地的御家人下达了自赴或者派遣代官到镇西的领地,在领地所在国守护的指挥下担当防御责任的命令。(《中法》参考资料10)以此为契机,东国御家人便大量移住到西国,在东国御家人来到镇西组成防御体系之前的期间中。首先先动员九州御家人,命丰后守护大友赖泰和筑前、肥前的守护武藤资能警备筑前与肥前两国的海岸线。“异国警固番役”自此而始。之后,资能与赖泰便称为镇西西方奉行与镇西东方奉行,作为前敌最高指挥官,担当九州防卫的责任。(7

幕府一方面加强对外敌的防卫体制。一方面命令赴九州的御家人镇压领内的恶党。(《中法》参考资料10)这一点说明了恶党势力已经开始在九州广泛地活动了起来。(8)幕府在“攘外”之前,首先必须扫清国内的反抗者。前面提到的幕府对在原则上一般不予干涉的庄园本所一圆地的介入与之亦有很大关系。

但是,幕府首脑虽然采取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企图树立得宗权力的确立与协调的体制。结果却酿成了得宗被官(御内人)与御家人(外样)的对立。两者的对立在幕府的中枢部分以最有力的御内人平赖纲与御家人代表安达泰盛的对立中表现了出来。

在蒙古军的来袭临近之时,对幕府权力进行激烈批判的日莲被平赖纲逮捕处斩之际,因受安达泰盛的反对而免死改而流放佐渡的事实中,我们也可以窥知两者间的对立。(9

这样内外交困之际,1272(文永九)年二月,镰仓突然发生了战斗,名越时章与其弟教时被杀。而且,作为六波罗南方探题身在京都的北条时辅,也由时宗的命令,被六波罗北方探题北条义宗攻灭。这就是所谓“二月骚动”。事件的真相并不清楚,据说是以时宗为核心的幕府中枢部,认为存在着以名越氏为中心的谋反阴谋,而在时宗的亲自指挥下予以先发制人。但是,事件发生后,因为查明时章并无反意,对其之诛戮乃是冤杀,杀死时章的武士五人都被处死,并安堵时章的遗子公时的领地。幕府对杀死教时的武士则未作任何赏罚。(《保历间记》)。其结果是时章在九州所有的筑后、肥后、大隅的守护职以及时辅所有的伯耆国守护职都遭时宗政权的没收,筑后、肥后、大隅、伯耆诸国的守护分别由大友赖泰、安达泰盛、千叶宗胤、佐原赖连等补任。这些后任基本都是有力的御家人,特别从佐原赖连之后作为安达泰盛一党在霜月骚动中被灭这点,可以推定这些人事的主导者正是安达泰盛。可以认为:二月骚动起初是在得宗御内人的主导下发生的,泰盛在事件发生后一边给予御内人以打击,一边通过事后处理的执行更加强化了其在幕府中枢部分的实权。(11)但是通过这件事,决定了泰盛与御内人——作为其代表者的平赖纲之间的矛盾对立。诛戮首席评定众,又处死下手人的举动则又更加引发了幕府中的不安。

这样,幕府的内部虽然蕴涵着尖锐的矛盾对立与其间人们的不安,但是不论如何,迅速做好迎击外敌准备的必要性日益地紧迫了起来。在二月骚动中清洗了对抗势力的时宗政权,在其年10月,命诸国守护调进作为军事动员之时作为基本依据的田文。(《中法》追加法449450)这是因为此时作为庄园公事支配的田文大多已经丢失。需要重新在庄园以及公领制作反映旱田水田数量以及领有关系的帐册,以确实把握地方的实际情况,准备与必将前来的外敌一战。结果,幕府发现御家人领地流失的情况相当地严重。就在12月,对原先已经废弃的禁止“他人和与”的法令,在恩领的情况下重新生效,除代代相传的领地以外,和与地一概收公(《中法》追加法四五一)。(12)幕府最终在第二年7月,将“他人和与”之禁与典质领地之禁全面重新启动,已经典给他人的御家人领地,原主可以无偿取回,作为债主的御家人对其买得的土地,若拥有幕府安堵下文虽应承认债主的知行权利,但只适用于至时赖执政时代为止发给的下文,1257(正嘉元)年之后,即使是有幕府安堵下文保障的典质土地,也承认原主有提出异议申诉的权利(《中法》追加法452)。因为这个决定无疑是会给予御家人社会内外相当大的冲击,幕府在当日就对引付奉行下达了裁判案件应该以公正和迅速的态度处置的命令(《中法》追加法453-457)。察觉到这样的过程会在御家人社会产生很坏影响的幕府,在8月又命令诸国守护对本来御家人补任为地头所知行的领地与通过典当买卖得到的领地,对其所在及领主的名簿,和应具的幕府下文与下知状进行检查,要一所不漏地申报检查结果。(《中法》追加法458)其结果,幕府恐怕可以了解到,不光是通过和与,通过典当和买卖,在御家人之间产生了数与量都相当之大的领地移动。不用说,不少御家人领地是落到非御家人与凡下的手里了。

但是,幕府还无法对这样的事态做出对应,就得迎击蒙古军队的进攻了。

1373年(文永十)年3月,因为派遣到日本的赵良弼再次被赶了回来,蒙古终于决定进攻日本。

第二年1274(文永十一)年103日,蒙古、高丽联军三万余,搭乘军船九百艘,在忻都和洪荼丘的指挥下从合浦拔锚出发,在给对马和壹岐予毁灭性打击之后,一方面袭击了肥前的平户、鹰岛等地,给予松浦党武士团以沉重打击,在19日进至筑前的今津。蒙古、高丽联军在19日到20日拂晓,一部在今津登陆,同时在博多西面的簏原、百道原也派一部登陆,主力则在博多、箱崎方面登陆,与日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在麓原上陆的侵略军(高丽部队)与守军的战斗相当激烈,从麓原到赤坂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攻防战。日本的武士们虽然蒙受了巨大的伤亡,总算在赤坂一线阻止了侵略军的进攻。托人绘制《蒙古袭来绘词》的肥后御家人竹崎季长所参加的正是此时的战斗。

一方,在博多和箱崎地方的日本守军虽然奋战,但是因为蒙古军队所采用的集团战法与毒箭以及使用火药的“铁炮”等优势武器的使用,形势逐渐不利,只能退守水城防线。而蒙军尽管占据了战场的优势,却只是侵至博多箱崎就不再前进,退回船中。并且到了第二天21日清早,除了志贺岛留船一艘以外,海上的蒙军舰队便全都不见了。这样,蒙古军队的第一次来袭,所谓文永之役就这样结束了。(13

(译者附注:原文对于文永蒙军突然撤退的原因未作叙述。日方的战史资料如《蒙古袭来绘词》、《八幡愚童训》都没有说明原因。一般认为蒙军撤退的原因是“神风”,《高丽史》也提到“会夜大风雨,战舰触严崖,多败……军不还者,无虑一万三千五百余人”。另外公卿权中纳言勘解由小路兼仲在战后十一月六日的日记也提到蒙古军船被逆风“吹归本国”,真是神明加护所至。另外第二年萨摩国天满宫与国分寺的造营奏状中也有“神风狂吹,敌兵失命”的记载。以此为根据,暴风雨被史学界长期认为是蒙军退兵的决定性因素。但是日本的气象学者荒川秀俊指出,旧历十月二十日,即阳历的十一月二十六日早已远离了台风季节,当时可信的第一手文书资料也没有任何台风的记载。荒川氏的结论是,所谓文永的“神风”,是同弘安之役的台风事实相混淆的结果。事实上蒙军的撤退出于自发,决非台风的影响。对于荒川的看法,历史学家龙肃在其《蒙古袭来》一书中提出了反对观点,他认为荒川所使用的资料不过是近五十年的数据,以之论证六百多年前的情况并不确切,并且认为高丽方面的资料以及勘解由小路兼仲的日记都不能忽视。筑紫丰则注意到编撰于江户时代元禄年间(16881704)的《西大寺敕谥行正菩萨(睿尊)行实年谱》中有这样的记载:“文永十一年十一月五日亥刻,猛风频吹,蒙古之大船百余艘沉入海中之消息自西国传来”,他推测从时间上看事件可能发生在蒙军的撤退途中。认为蒙军确实是自主撤退,遇风雨袭击则在撤退途中。但是,筑紫氏的论断也不能说没有问题,毕竟他引用的史料过于晚出,并且在论及此役的其他部分也有明显的事实误记。关于文永之役是否存在“神风”的问题,就笔者所见的,现在好象还没有定论。但是,笔者认为,九州中世史著名学者川添昭二先生的意见是值得注意的一个侧面,他认为对于当时的日本人而言,所谓的“神风”并不一定是物理上的风,而是神威神力的表现,抗蒙战争也是日本的诸神组成的“神军”同异国的神灵进行的“神战”,并通过这样的“神风”守护了日本的国土。这样的意识通过当时的朝廷和幕府广泛进行的异国调伏祈祷而深入人心,形成了“神风”的概念。{……怎么和犬夜叉的第一个剧场版的说道差不多,笑}

