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镰仓幕府的建立
一、中央与地方机构的设置
源赖朝消灭平氏后成为左右国家政局的人物,但是他并没有接管京都政府,而是致力于在关东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政权。在内战中他就确定形势险要的镰仓(神奈川县东南部)为根据地。承治4年(公元1180年)在此设军事警察机关“侍所”[注1],由源赖朝的亲信和田义盛(公元1147年—公元1213年)任长官“别当”,平时统领“御家人”,
战时以“军奉行”身份指挥军队。寿永3年(公元1184年)设行政机关“公文所”[注2](后改称“政所”),从京都请来老练的政治家大江广元(公元1148年—公元1225年)充任长官“别当”,掌管幕府的行政事务。该年又设司法机关“问注所”,长官“执事”由京都请来的法律家三善康信(公元1140年—公元1221年)担任,处理诉讼、审判事宜。至此,幕府的政治机构初具规模。
京都的后白河法皇为削弱源氏势力,文治元年(公元1185年)即平氏灭亡之后,命源义经征讨源赖朝。但源赖朝反过来成功地迫使后白河法皇发出追捕义经的院宣,同时迫使法皇承认他拥有在各国设置“守护”(初名总追捕使),在全日本所有庄园、公领设置“地头”的权力。这两种职务都由源赖朝的亲信武士“御家人”(家臣)充任,朝廷无权过问。守护是各国的军警头目,原则上一国一人,也有一人身兼数国的。其任务,平时同以前朝廷任命的押领使、国检非违使一样,武装维护封建秩序,监督“御家人”履行轮流警卫京都和镰仓的义务(“京都大番役”、“镰仓大番役”),战时则统率国内地头、“御家人”出征。守护并无特别报酬,一般都兼地头之职,以此取得收入。“地头”是庄园的监管人,为庄园领主和国衙征收租税和维护秩
序。地头之中属于原来作为开发领主拥有领地而现在又获得“地头职”的所谓“本领安堵”的地头,继续取得原来所得;新任命的所谓“新思”的地头则获得“给名”[注3]、“给田”[注4],同时这两种地头还都有
权以征集“兵粮米”(军粮)的名义,按每段(反)5升的标准为自己从庄园和公领征收稻谷。
紧接着,源赖朝放逐了京都朝廷中对他抱有敌意的贵族,派进“京都守护”监视朝廷;在边远地九州设“镇西奉行”。文治5年(公元1189年)源赖朝在迫使窝藏源义经的奥州藤原泰衡杀掉源义经之后,立即又讨灭泰衡,设“奥州总奉行”。这样,他就掌握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军警权力。建久3年(公元1192年)旧势力的顽固捍卫者后白河按皇死去,源赖朝被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取得了他渴望已久的军人最高头衔。至此,镰仓幕府名副其实地建立起来,开始了日本历史上军人专政的幕府统治时期。
幕府的原意为军幕、帐幕。《史记·李牧传》的《索隐》引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帅,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帘为府署,故曰幕府。”在日本,幕府是指将军(征夷大将军)的府署,又是将军的异称,从镰仓时代起,以武士为统治阶级的武家政权都称幕府。
二、幕府的经济基础
幕府统治的物质基础是附以各种名称的庞大的“关东御成败地”,即将军的管辖地(“关东”指幕府将军,“成败”意为“处分”)。它主要由“关东御领”、“关东御分国”和“关东进止所领”构成。“关东
御领”没收源平两氏领地而由朝廷赐给源赖朝的,包括散在全国各地的500多个庄园。“关东御分国”是朝廷授予源赖朝的知行国(封地),其内容同庄园的知行并无不同,最初计有伊豆、相模、上总、信浓、越后、骏河、武藏、下总、丰后等9国,后来丰后除掉;各国的国司由幕府推荐的御家人担任。将军这两部分管辖地的收入是幕府的主要财源。“关东进止所领”是指将军拥有授职权的那些国衙领和庄园领地。
