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幕府小常识
1、改易、移封
呵呵,一直有人在问啥子是改易、啥子是移封、啥子是所领安堵。说白了,改易就是没收大名的领地,废除该大名的身份地位。移封就是将领地换到别的地方,领地可能增加也可能是减少。所领安堵就是保证原来领地的规模和位置不变。在关原合战后,德川家康下令改易的大名有整整八十七家,没收领地合计达四百十四万石之巨,而受到削领移封处分的大名则有三家,没收领地达二百零七万石之巨(其实就是毛利、上杉、岛津三个超级强藩)。
2、誓言、法度
誓言:德川家康在庆长十六年(公元1611年)四月,在京都二条城,天下的三百诸侯遵从幕府的命令联名向德川家康递交了永远忠诚于幕府的誓言书。次年正月,当时不在京都的部分东国大名也执行了同样的手续。此后,每当将军即位,诸大名向将军提交誓言书,就成为了江户幕府时代的惯例。
法度:元和元年(公元1615年)7月,德川幕府颁布了《武家诸法度》,对大名的日常行为予以严格地约束。此后,将军即位时诸大名向将军提交誓言书中,还附加了发誓永远遵守《武家诸法度》的条款,只有在将军得到这个誓言书之后,将军才会确认大名们的领地,并下赠领地拜领文书。(其实这个就是一个形式,就象俺们天朝的皇帝驾崩后新帝即位,四方臣藩都上表再次表示称臣,新帝再确认他们的领地和地位。)
3、证人、参勤
证人:这个“证人”当然不是中文里证人的意思,差不多就是人质的意思吧。(或许小日本是这样理解的,既然你发誓了,总需要人做保吧,说人质实在难听,俺们又不是绑匪,就叫证人吧,嘿嘿)。在江户幕府初期,诸大名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诚,纷纷将亲族送到江户当人质。可能是因为养这些人很辛苦吧,在宽文五年(公元1665年)七月,家康归天五十年忌辰的时候,幕府废除了这个人质制度。
参勤:全名应该叫参勤交代制度,这个制度差不多是在宽永十一年(公元1634年)形成的,规定大名必须在江户留有宅邸(估摸着那阵子江户房地产不太景气,政府要找个消费刺激点),并必须让妻子长年居住在江户(这也是经济增长点啊)。宽永十二年,规定大名必须每隔一年就要在江户居住一年(当然那一年也只允许在领国处理政务,不允许去国外渡假的)关东一带的大名地理位置比较便利,便允许他们以半年为单位,半年领国半年江户(对马藩的宗家享有特权,允许三年参勤一次)。这样做的理由也很简单,大名长期不在领国,自然无法对领地进行完全控制,而且在江户的大名还有参与防火,保卫江户的作用。同时由于《武家诸法度》严格规定了大名们的出行礼仪,节省点是非常严重的大罪。而这样的长途往返,对大名们的经济是相当严重的负担。参勤制度在后来也进行很大程度的变通,甚至允许大名们出钱出米代替参勤。当然,这个也不在本文的范围内啦。
4、藩的地位划分
藩的地位划分有好几种方式。
首先,幕府以亲疏关系将大名们划分为亲藩、谱代、外样。亲藩就是将军家的一门众啦,以家康之子义直、赖宣、赖房为始祖的尾张德川家、纪伊德川家、水户德川家,被称之为御三家。同为亲藩栋梁的还有以德川家康次子秀康为始祖的越前松平家,秀忠的庶子保科正之为始祖的会津松平家,合称为亲藩五家。当然,后来又分出了很多的分家,这些分家大多以松平为姓享有亲藩的待遇。谱代其实就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在关原合战以前就隶属于德川家的家臣们,在江户幕府成立时共有六十八家,分别称之为安详谱代众、冈崎谱代众、骏河谱代众。外样嘛,就是除去了以上两种之外的所有大名^o^。
其次,幕府还用大名在江户的诘所来划分大名的地位,诘所分为大廊下诘、溜间诘、大广间诘、帝槛间诘、柳间诘、雁间诘、菊间诘、无席八种。大廊下诘是御三家专用的诘所,溜间诘是若干家门及主要的谱代(指拥有十五万石领地以上的谱代)的诘所,大广间诘是上位外样的诘所,帝槛间诘是越前家庶流及领地在一五万石以下十万石以上谱代的诘所、柳间诘则是下位外洋的诘所、雁间诘是领地在10万石以下3万石以上的谱代,菊间诘则是领地在三万石以下一万石的谱代。
第三,以大名的领地大小、城的有无来划分,等级分别为国持(国主)、国持并(准国主)、城持(城主)、城持并(城主格)、无城等五个等级。国持就是拥有城池,并领有一国以上领地的大名;国持并是指拥有城池,领地不满一国但很接近一国的大名(因为江户幕府一国一城制度,很自然地将一国中拥有大量领地且拥有城堡的大名视为准国主的身份);城持是指拥有城池,但领地在一国中并没有绝对优势的大名;城持并就是指没有领有城池只允许居住在阵屋但却享有城持大名的待遇的大名;无城就是没有城的小大名。
大名们此外还有数种区分方法,例如以大名的出身为基础划分为旧族大名、织丰取立大名、德川取立大名三种。以领地大小划分,二十万石以上为大藩,五万石以上为中藩,不满五万石者为小藩,仅有一、二万石者称为零细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