对“神风”的考察先搁一边,就当时的情况来看,蒙军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蒙军的主要将领之中,洪荼丘和金方庆二人矛盾很深,而被少贰景资射伤的刘复亨全然失去了斗志。而金方庆所部高丽军在百道原之战中的出色表现,也不免使诸将心生妒忌。在当晚忻都、金方庆等主要将领进行了作战会议上,金方庆提出“我兵虽少,已入敌境,人自为战;即孟明焚舟,淮阴背水计也,请复决战。”然而主将忻都则认为“小敌之坚,大敌之擒,策疲兵入敌境,非完计也,不若班师”。忻都的话不免遁辞之嫌,可能是他宁愿借故退兵,也不愿意让金方庆抢到大功。但是这却断送了本已经胜利在即的军事行动。《元史 日本传》中,作为远征军撤退原因的所谓“官军不整,又矢尽”,恐怕就是这些人糊弄忽必烈所用的借口罢。已故著名社会史家网野善彦在其通史名著《日本的历史10 蒙古袭来》一书中所作的推测可能比较接近事实,当夜确实存在风雨,但是并不是能够倾覆蒙军舰队的大飓风,但是风雨却大大动摇了征战整日劳累不堪的远征军将士的本就不甚坚定的斗志——毕竟他们之中的大部分是由被蒙古征服的民族所构成的,完全是被迫抛家离口上战场的,根本没有积极的作战意志——从而导致了蒙古和高丽将领的意见对立与激化,最终导致了这一次军事行动的功亏一篑。)

此战之际,龟山上皇或祈请皇祖神灵击攘外敌,或使神社寺院进行“异国降伏”的祈祷,京都朝廷除完全依靠乞灵与神佛保佑外无计可施。作为幕府,不但要命神社寺院修法降伏敌国,(14)还必须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强化现实的防御力。

幕府首先基于为了面对强大的外敌侵略而能举防卫之实,光依靠幕府的军事组织是不可能实现目标的认识,期待本不属管辖范围的非御家人武士参加战斗,或积极地动员之并置于守护的指挥下。幕府在还没有接到蒙古军队撤退消息的121日,就命镇西东方奉行大友赖泰将九州之住人立战功者,即便不是御家人也给予恩赏的消息布告当地。另外在同一日下令安艺守护武田信时,若外敌来袭之际,不光是地头御家人,“本所领家一圆地之住人”也必须要动员起来进行防战(《中法》追加法463)一件也是一个例子。本来以不介入为原则的本所领家一圆地的住人的动员权,在强大的外敌来袭的事态之前,也是能够容易地得到朝廷的同意的。尽管对西国的守护下达此命令是在蒙军撤退以后,实际在文永之役并未实行。这一点也是对幕府统治的基本原则的大幅修正,必须在幕府政治史上予以重视。

因为文永之役蒙军的撤退确实来得太突然,幕府认为蒙军必定会再次袭来,就正式地强化了沿岸的警备。为此,对异国警固番役进行整编,在12752月,大体完成了由九州诸国各自分担春夏秋冬每季三个月,在守护指挥下顺次勤仕警固番役的体制。(《中法》追加法465。译者附注:据《比志岛文书》记载,轮番顺序大体如次:春天13月,由筑前和肥后的御家人武士承担,夏天46月,由肥前和丰前承担,秋天78月由丰后和筑后承担,冬天的10月到12月则由日向、大隅、萨摩分担。参考相田二郎《增补版 蒙古袭来的研究》吉川弘文馆1982 P152页)接着,为加强薄弱的长门警备,动员周防、安艺二国的御家人进行长门的警备。(《中法》追加法466)而且还追派了备后国御家人,结成四番,以备来袭。并且在四月,幕府为宣示决心之坚定,将到来长门室津的蒙使杜世忠斩于镰仓的龙口。通过这件事,蒙军的再袭便成为了必然。为此,认为有必要更大地加强防御力量的幕府,便免除了对从事异国警固的御家人而言可以说是最重的义务——京都大番役,使其能够专心于防备任务。京都大番役则完全改由在京武士承担。

幕府为了增强战斗力,越过原有框架,动员本所一圆地的住人,为了兵粮的供应补给,征发本所一圆地的年贡得分和富豪的藏米。(15)为此要同朝廷进行交涉,预备处理同庄园本所之间可以预想的到必定会发生的纠纷,需要强化六波罗探题。(161275年(建治元)十二月,幕府任命北条时国为二月骚动以后出缺了的六波罗南方探题。引付众二阶堂行清、三善政康、伊贺光政随时国上京赴任。这样六波罗得到了充实,更加强化了幕府对西国的支配和统治。幕府通过配置强力的守护使对御家人的指挥和命令更为彻底,以强化警固番役来加强沿岸的防备。幕府顺着这守护强化政策,在文永之役后在北陆、山阴、长门、周防、九州进行了大规模的守护更迭,(17)其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同北条氏并肩,安达泰盛一派在镇西、西国获得了大量的守护职。这不仅意味着得宗与安达氏的政治联盟的扩张,同时在另外一方面也是御家人、得宗被官两派激烈竞争的结果(18)。

幕府在着实地进行外敌迎击的准备的同时,暨于文永之役时很多武士没有拼死作战,就布告御家人:与外敌交战中若有怯敌之举,将给予严厉处罚(《中法》追加法470)。(19)并且,得到明年四月蒙军将会袭来的情报的幕府,在1280年(弘安三)12月,下令御家人以下的军兵互相协助,在守护指挥下尽忠作战,并命守护要赏罚严明,明示违反军令者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中法》追加法483

这期间,幕府还认为与其坐等敌人进攻,不如起而反击。1275(建治元)年12月,幕府制定了以明年三月为期,以少贰(武藤)经资为大将派军远征高丽的计划。基于这个作战,在下达了以镇西为主的御家人动员令的同时,为了编组水军,不仅对镇西,还对山阴、山阳、南海道诸国的守护下达了根据大将少贰经资的指示,将管内的舵工和水手送往博多的命令(《中法》追加法473-475)。(20)不过,幕府还基本平行地制订了以博多为中心,在从北九州到长门各要地建造阻止外敌登陆的石造壁垒的计划。其开工时间据说是1276(建治二)年3月,由除远征参加者之外的御家人负责分担。

这个两头计划中,远征计划执行到了哪一步并不清楚,至少是看不到实行了的痕迹。恐怕是因为幕府觉得同时实行两个计划过于困难,眼下先致力于比较现实的壁垒建造吧。有种看法认为:在两个方案的选择之上,平赖纲派与安达泰盛派存在着分歧(21),哪一派主张哪一种方案姑且不论,幕府在倾尽全力之下,花费了将近一年时间,终于完成了壁垒的建造。(22

一方面,蒙古在文永之役后,使南宋降伏,制定了日本再征的计划。命江南四省建造战舰600艘,也命令高丽修造兵船900艘。接在在1280年(弘安三)8月,创设“征收日本行中书省”,完全做好了战备。蒙古军队的再袭,基本如幕府所得到的情报一样,在第二年、1281(弘安四)年发生了。此时的远征军,是由范文虎率领,由南宋人编成的“蛮子军”与蒙古人、高丽人、“汉人”所编成,由忻都、洪荼丘指挥的四万东路军组建的。兵力同舰船数量都有文永之役时的五倍规模之大。

5月,从合浦出发的东路军,入侵对马、壹歧,66占领了博多湾口的志贺岛。日军则从海陆两面发起攻击使之败走,同时据守在博多湾沿岸的石壁,阻止企图登陆的蒙军。蒙军也对长门发动袭击,为当地守军击退。东路军在登陆失败后,经过壹岐退据肥前鹰岛,等待江南军的到来。