与京都朝廷不同,镰仓政权的社会阶级基础主要是在乡领主和那些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名主等中小土地所有者,而它的主要政治军事支柱则是“御家人”。御家人是源赖朝在征讨平氏过程中同他结成封建主从关系的武士,即将军的家臣。如前所述,御家人原来都是一些在乡领主、庄官、名主,跟随源赖朝参加内战,为的是他们不为京都贵族政权所承认并在贵族庄园制下极不稳定的土地所有权能得到确认。源赖朝保证了御家人原来的土地所有权,有的还赐与新的土地,并通过守护地头制的建立使之获得法律根据。对于将军的这种“御恩”,御家人须为将军“奉公”,即平时值卫京都、镰仓,战时率自己的一族舍身疆场,玩忽奉公义务就有被剥夺其御家人地位及其土地所有权的危险。于是在将军和御家人之间就通过“御思”、“奉公”的关系建立起牢固的封建主从关系。
为增强幕府经济实力和谋求御家人的利益,源赖朝和幕府鼓励开荒,扩大耕地面积,为此曾制定大规模开发关东的计划,责成所在地头执行。鉴于平安贵族推行渴泽而渔政策招致农民反抗的历史经验,赖朝也采取了若干安定民生的措施,如减免部分地区贡租等。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为了要保持一支效忠于己的善战军队,他还一再告诫部下要过检朴生活,反对奢侈浪费。
三、公武两重政权
源赖朗通过守护地头制度的建立,把朝廷(院)掌握的军事机构和一定程度的行政权限夺到武士手里,削弱了贵族力量。但是他没有摧毁朝廷的统治,相反,文治元年(公元1185年)他上书朝廷,宣誓忠诚,表示仍然尊重朝廷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他没有剥夺资族的经济基础——庄园制,对它采取的不是否定,而是予以承认和保护的政策。
镰仓政权无疑是武士政权,它的建立扩大了武士的经济利益,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但这些都有一定限度,远末满足他们的要求。当他们要越过源赖朝前进而有可能危及整个封建秩序时,便受到源赖朗的干预,被制止肆意剥夺庄园,不听从者甚至被加上“蓄意谋反”的罪名而被剥夺领地。另一方面,作为皇族的后裔,如今又作为一个新兴大庄园领主的源赖朝,同皇室贵族在政治上和经济利益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朝廷采取回避正面对立的妥协政策。例如就在他获得在全国设置守护地头权的第二年,由于朝庭反对,便不得不把设置地头的范围收缩,而仅限于从平氏和“谋反人”那里没收来的领地并停止“兵粮米”的征收。
这种妥协政策也体现在两个政权的权力分配方式上。幕府方面的权力是大部分地区的军警事务、源赖朝的御家人及御家人控制下的农民,因此凡属这种武家事宜统由幕府管理,即使在朝廷的势力范围内朝廷也无权过问。反之,属于朝廷权力的行政和司法,即使在幕府范围内,朝廷仍得照例行使其权力。于是在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两个政权的重叠现象。这种所谓公武两重政权的政治体制是适应从平安末期到镰仓初期特殊的阶级斗争形势而产生的。
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政权,幕府同朝廷是对立的,但在共同维护封建秩序的前提下两者又是互相依赖的,因为朝廷需要幕府的武力,幕府需要皇室和朝廷的精神权威。
第二节 “承久之乱”与武士政权的巩固
一、北条取代源氏的权力斗争