一方面,从庆元(宁波)出发的江南军,在6月下旬终于到达肥前的平户岛,同东路军会师。当7月末蒙军正要经鹰岛登陆九州,准备出发的时候。因为偶然袭击北九州的台风之故,舰队船只或遭到严重损坏,或沉入海底,第二次远征亦告失败,此即所谓“弘安之役”。(23

好不容易成功保卫了国土的幕府,在战争刚结束的8月,再次订立了外征计划。计划以少贰经资或大友赖泰为大将,以三国御家人组建远征军,此外决定征发动员大和、山城的“恶徒”(其中包括兴福寺的僧众和“国民”)。可以认为这是苦恼于“恶党”蜂起的幕府,想要将他们的势力用于外征,同时通过将幕府统治的矛盾外移的手段作为解决方案,所以制定了这样的政策。(24)但是,由于遭到了兴福寺的抗议,计划没有任何进展,也没有实行了的痕迹。(25

同时,幕府为了防备蒙古的第三次来袭,更加强化了防御态势。弘安之役一结束,北条时宗的叔父北条时定就作为北条一族的代表派向九州,代少贰经资为肥前守护,接着又任北条时业(后改兼时)为播磨守护,防备“异贼”侵入濑户内海,同时重新命令东国御家人赴西国担当防御任务。(26)同时禁止九州御家人擅自上京和远行,应象往常一般毫不懈怠地勤仕要害的修固和防备任务。(《中法》追加法486489)这样,幕府的警备态势,终于变得恒常化了。

异国警固番役,在起初之时以一年中诸国结组各勤三个月,各国警固的场所不作固定为原则。但是在弘安之役以后,通过石壁的建造,确定了各国的守备区域(译者附注:即由建造者负责守备自己建造的一段工事)。并且一年都由其国的御家人戍守。这样到1304(嘉元二)年以后,又对原来的方式进行改换,将九州诸国组成五番,当番国要整整戍守一年。(27)这大概是幕府感觉到负担太重,其时来寇的危机又多少减轻,才改为新方法的罢。但是,因为外寇威胁,这样的守备军役以及石壁整修的课役无法废绝,并一直继续到幕府垮台,这个负担使御家人深受其苦。

幕府为了统治九州,又在1284(弘安七)年,由从关东派遣的三名上使同九州的三名有力守护作为“合奉行”进行搭配,设置了三组合议裁定机关,各管辖九州九国中的三国。(28)这个机构不到两年就被撤消,代以在1286(弘安九)年,在博多设置了镇西谈义所。

在防备外寇最前线的九州,因为要完全地将外寇侵袭抵挡下来,社会的构造性矛盾激烈地表露出来,这以诉讼的急增作为其表象显示出来,但是九州御家人为打官司(包括文永弘安两役的恩赏申请)放置防御任务不管而赴关东或六波罗是不被允许的。并且因为他们干犯禁令参诉关东之事不绝。幕府认识到有设立镇西独立的诉讼审理机关的必要,故设置了镇西谈义所。但是,谈义所的权限在原则上只限于所务沙汰,杂务与检断沙汰可以认为是委任给守护执行的。(29

之后,以1292(正应五)年的高丽来牒为契机,第三次外寇的危机感开始加大,第二年,幕府以北条兼时作为最高指挥官派遣到博多,兼时与同时派遣的北条时家虽然都拥有以防卫外寇的军事指挥权为中心的听断之权,被称为“镇西总奉行”,但是却没有发出表示判决的裁许状的权限。从这一点,可以认为镇西总奉行是从镇西谈义所到镇西探题的过度的权力机构。(30)这样,无论是谈义所也好还是总奉行所也好,都不过是个诉讼传达机构乃至下级裁判机构,无法阻止镇西御家人参诉关东及六波罗。于是1296年(永仁四)年,一直担任长门、周防两国守护的北条(金泽)实政被派遣到镇西,在其管下设置了评定众和引付众,始使之兼备了军事统帅权及实质的诉讼裁断权,镇西探题就这样地成立了。(31)幕府还派遣北条氏一门到在防御外寇上紧要性仅次于镇西的要地周防和长门二国,给予其比一般守护更加强大的权限,(32)合一称为周防长门探题,和镇西探题一样延续到幕府灭亡,管理当地的御家人统制以及警固番役的处理。

日本能免于蒙古的侵略,是前述由自然的力量所带来的偶然的结果,也是因为以受到日本远征的征发的江南地区的中国人民为首与越南人民、朝鲜人民等亚洲诸民族的抵抗,使蒙古放弃了日本远征的缘故。(33)另外也是幕府将原有势力范围外的庄园本所一圆地的住人编入战力,举一国之力奋战的成果。光这点,抗蒙战争对之后日本的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就可以说是相当之大。

首先第一点,如前所述,幕府以防御外敌为名,获得了动员西国的庄园本所一圆领的住人的权限与征发西国地方的本所领家一圆地的年贡物资的权限。这一点意味着幕府的统治权限已经扩展到本所一圆领,其势力范围大大地扩大了。不仅如此,以蒙古袭来为契机,守护对国衙机构的掌握得到了推进。原来适用范围只限定于“关东御分国及其庄园”的幕府关于寺社修造的命令适用于全国,是在以蒙古袭来为契机的弘安年间以后的事。同样,原本幕府直接的赋课对象只在关东御分国及关东御领,造伊势神宫役夫工米、大尝会米等“一国平均役”的征集权全国性地落入幕府手中,也是1311(应长元)年以后的事。(34)从这个动态来看,武家权力大幅度地干涉了公家政权的管辖范围。可以说决定了武家政权对公家政权的优势的契机正是蒙古袭来。可以认为,后来将本所领和武家领一起置于统治之下,以守护掌握国衙机构为基础的室町幕府体制的萌芽,已经在这时局部地清晰地表现了出来(35)的理由就在这里。

蒙古袭来,不仅给公武两政权的关系带来很大的变革,也给武士社会本身以很大影响。

幕府在防备外寇时,“为增士卒之员数”(《实相院文书》),将庶子从总领的影响下解脱出来使之独立,以对其单独进行统制。另外通过守护强化地域的统率权,也促进了作为幕府统治的基础体制的总领制的解体。由于动员非御家人参加异国警固番役,也使得御家人同非御家人的界限变得不分明,特别是在九州地区。使得御家人身份变得不安定。

另外,如前面所见的一样,不少御家人因为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没落,由于对蒙战争增大的负担又给予其重击。他们即使向幕府寻求恩赏,因为同国内战争不同,无法获得从敌方没收来的土地,所以无地可赏。御家人之中迅速没落,与将先祖传来的领地卖给非御家人及高利贷者越来越多。这样,以蒙古袭来为契机。御家人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36)。

并且,北条氏得宗,利用蒙古袭来的危机,极力集中权力,以图强化其专制统治。这是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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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10-25 23:20:38

关于在北条时赖时代,在正式的评定会议之外,于得宗的私宅召开只有要人参加的秘密会议来处理重要议题,无视评定制度的倾向表现了出来这一点,已经在本讲座《中世1》由上横手雅敬作了阐述。(《镰仓幕府与公家政权》)这样的倾向到了时宗时代,有了相当明显的进展。得宗私宅的政治会议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取代了评定制的存在,最终成为了幕府制度的一部分。在这个得宗私宅中进行的政治会议—“寄合”上,由安达泰盛这样和得宗有着特殊关系的人物、御内人的代表者等以得宗为中心,明显可以视作得宗势力支持者的少数、特定的人物出席,议决人事问题以及其他的重要事项。这样,在幕府内部,北条氏的家长—“得宗”的[系统过滤]得到了明显的强化。在得宗的绝对权力得以确立的同时,还采取了将一族配置到中央和地方上的各种职位上,通过将同族置于总领得宗的绝对统制下,实现对全国的统治的策略。北条氏借蒙古袭来的名义,在文永末年到建治年间,将九州、山阴、山阳、北陆四道沿海诸国的守护职集中于一族之手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37

继时赖之后推进得宗专制体制路线的北条时宗、在弘安之役结束后不久于1284(弘安七)年4月病死。在14岁上继承家督之位的时宗嫡子北条贞时,在继承家督之位后立即罢免并在之后诛杀了六波罗南方探题北条时国(时盛之孙),接着又将北条时盛之子时光以阴谋之罪流配佐渡(《北条九代记》)。在时宗死后,清洗了有反抗得宗的动向的时盛系统的势力,致力于保全得宗地位,辅佐少年贞时,推进已故时宗的政治方针的,正是以连署北条业时为首的一族,以及虽是外样御家人但有外戚地位的安达泰盛。其中泰盛的行动尤其显著。安达泰盛集在从执权政治到得宗专制转型期倾向抑制得宗被官权势的外样御家人之期待于一身;站在了以得宗为中心,集结北条一族以及以安达氏为代表的有力御家人,以他们的合议来进行政治的立场上。

对此,平赖纲作为以得宗权威为背景逐渐地隐然形成了一股政治势力的得宗被官(御内人)的代表,被称为内管领,任为侍所头人,另外也是“寄合”的常客,权势熏天。从时宗时代以来,他与泰盛之间的对立一直在逐步加深。

这样,企图通过得宗来主导政权的御内人势力——其代表平赖纲同与之对抗的御家人势力——其代表安达泰盛的冲突便不可避免。1285(弘安八)年的安达泰盛之乱,即所谓“霜月骚动”,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泰盛因为其子安达宗景声称自己是源氏正脉,而被认为意图谋反,受到了平赖纲的武力攻击而遭族诛,据传同时被杀者之中有上野、武藏的有力御家人五百余。这个事件还波及地方,肥后、信浓、尾张各地的泰盛同党都遭消灭。(39

在筑前的要冲岩门城起兵,被兄长经资讨平的武藤(少贰)景资之乱,即所谓岩门合战,也是霜月骚动的余波之一。景资与泰盛之子安达盛宗在抗蒙战争中生死与共,而依附安达派;因为反感以蒙古袭来为契机急速推进的北条氏的镇西支配的强化,并期待着对恩赏不满的御家人的支持而发起了叛乱。这次叛乱,不仅在纠集御家人反对御内人上有着同霜月骚动关联的性质,正因为在其反面还牵涉到武藤少贰氏内部围绕在镇西的各种权限上的嫡庶之争,景资终遭其兄长经时的镇压,叛乱平定。结果是:(1)从以景资为首的叛乱参与者处产生了不少没收地,正为蒙古合战的恩赏分配而挠头的幕府通过分配这些没收地,得以减轻御家人们的不满;(2)通过清洗了九州有力御家人武藤氏内部的反北条分子及同其有联系的北九州反北条势力,使得北条得宗的镇西统治更加轻松。另外第三点,通过这场内乱,上节提到过的自一年前在泰盛主导下设置的所谓“镇西特殊合议诉讼机关”被废止,代之以镇西谈义所。其废止理由之一就是其奉行中有安达盛宗的名号。(40

在霜月骚动中打倒了政敌安达泰盛的平赖纲,由于得宗贞时年纪尚幼,而掌握了幕府政治的实权,从而迎来了“彼仁(人,代赖纲)一向执政,诸人恐惧外无他事”(《实躬卿记》)的赖纲专权时代。赖纲为代表的得宗御内人势力在此后进入了政局的表面。(41)但是,赖纲的专权也只持续了十年,1293(永仁元)年422日,赖纲遭到得宗贞时的讨伐队武藏七郎等人的袭击,在经师谷的宅邸中自杀,同时次子饭沼助宗与饭沼佐野左卫门入道等人也自尽,93人死于火中。赖纲被贞时诛杀的理由据说是他无视年轻的贞时逞权专擅,“过分骄横”的缘故。(《实躬卿记》) 另外据说也是因为次子助宗企图夺取将军之位的缘故(《保历间记》)。

虽说事件的真相并不清楚,但是可以充分地认为赖纲有威胁到贞时地位的阴谋。自时赖时代以来,得宗家将对抗势力排除净尽,成为了在北条一族中的佼佼者。正是因为权力向得宗集中,掌权与否和是否身为执权并无关系的倾向的存在。所以在得宗年幼不能充分发挥能力的情况下,有能力的家宰便能非常容易地站在得宗前面专权。到了贞时成长到一定年龄,拥有亲政能力之时,与赖纲的冲突便成为了必然。但是即使赖纲被打倒,这也不过是一时的反弹现象,并不意味着外样御家人势力借此得以再起。不过是赖纲被更换,由其同族长崎氏接任内管领的地位罢了(42

贞时以扫除赖纲专权时代的恶政为标榜,进行了种种改革。他首先认为有迅速处理堆积如山的诉讼案件的必要。在刚打倒赖纲之后,就进行了引付的改革,定为三番,不久就废止引付,新设执奏一职。但是,其职权只是提出诉讼判决上必要的参考材料以及提出意见,一切的决定权由贞时一人掌握。并且在1294(永仁二)年,关东辖区内的诉讼勿论,连移送六波罗的西国案件也由贞时亲自指挥口头辩论的手续。第二年10月虽然重设引付,但是重要事项依然由贞时直裁。而且,贞时(及其嗣子北条高时)的权力根源并非执权职,而是得宗地位本身这一点,从时赖、时宗以来“寄合”的构成和手续,另外从得宗在从执权位子上退下来、立一族为执权之后依然掌握着幕府的实际权力的事实上来看,是更加明确不过了。

贞时及北条高时,更加推进了时宗以来的政治方针,将“寄合”作为政务裁决的实质机构定置于幕府制度之中。“寄合”制度的出现,当然使得评定和引付变得有名无实。被任为评定众和引付众的北条一族不但逐年增多,同时在任用年龄上也逐年减小,甚至出现了十七、八岁就出任评定众,及不经引付众直接出任评定众的事例。这些事实说明了评定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变成了单纯的荣誉职位。

另外,前面说到以蒙古袭来为契机,大量的守护职集中于北条一族之手。这个倾向也越发地得到了促进,北条一族守护任国在弘安末年有26国,幕府崩溃之时增长到32国,全国近半的的守护职落入北条氏手中,而且其中政治和军事上的要国被全部占满。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守护职只是一时的恩补,职的补任权已经常由得宗掌握。(43)对于同族保有的守护,得宗通过移入总领族长的支配方式的手段,对其进行一元化的统制。(44

这样,北条一族在得宗的统制下,大举进军幕府中央及地方的各机关,与之同时将领地扩大到军事和交通上的要冲及其周围地区,逐渐将全国的交通置于统治之下。(45)在领地的方面,也反映了得宗专制体制下得宗与一族的关系,北条一族领至少在镰仓末年也被认为是广义的得宗领地的一部分。伴随着北条氏势力的扩大,御家人一族中也有不少成为了北条一族的被官,另外北条氏被官领被编入北条氏领地的事例也不少。这样北条氏的势力便走上了强大化的道路。象一族北条宗方就任惯例上由御内人就任的侍所所司,成为“内管领”所显示出来的一族家臣化,更显示了得宗权威的逐步高涨。

但是,对于得宗专制,御家人当然会产生反感,平赖纲被讨灭之后,可以发现在霜月骚动中下台的人们重新回到了幕政中枢,这可以认为是御家人的反弹攻势不得不使贞时作出相应举动。我们从蒙古袭来为契机被北条一族替代的几家外样旧守护复职原国的几个事例(46)中也可以看到他们抵抗之坚决。从以上事实中我们也可以窥知即使是加强了的得宗权力,也不能轻易地贯彻其专制政治。得宗权力,在推进其专制政治同时,相反还不能懈怠对御家人保护的努力。不采取保护御家人权益,得到他们的支持的政策,幕府是无法生存的。

使得宗权力与御家人体制之间的矛盾走向表面化的契机,正是蒙古袭来。为了调整和打开局面,幕府在1284(弘安七)年发布了九国社领回复令、九州御家人所领安堵令、一宫、国分寺重兴令、恶党禁压令等一连串法令。(47)(《中法》追加法491-577)不久在得宗专制时代作为御家人保护政策实施的,就是1297(永仁五)年3月发布的所谓“永仁德政令”。它规定禁止御家人领地的买卖和典当,已经卖却的领地本主可以无偿取回,幕府不接受有关高利贷的诉讼。(《中法》追加法662663)。之前幕府虽然几次发布了防止御家人领地流失的法令,但在牺牲非御家人权益单方面维护御家人利益这一点上,象永仁德政令这样露骨的尚无前例。御家人领地的移动和流失已经达到了相当的地步,得宗乃以最为专制的姿态,作为对这样的事态的对应。这法令也对西国方面适用,虽说可以看到有几分让步,但是其本身只有通过得宗权力对朝廷、本所的强大的政治权限方始能使之成为可能。