正治元年(公元1199年)源赖朝死,镰仓幕府内部爆发了权势之争。源赖朝死后,其遗装孀北条政子(公元1157年—公元1225年)出家为尼,长子赖家继承将军职。不久,政子便以辅政为名实行垂帘听政,人称“尼将
军”。她与父亲北条时政(公元1138年—公元1215年)合谋,建立幕府元老13人[注5]的协商体制,剥夺将军赖家裁决诉讼之权。以此北条时政及其子北条义时(公元1163年—公元1224年)掌握了幕政。赖家为了反击,乃削减获得恩赐地500町以上的御家人的土地面积,用以扶植自己的宠臣。这就把许多御家人推到北条氏一边。建仁3年(公元1203年)赖家以患病为由,决定两分天下[注6],将关东28国授予其嗣子一幡,将关西38国授予其弟干幡,并将将军职让给千幡(实朝)。此举引起千幡的外祖北条时政同一幡的外祖比企能员之间的争斗。政子、义时消灭能员及其一族,杀死一幡,翌年害死赖家。时政当上政所“别当”,与大江广元并列。元久2年(公元1205年)时政谋杀实朝未遂,引退。北条义时继其父位,建保元年(公元1213年)灭和田义盛,兼侍所别当,确立名为“执政”的地位,成为幕府的主宰者。
此后,这个出身伊豆地方小豪族的北条氏一家,便以执政名义几乎在整个镰仓时代掌握着幕府的实权。承久元年(公元1219年)源实朝被暗杀。至此,源氏的正统自赖朝以来仅三代27年便断绝了。北条义时从京都迎来一个幼小贵族藤原赖经作将军,以后更迎立皇室宗族作将军。这是由于北条氏还要依靠传统的封建等级制,利用皇室贵族的精神权威来巩固自己一族的地位。
二、“承久之乱”
尽管源赖朝和北条氏对皇室贵族都持妥协态度,但皇室还是不甘心于部分权力的丧失而伺机反扑。皇室乘幕府内江之机逐渐恢复了势力,迫使亲幕派的关白藤原兼实下台,免掉源氏功臣之子佐佐木经高的三国守护之职。公元1221年,以后鸟羽上皇为首的皇室贵族发动了倒幕战争,因为这是承久3年的事,所以史称“承久之乱”。
皇室依靠的不过是争取过来的畿内及其附近几国1万几千名武士和憎兵的力量,而主要寄希望于正在内争的镰仓方面的御家人的大量倒戈。然而皇室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据《吾妻镜》记载[注7],这时北条政子召集大江广元、北条义时等以下御家人,向他们指出幕府建立前御家人的悲惨情形,歌颂了源赖朝的恩惠,警告大家:幕府方面一旦失败,武士们低三下四地受贵族任意驱使的时代必将重新到来。她声泪俱下的讲话促进了御家人的团结,御家人纷纷率领自己一族参战。北条义时采纳大江广元短期决战的主张,以长子泰时(公元1183-公元1242年)为大将,弟时房为副将,分兵三路(东海、东山、北陆)向京都进发。进军路上,兵力迅速增加到19万人。皇室军队不堪一击,幕府军出镰仓不到一个月就占领了京都。
战后,幕府把后鸟羽、顺德和土御门三上皇分别流放到三个孤岛上,废年仅4岁的仲恭天皇,立后掘河天皇(公元1221年—公元1232年在位);对站在皇室一边的公卿、武士分别处以斩、流之刑,没收他们的领地3000多处,使有战功的御家人充任这些领地的地头,称“新补地头”,以区别源赖朝时的“本补地头”。幕府按庄园11町给免租田1町的比例对新补地头赐田,以这些田地的年贡作为他们的所得。同时还从向庄园领主交纳年贡中按田地1段5升米的比例抽出“加征米”(“新补率法”),作为新补地头收入的另一部分。幕府新设“六波罗探题”取代京都守护,赋予监视朝廷并行使迄今幕府统治力量薄弱的三河(爱知县)以西各国司法和行政权力,监督和指挥西国御家人,北条氏世袭其职。
三、武士政权的建立
承久之乱后,幕府的经济基础迅速扩大,在政治上确立了对京都朝廷的绝对优势,甚至皇位继承和朝廷官职的任命都需要帮府同意,京都朝廷的权力大为削弱。元仁元年(公元1224年)北条泰时任执权,在其任职的18年间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制定大规模的武藏野开发计划并付诸实施。[注8]条泰时还不断地完善幕府的统治体制。为加强执权的职能,增设其副职“连署”[注9];为保持统治集团的团结,设置“评定众”,使前此设置的13人协商制度化。“评定众”由北条氏一族、幕府元老及执权、连署