可是,在这永仁德政令中需要注意的是,同德政条目并列,还规定了停止越诉(《中法》追加法658661)。而且德政、越诉停止二令的同时立法,可以认为是通过御家人领地保护令,分散御家人的反对,并且和它搭配起来,通过废止越诉制度强行禁止对得宗的直裁的异议和不服申诉。(48)但是,第二年,对御家人的不满幕府便无法敷衍了事,而不得不重新启动越诉制度(《中法》追加法678),并在在1300(正安二)年10月再次撤消越诉方,转以贞时家臣五人奉行越诉事务(《镰仓年代记》)。但是,得宗被官并不能全面继承之前越诉方的全部机能,只有决定是否接受越诉的权限,之后的审理由担当审理的一方引付负责,而且从接受越诉后,案件的审理依然会被接手的引付会议拒绝的事实上,也可以知道旧制度的残存还很顽强,得宗权力尚无法全面贯彻对越诉制度的克服。(49)在第二年1301(正安三)年8月,越诉方又被重设。(《镰仓年代记》)

得宗权力推行的御家人保护政策除了德政令以外,还在1303(嘉元元)年制定的外题安堵法与1305(嘉元三)年的蒙古合战恩赏分配等事例中表现出来。

这样,得宗(御内人)权力,一边对暗中怀恨着得宗权力和御家人的对立的御家人们进行怀柔,一边走上了专制之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4 22:28:28编辑过]
3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11-3 22:26:07

1272(文永9)年2月,在镰仓方面被称作“二月骚动”的事件发生之日的六天后,后嵯峨法皇在嵯峨如来寿量院死去了。后嵯峨院政的时期正当幕府的北条时赖、时宗执权时代,是公武之间关系比较亲密的时代,所以皇族将军也在这个时代得以实现。法皇喜欢自己的第二皇子龟山天皇(恒仁),不仅让他嗣继了长兄后深草(久仁)的的皇位,还在死去的一个月前,将冷泉院、赞歧国、美浓国分给龟山天皇,将播磨国和(肥前)神崎庄授予后深草上皇,将龟山作为天皇家的总领继承了大部分皇室领地(《后嵯峨院御处分帐案》)。但是,后嵯峨却对下一个“治天之君”(译者注:即指天皇家的家长)的指定,即是由后深草上皇进行院政还是龟山天皇进行亲政完全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授意此事应同幕府商量过之后再决定为何种形式就去世了。 但是幕府却不想卷进朝廷的内纷,在咨询了大宫院(西园寺氏,龟山、后深草兄弟的母亲)故法皇的本意后,结果根据她的证言,决定以龟山天皇进行亲政(《神皇正统记》)。龟山天皇便在1274(文永十一)年将皇位让与了世仁亲王(后宇多天皇)。后深草上皇见此,担忧皇子熙仁亲王与持明院统的未来,终于传出了上皇要辞退“太上天皇”尊号与兵仗,不久就要落发遁世的流言。使在承久之乱后尽可能地同朝廷保持距离采取不干涉朝廷事务方针的幕府也出来打圆场,让龟山上皇收熙仁亲王做养子,立为后宇多天皇的皇太子。后深草的皇统持明院统和龟山的皇统大觉寺统的所谓“两统迭立”就自此而始。此时朝廷之所以能扭转幕府不干涉方针使之调停两统矛盾,在很多地方上是靠了关东申次西园寺实兼的活跃。 西园寺家能够借着在承久之乱后权势急速上升的九条家在道家之后发生内讧的间隙发展了势力,很大程度上也是靠了让一族女性入内充后妃使之成为天皇的生母的作法。(50)实兼继1274(文永11)年祖父实氏死后担任关东申次,因为今出川嬉子的缘故和龟山上皇结了梁子,而接近后深草上皇担当了东宫大夫(东宫正是上皇的皇子熙仁亲王)。依靠实兼的对幕工作,结果使幕府遣东使上京,将皇太子熙仁亲王践祚,后深草上皇开始院政一件奏上。 因为龟山上皇正想把政事让给后宇多天皇使之亲政,故上皇对此奏很不满,虽然他以藤原赖亲为使者派向镰仓向幕府表白自己并没有异图,但是为此还是传出了龟山上皇对幕府有不轨企图的流言。结果导致在1287(弘安十)年,后宇多天皇让位于皇太子熙仁亲王,皇太子即伏见天皇即位。幕府在此间一边同西园寺实兼保持密切联络,一面以实兼的意图和公平政策为处理皇位争端的两条基本准则,对朝廷政治进行统制。在一如幕府和西园寺实兼所想的局面下发展的后深草天皇院政伊始的第二年1288(正应元)年正月,幕府派二阶堂盛纲上京,提出了关于振兴政务、改革庙堂等事务的意见(《公衡公记》。院也全盘接受了幕府的意见,3月,院决定以关白二条师忠和实兼等5名公卿组成评定众,每月召开三次评定会议审理重要事务。其实上可以说是由实兼和幕府的意见处理万事。 西园寺实兼还在伏见天皇的皇子胤仁亲王一出生,便将其生母新中纳言典侍藤原经子养为自己的犹子,接着又将生女金章(金字旁章)子进为伏见天皇中宫,益发紧密了与持明院统的关系。他的态度也使幕府大大倾向于持明院统,1289(正应二)年4月,幕府向朝廷提出了将胤仁亲王立为皇太子的要求。 龟山天皇对此自然是相当不满,加上因为幕府废掉了将军惟康王而将后深草上皇的皇子久明亲王立为将军,而对大觉寺统的无力绝望,在9月7日在南禅寺东林院出家。从为迎接久明亲王而上洛的幕府使节是平赖纲之子饭沼助宗这点上,我们也能看到京都的西园寺实兼同镰仓的平赖纲之间的合作。一方面,后深草上皇虽对“身上之事更无一事可忧,每事皆是喜事,当今践祚已后未经数年,万机咨询之间仅及四年,嫡孙入龙楼,庶子入柳营(幕府)”这般的子孙繁盛大为满足,但“思及今生之荣耀,益恐来世之果报”,便辞去上皇尊号而出家,将政务让与伏见天皇(《后深草天皇御记》正应三年二月十八日条)。 持明院统在京都政局上占据了优势地位,将军也归于一统之手不久,在后深草出家的第二个月,就发生了浅原为赖闯宫禁的事件。浅原为赖是在霜月骚动中没落的甲斐源氏小笠原氏的同族,父子一道乘夜闯入宫中,想要暗杀伏见天皇不果而自杀。但是当时就流传着事件的黑幕是大觉寺统的流言。西园寺实兼之子公衡认为事件是龟山法皇的阴谋,主张要效承久故事将法皇传到六波罗加以处置。法皇大惊于事态的发展,急忙将自白书送交幕府,极力辩明自己同事件毫无关系,方得无事(《增镜》)。 相对于大觉寺统的霉运连连,持明院统执政的伏见天皇大大致力于政务的复兴。其中行政的重点被置于诉讼制度的改革。首先在1292(正应五)年的新制十三条规定了记录所诉讼手续的具体规定,之后在第二年在记录所置“庭中”,使参议、弁、寄人等分组参仕。这是基于当时“众庶诉人、奉行职事缓怠,下情不上通”,诉讼长拖不决为人之累的情况,意图对这种情况进行革新(《勘仲记》)所作出的措置。同时在每个月进行六次杂诉裁断评定,将议定众分为三番,对于每件诉讼案件要在“庭中”作出评议结果后要经过议定众的会议后再下判决。这个诉讼制度的改革,虽引来了“每事都作出严密的处置,政道及于淳素,可喜可贺”(《勘仲记》)的称赞,但也是类似于幕府的引付的制度。伏见天皇的政治改革恰好给人以如同呼应北条贞时的专制政治一般的感觉。 推进以上政道复兴的中心人物,正是以歌人著名的京极为兼。为兼自年轻时便近仕于西园寺实兼并得其信赖,并借着这层关系接近伏见天皇,不久便无事不与谋划。为兼得到了伏见天皇的信任掌握了权势,最终却和实兼之间产生了不快。为此实兼同伏见天皇——持明院统渐行渐远,而接近大觉寺统。 此时,伏见天皇近臣之间矛盾频生,最后发展为互相借助幕府的权威排斥对手的风潮。例如,三条实重和其子公茂发生矛盾之时,上诉朝廷使公茂致仕,公茂获得敕免以后,他又去幕府处做工作,企图把公茂搞下台(《实躬卿记》)。又如神祗伯资绪得权,遭政敌的妒恨而受幕府的干涉,蒙敕勘而致仕也是一例。(《勘仲记》) 伏见天皇忧虑于这样的事态,虽然天皇在1295(永仁六)年9月向内侍所献上愿文祈祷治世的平安,但实兼同京极为兼的对立终于招致了幕府的介入。在1296(永仁四)年,局面发生了急变,为兼被免去了权中纳言的官职,并在1298(永仁六)年被六波罗逮捕,流放佐渡。 看到持明院统内耗不休的大觉寺统,立即转入反击,正因前面说到的那样,关东申次实兼已经同大觉寺统接近,在为兼配流佐渡不久后,伏见天皇便只得让位给后伏见天皇,虽然伏见还进行院政,但是大觉寺统后宇多上皇的皇子邦治亲王却被立为了后伏见的皇太子。 大觉寺统乘这个机会,加强了与实兼的关系(龟山法皇将实兼之女瑛子纳入后宫),主张着要实行后嵯峨院遗敕,开始了拥戴东宫践祚的运动。大觉寺统所言的遗敕,是要后深草上皇的子孙永绝对皇位的念想,只能让龟山天皇的子孙即位。持明院统当然主张这不是故院的素志,但是结果幕府还是接受了大觉寺统和实兼的愿望,在1301年通过实兼奏请后伏见让位,将皇位让与邦治亲王(后二条天皇),以后二条天皇之父后宇多上皇进行院政。这样便再现了大觉寺统的治世。 在后宇多上皇院政期间,朝廷继承了龟山上皇在1286(弘安六)年将评定区分为德政裁断和杂诉裁断以提高杂诉决断效率的做法(《勘仲记》)。推行听断制——即将纳言、参议等级的评定众分组负责,基于文殿勘文来听断杂诉的制度。另外还可以看到由着座公卿和文殿众参仕于文殿进行的越诉裁断评定。可以认为朝廷诉讼制度的改革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在南北朝时代频繁出现的文殿庭中——由着座公卿和文殿众构成,在院文殿开设的法庭,可以说就是在后宇多上皇院政的时代成立的。(51) 后二条即位实现之时,两统最为关心的就是次任东宫的决定,两统一齐运动幕府,为自统得到东宫提名而殚精竭虑。大觉寺统还是一土前面提到的那样,主张后嵯峨院的遗志,认定将来的治天之君只能从自统中诞生,将后二条的弟弟尊治亲王(即后来的后醍醐天皇)推为东宫候补。持明院统则反驳大觉寺统的主张并非后嵯峨院的遗志,因为后伏见上皇无后,而推其弟富仁亲王为后伏见的养子,举为东宫候补。受到两统依赖的幕府,提出了两统迭立的妥协案,因此便在当前阶段便支持立持明院统富仁亲王为太子。大觉寺统当然对此表示不满,持明院统也对两统迭立的妥协方案表示反对,问题依然是无法得不到解决。 尽管两统之间围绕皇位争得水火不容,但是表面上后深草、龟山两法皇,后宇多、伏见、后伏见三上皇之间的关系却很融洽(《实躬卿记》乾元二年二月十七日条)。(52)这大概可以认为是性格温和的后深草法皇行事慎重所带来的罢。随着后深草法皇在1304(嘉元二)年七月的死,两统之间的摩擦逐渐开始大大加剧。况且持明院统的中心,是那个从其积极推行诉讼政治改革之举动中可以看到其英断性格的伏见上皇,这更使事态火上浇油。 在这样的情况下,1305年(嘉元三)9月,大觉寺统的核心龟山法皇去世。法皇和西园寺实兼之间结有亲近的关系,并收其女瑛子为后宫,1303年瑛子生下恒明亲王后法皇就把宠爱的焦点从尊治亲王移到了恒明亲王身上,因此以尊治亲王与支持他的父亲后宇多上皇一派与恒明亲王与其伯父西园寺实兼为中心的一派产生了对立,大觉寺统便出现了内部分裂。 将大觉寺统的分裂视作良机的持明院统同恒明亲王派联合起来,掀起了让位运动,并积极运动幕府谋求支持。推进这个运动的中心人物就是1303年闰4月蒙赦自佐渡归京的伏见上皇宠臣京极为兼。(53)对此幕府虽坚持不介入的立场,但因为1308(德治三)年8月后二条天皇猝死,皇太弟富仁亲王得以践祚,(花园天皇)伏见上皇重开其院政。与之伴随而来的立太子幕府便依据两统迭立的原则推尊治亲王为皇太子,并在九月举行了立太子的仪式。 正当大觉寺统内耗和分裂的当口,关东申次西园寺公衡因为前述理由和后宇多发生对立,又逐渐疏远了大觉寺统而再次接近持明院统,将女儿宁子(广义门院)入内成为后伏见上皇的女御,不久就生下了量仁亲王(光严天皇)。公衡虽然借着这层关系累进官爵,做上了左大臣,但却在1315年(正和四)9月死去了。为此其父实兼再次就任了关东申次。之前因为和实兼不和而被流放佐渡,到持明院统再次获得上风后才复任的京极为兼与重任关东申次的实兼又发生了矛盾。同年12月,同实兼关系亲密的幕府以为兼有“阴谋”的名义将为兼逮捕关押在六波罗,在第二年流放到土佐。因为伏见上皇十分信任为兼,这次事件又拉开了西园寺家和持明院统之间的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世上流传着伏见法皇(1313年出家)正在谋划着违逆幕府的意图的什么事情的传言,大觉寺统就抓住这个把柄要求天皇让位。法皇就向幕府提交了辩白书,声称自己全无异图。 两统的对立,在龟山法皇过世后日益激化。因为两方都企图把幕府拉到自己一边,便一同开始游说关东。幕府便在1317(文保元)年4月通过西园寺实兼向两统传达了幕府对今后关于皇位继承的事情一切不加参与,践祚和立太子应由两统之间协商判断的决定。这就是所谓的“文保和谈”,但是处在激烈的对立关系之下的两统已经没有任何的妥协余地,幕府的提案以失败告终。这时。幕府接受了大觉寺统的请求,对持明院统提出了在皇太子尊治践祚以后,立后二条的皇子邦良亲王为皇太子,之后再立后伏见的皇子量仁亲王的方案。但是这个举动不仅同幕府的不干涉主义相矛盾,还违反了两统迭立的原则,因为这个方案明显对持明院统不利,当然受到了持明院统的强烈抵制。对于幕府的提案,持明院统花园天皇在日记里议论道:“此子细颇不得心,天运以凡虑计申之条,存恐之由申之处,忽定储君事如何,首尾不相应乎,又如此一朝之重事兼以披露,颇似轻忽,是边鄙人执事之所致哉,近年东风颇有若亡(指幕府衰弱无力),关东当时无人之故哉”。(《花园院宸记》文保元年5月18日条)不过,这年9月伏见法皇去世,持明院统失去了核心人物,局面为此大为转换。 大觉寺统抓住这个机会,第二年1318年正月,后宇多法皇通过实兼提出让持明院统让位的要求。持明院统虽然表示只要立量仁亲王为太子的话就可以同意。实兼却坚持幕府提出的立太子顺序。通过和大觉寺统相勾结的幕府的发言,皇太子尊治亲王的即位和邦良亲王的立太子得以实现。后宇多法皇再一次进行院政。这样,和谈虽然以不成立告终,后醍醐天皇的践祚和邦良亲王的立太子则都是依靠西园寺实兼的力量。但是实兼虽然因为和京极为兼不和而同持明院统有嫌隙,但是也不是一定就倾向大觉寺统,其行动全是从迎合幕府的角度上出发的,(54)在这次固然做出了有利于大觉寺统的决定,而下一次就并不一定会如此。只要幕府存在对皇位的继承的干涉,无论是哪一支皇统也不能期望自己能长久保持有利的地位。对于朝廷来说要如何打破这样的政治现状,便成为了课题。

附图,大觉寺、持明院两统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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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11-6 10:17:35

1318年(文保二)年2月,后醍醐天皇即位,而由后宇多法皇进行院政。法皇十分着意也政道的振兴。受到法皇信任的万里小路宣房,在1319(元弘元)年正月的院评定始上,提出了振兴神祗之政,起用人才,禁止后宫干政三条建议,另外还强调了评定众和传奏的重要性,朝廷的政治逐渐开始出现了活跃的景象。可以认为这也是朝廷意图推进诉讼行政的一个表现。

并且,在1321(元亨元)年10月,法皇派遣评定众吉田定房到镰仓,就停止院政,实行天皇亲政一事征求幕府的同意。因为这是大觉寺统的内部问题,何况也不提出幕府提出的两统迭立原则没有什么抵触,幕府对此便表示了赞意。经过定房的的复命,实现了天皇的亲政。

后醍醐继承了后宇多的意志,致力于政治的革新。以“朕之新仪可为后代的仪范”的气概开始了新政。除使辅佐后宇多院政的吉田定房、万里小路宣房继续参画朝政外,还起用了北畠亲房等人。另外,本属持明院统一方的廷臣日野资朝、俊基也各自被任为参议和藏人头,不拘家格拔用人材。继承文殿庭中等诉讼制度,设立记录所,亲裁诉讼官司。尝试对常常流于形式的朝廷政治进行革新。从持明院统花园上皇日记中“近日政道已归于淳素,君已成圣主,臣亦有多人”(《花园院宸记》)一句话,我们便可看到新政的成效是可观的。可以说儒教的德治主义,与再现被誉为律令政治的全盛时代的“延喜、天历”(醍醐—村上朝)时代,正是后醍醐的政治理想。后醍醐政权的政治的推进者,乃是日野资朝、俊基等少壮近臣。日野家是代代以儒学奉仕朝廷的门第,资朝、俊基都是参与在花园上皇御所进行的《尚书》讲义会的学者,尤其资朝是被花园上皇赞为“颇得道之大体者”的大学问家。同时,他们也以血气方刚,有志打破旧弊而为人所知。(55

他们这些天皇侧近的少壮派廷臣,对朝廷事事奉承幕府脸色的举动不满,他们的政治主张—宋学的大义名分论,充当了他们不满的正当依据。以这样的少壮派廷臣为中心的后醍醐政权,当然把幕府看成了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上的障碍。与此同时,也抱有一种政治危机感,这是因为承久之乱后,幕府的支配权开始急速扩张,以蒙古袭来为契机,这个趋势更加地得到了促进,他们感到,如此下去朝廷难道不要完全变成幕府的附庸了吗?(56)事实上,如果朝廷不做任何反击的话,可以认为足利义满时代的情况(译者注:指朝廷的行政权被吸收合并到幕府的权限之中)是会早期实现的。(56)另外,根据大觉寺统内部的既定方针,后醍醐自己也不过只是在后二条的皇子邦良亲王继承皇位之前中继性地代管下皇位罢了。象花园天皇曾经在日记中“(朕以)不德之质,在位已及十年,新院(后伏见)、后二条院一共亦不及十年,以愚身已过两院之条,诚为过分之事也”(《花园院宸记》文保元年三月三日)述怀的那样,天皇在位期间在十年上下是当时的惯例。从大觉寺统内邦良亲王方面,同时想让幕府早点在自统内实现次任皇太子的持明院统一方,都发出了要后醍醐早点退位的呼声。因为不知会在何时幕府会奏请让位,后醍醐始终不能将心放下来。

这样,以后醍醐为中心,由日野资朝、俊基等侧近廷臣构成的后醍醐政权中渐渐地产生了讨幕的气氛。并且,他们之所以能决心进行倒幕,是从幕府的现状分析中得出的北条政权并不强固的结论所达成的。

这时在镰仓方面,贞时退职之后,北条一族的师时、宗宣、熙时、基时相继袭职执权,之后在后醍醐即位的二年之前,由贞时之子北条高时继承了执权之位。由连署金泽贞显、高时之舅安达时显、内管领长崎高纲(法名圆喜)和其子高资辅佐据说极其愚蠢(《保历间记》、《太平记》的高时,经营幕政。此时,幕府政治体制的内部矛盾更加鲜明地暴露了出来,尽管多次发布了保护御家人的政策,但是御家人数量日渐减少,丧失领地,失去负担关东公事以及军役的御家人大大增加,伴随着所谓总领制的解体发生的御家人制度秩序的破坏,以上种种大大动摇了幕府的统治基础,得宗专制政治逐渐走向崩溃。奥州豪族安东氏因族内领地纠纷而向幕府提出诉讼时,因为内管领长崎高资从安东氏的两派都收了好处,然后对两方都做出了有利的判决,使两派争战不休。1322(元亨二)年幕府虽然派兵镇压,却无法顺利地平定动乱。这件事正向天下显示了幕府已经失去了对御家人的统御力,(57)史称“因高资行无道之政,世人遂轻武威,始成世间动乱,众人离叛之基”(《保历间记》)。1326(嘉历元)年三月,高时出家后,出自长崎高资的独断,金泽贞显被推为执权。这引起高时之弟北条泰家的不满,他甚至要诛杀贞显。为此,贞显在出席了一两次评定后就辞职出家了。之后,赤桥守时出任幕府的末代执权。这据说也是“高资所行之僻事”(《保历间记》)。这样,又发生了由于高资旁若无人,不听高时的命令,高时命长崎高赖诛杀高资不成,高赖反为“不思议之企”被流放奥州的事件。(《保历间记》)。镰仓的政治动荡,无疑成为了后醍醐政权讨幕计划决起的契机。

后醍醐政权因为其本身并没有可以对抗幕府的力量,就派日野资朝、俊基等人游行诸国,秘密串联反幕府的武士。但是,计划在事前被六波罗探知,资朝、俊基等关系者遭到逮捕,后醍醐因为向幕府提交了发誓和事件毫无关系的誓文,而逃过一难。这便是所谓的“正中之变”。事件结束后,因为皇太子邦良亲王去世,围绕新的皇太子的选定,幕府不顾后醍醐的期望而如之前的决定支持持明院统量仁亲王为太子,公武关系骤然紧张。后醍醐在 1329(元德元)年,任皇子尊云法亲王(即护良亲王)为天台座主,第二年,后醍醐又再任对自己“忠义无二心”(《太平记》)的东南院僧正圣寻为醍醐寺座主,以联合寺院势力。1331(元弘元)年,事态终于发展成为“元弘之乱”。通过认为现在并非草创国家之机,同幕府搞武力对抗是无谓举动,应该等待幕府的自然衰亡,反对天皇讨幕的吉田定房的告密,六波罗逮捕了日野俊基等首谋者,后醍醐在从笠置逃向河内投靠楠木正成的途中被捕。响应后醍醐在河内赤坂起兵的楠木正成也逃亡他方不知去向。幕府根据承久之乱故事废掉了后醍醐,改立光严天皇(即量仁),并奏请其父后伏见院进行院政。同时流后醍醐于隐岐岛,处死日野资朝、俊基。这就是所谓“元弘之乱”。

这次内乱,在表面上虽然不过是公武之争。但是以此为契机,镰仓末年的矛盾被一举激化,转化为以御家人、非御家人为首,庄园、国衙领的名主和百姓也被卷入其中的大规模内乱。长期在朝廷支配下的皇室领地上的武士、在幕府体制外遭受着压迫的非御家人们,及为北条氏排挤而没落的御家人,都成为了反北条势力集结在后醍醐天皇之下。另外,后醍醐也积极地对在镰仓后半期势力逐渐扩大,受幕府严厉镇压的恶党、海贼进行组织。在这样的形势下,直接对抗着北条氏政治压迫的边境豪强也对幕府扬起了反旗。给予幕府最后的决定一击的,正是作为源氏正统对北条氏专制不满的足利尊氏和在他的劝诱下背离幕府的新田义贞的叛乱。(581333(元弘三)年,尊氏攻陷了六波罗,义贞也在差不多同时打下镰仓,灭亡了镰仓幕府。之后,九州的反幕势力也起来把镇西探题打倒了。

注:

(1)黑田俊雄《中世的国家与天皇》(前岩波讲座《中世2》,同《日本中世的国家与宗教》岩波书店1975

2)永原庆二《日本国家史的一个问题》(《思想》4751964

3)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亩傍书房1943 第三章第四节

4)网野善彦《蒙古袭来》(日本的历史10)小学馆1974 138

5)北条时宗和宗尊亲王的个人关系极为亲密,时宗成人时的乌帽子亲(戴冠人)便是宗尊。时宗名字里的“宗”字也是宗尊的赐名。两者的亲密关系虽可散见于《吾妻镜》,但是只因宗尊是将军,时宗拥有得宗地位,两者便不能两立。虽然在宗尊被解除将军职务时,其父后嵯峨上皇顾忌幕府,和宗尊断绝了父子关系。但是宗尊回京之后,幕府反而向宗尊亲王进献领地,还希望就后嵯峨院和宗尊义绝一事进行调解,从这些事例便可以看出时宗和宗尊的私交关系究竟如何了。

6)《本朝文集》所收

7)濑野精一郎《镇西东、西奉行考》(《镇西御家人的研究》吉川弘文馆1975)川添昭二《镇西谈议所》(《九州文化史研究所纪要》第18 1973

8)关于恶党,可以参考本书小泉宜右《内乱时代的社会变动》

9)川添昭二《龙口法难的必然性》(《九州史学》第4445 1971

10)佐藤进一《镰仓幕府守护制度的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1,川添昭二《镰仓时代的筑后守护》(月刊《历史》21-24合并号1970

11)网野善彦前引书第150-151

12)“他人和与”之禁,在1274(文永十一)年重申,此时不问恩领还是私领,没收和与地相关已经完全回到了1267(文永四)年之制(《中法》追加法461

13)关于文永之役,请参考池内宏《元寇的新研究》东洋文库1931、相田二郎《蒙古袭来的研究》吉川弘文馆1958、龙肃《蒙古袭来》至文堂1959、旗田巍《元寇》中央公论社1965、山口修《蒙古袭来——元寇真相的记录》桃源社1964

14)关于镰仓幕府的祈愿,可参考相田二郎前引书P97以下

15)幕府命六波罗、镇西两探题提出关于这些事项的敕许申请,可见《弘安四年日记抄》同年628日条

16)初期的六波罗探题只有不完全的裁判权,自此以后,其裁判权限日益强化,虽然在等级上还不能从镰仓独立出来,但是六波罗本身已经拥有了越诉机关,取得了御家人的断罪权,详载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前引)

17)佐藤进一《镰仓幕府守护制度的研究》(前引)P104以下

18)网野善彦前引书P194

19)在文永之役,据说连九州防御的最高负责人武藤资能、大友赖泰都放弃战斗指挥而逃跑了,可以认为文永之役后武藤氏兼带的守护职减少的一个因素便在这里。参考川添昭二《日莲与文永之役》(宫崎英修、茂田井教亨编《日莲上人研究》平乐寺书店1972

20)相田二郎前引书第4章《异国征伐的壮举》

21)网野善彦前引书P198

22)参考相田二郎前引书第6章《异国要害石垒》。川添昭二《注解 元寇防御筑垒编年史料》福冈市教育委员会1971

23)关于弘安之役可以参考注13所引各论著

24)例如石母田正《日本史概说1》岩波书店1955 P216217

25)参考注19

26)相田二郎前引书P5657

27)同前 5章《异国警固番役》

28)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前引)第5章。川添昭二《镇西特殊合议机关》(《史渊》第1101973

29)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前引)川添昭二《镇西谈议所》(前引)

30)濑野精一郎《镇西谈议所考》(前引《镇西御家人的研究》)。川添昭二《镇西总奉行所——北条兼时、时家的镇西出向》(《金泽文库研究》18121972

31)濑野精一郎前引书、第4章第3节《镇西探题的设置》

32)佐藤进一《镰仓幕府守护制度的研究》(前引)〈周防〉等项

33)旗田巍前引书第6章《亚洲各民族的反抗》

34)石井进《镰仓幕府与国衙关系的研究》(同《日本中世国家史的研究》岩波书店1970

35)网野善彦《镰仓末期的诸矛盾》(历史学研究会、日本史研究会编《讲座日本史3》〈封建社会的展开〉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

36)关于蒙古袭来与御家人制的变质,请参考山口隼正《镰仓御家人制的性格》(《日本的社会文化史》,〈2封建社会〉讲谈社1974

37)关于得宗专制政治,参考佐藤进一《关于镰仓幕府政治的专制化》(竹内理三编《日本封建制成立的研究》吉川弘文馆1955

38)与泰盛同命运的武士们的姓名可见《熊古直之氏所藏文书》所收《东大寺凝然自笔梵网疏日珠抄卷第三十纸背文书》(《神奈川县史》资料编古代中世2 1973

39)关于霜月骚动,参考多贺宗隼《北条执权政治的意义——以后期为中心——》(同《镰仓时代的思想与文化》目黑书店1946)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前引)第3章。另外,关于安达泰盛,在多贺宗隼《秋田城介安达泰盛》(同前引书),网野善彦《蒙古袭来》(前引)中也有提及

40)川添昭二《岩门合战再论》(《史学论集 对外关系与政治文化》第二 吉川弘文馆1974

41)关于得宗被官人,参考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前引)第3章第1节附说二《御内与外样》。关于平赖纲,此外还有山川智应《平左卫门尉赖纲的父祖与其地位权力及信仰》(同《日莲上人研究》第一、新潮社1929)可参考

42)关于平禅门之乱,参考佐藤进一《镰仓幕府诉讼制度的研究》(前引)

43)佐藤进一《镰仓幕府守护制度的研究》(前引)P101

44)佐藤进一前引论文

45)关于北条氏的领地,可参考石井进《在九州诸国的北条氏领地的研究》(竹内理三博士还历纪念会编《庄园制与武家社会》吉川弘文馆1969),同《镰仓时代常陆国北条氏领地的研究》(《茨城县史研究》151969)丰田武、远藤严、入间田宣夫《东北地方北条氏的领地》(《东北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报告》别卷7 1970)入间田宣夫《北条氏与摄津国多田院、多田庄》(《日本历史》325 1975)。另外,原来由公家控制在手中的对交通要路的支配,镰仓幕府进行了干涉,同时加强了对其的支配权,关于这点详见网野善彦前引书290页以下

46)佐藤进一前引论文

47)网野善彦前引论文P40-41

48)笠松宏至《永仁德政令与越诉》(竹内理三还历纪念会编 前引书)

49)同前

50)中村直胜《吉野时代》(日本新文化史7)日本电报通信社出版部1942

51)桥本义彦《关于院评定制》(《日本历史》2611974

52)三浦周行《镰仓时代史》早稻田大学出版部1926年版 P579-580

53)同前P593

54)同前P613

55)中村直胜前引书P359 和岛芳男《中世的儒学》吉川弘文馆1965

56)参考网野善彦等《座谈日本历史 8 南北朝的动乱》(学生社1974)所收《作为建武政权前提的得宗专制时代》

57)骚乱并没有停止于虾夷地方,尽管多次发出了禁压令,恶党和海贼的活动逐年激化,为此幕府命六波罗采取恒常化的镇压体制,在此同时,在1324(元亨四)年同朝廷进行交涉,得到了强行进入本所一圆地执法的权限。另外从对恶党的嚣张气焰感到头疼的本所方面也时常可以看到放弃守护不入特权的事例。这样,我们虽然可以发现幕府的全国统治权明显地得到了强化,但是实际上如本文所述,幕府失掉了对御家人的统制力,别说恶党、海贼,连本所,被一味地驱使于恶党追捕的御家人的不满都集中到幕府身上来了。

58)高柳光寿《足利尊氏》春秋社 195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7 22:56:09编辑过]
5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11-6 10:26:14

正文结束,注解随后附上

本文刊载权属于越后上杉家及本人BLOG所有,转载请取得作者同意

6楼
马羽茶水斋 发表于:2007-11-6 10:55:55

……为何不在自己的网站上更新?

7楼
立花统英 发表于:2007-11-6 11:48:37
以下是引用马羽茶水斋在2007-11-6 10:55:55的发言:

……为何不在自己的网站上更新?

这篇文章不过是为了某个目的做的资料准备,等到完成了,自然是作为本家的石高奉上鸟。马师傅你就瞅着罢,活活
8楼
乌鹊南飞3 发表于:2007-11-18 14:01:17

改革庙堂等事务的意见(《公衡公记》。

少个“)”。

另,《四、皇室内部的对立与两统迭立》这一章没有分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8 14:13: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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