等组成,共约十三、四名,研究重要政务,裁决诉讼,成为幕府最高决策机关。北条时赖(公元1227年—公元1263年)任执权后又在“评定众”之下设“引付众”。责成其协助评定众审理诉讼案件。幕府的统治体制由
是臻于完善。
贞永元年(公元1232年)在北条泰时主持下,幕府根据源赖朝以来幕府的政策和有关审判、处罚等个别法令精神制定《御成败式目》51条,亦称《贞永式目》。《贞永式目》肯定了御家人的土地所有权,赋予他们守护职、地头职以法律根据,从而巩固了封建武士的胜利成果。但就其阶级实质而言,一如天皇制政府的律令,《式目》乃是一部保卫包括皇室公卿贵族在内的整个封建主利益,维护封建秩序的法典,是强化封建剥削阶级实行对劳动人民专政的工具。它明确规定、:农民必须向封建主交纳年贡,欠交的年贡限期交足(第42
条);各国守护的任务是对谋反者、杀人者(“夜讨”、“山贼”、“海贼”、“强盗”)实行监督和镇压(第3条)。另外《式目》还通过有关御家人的规定,巩固幕府同御家人之间的封建主从关系。与京都朝廷的律令比,《式目》有许多自己的特点,例如文字通俗易懂,重视女性地位等。它施行的范围最初仅限于幕府管辖地区,后来逐渐扩大到全国。《式目》作为武家的基本法典,对后来的武家法制影响很大。
四、武士政权出现的意义
评价历史上一个政权存在的历史意义时,必须把它同该政权对当时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联系起来。封建武士借助农民群众反对朝廷的斗争壮大了自己,进而建立了政权,并且在同公家政权对抗中不断夺取阵地,扩大政权影响。武士大多数原为中小土地所有者;具有组织和管理生产的经验,作为新兴封建主,他们在精神生活上比较富有生气,与京都贵族那种奢侈、昏庸、腐朽、无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因此,这个政权对日本封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 用,草创这个武家政权的政治代表人物源赖朝、北条义时等采取的一些经济措施,证明了这一点。这说明,在当时的日本历史条件下武家政权和公家政权的一兴一衰是合乎规律的现象。武家政权的出现是日本封建社会发展时期开始的标志。但是,农民没有获得解放,恰恰是武家政权的出现强化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所以此后封建统治阶级同广大劳动群众的阶级矛盾又有了新的发展。
第三节 镰仓时代的社会经济
一、庄园制经济的进一步强化
庄园制是镰仓时代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这个时代虽然也存在着少量国衙领即国有地,但基本上也已庄园化。庄园的统治者是庄园领主(国司)和由御家人担当庄官(在厅官人)的地头。地头拥有“下地”(产生收益的土地)的管理、征税、警察和裁判等职权,因此也就拥有与这种地头职权相应的收益权。收益所产生的对象按当时语言称作“所领”。地头所领按其收益形态计有“给田(上白下田)”、“杂免地”,和“免在家”等。“给田(上白下田)”指地头的宅地及其附属土地,不负担任何年贡、“公事”(劳役、杂税),地头把它作为完全的私有地领有,收益全归自己。“杂免地”亦称“给名”,只向庄园领主交纳少量年贡,年贡以外的赋课(“公事”),成为地头的收益。“免在家”是免除“在家”赋课的意思,即庄园领主免征对农民房屋、宅地、园田的赋课,而将这些转作地头的收益。此外,地头的收益中还有加征米和“检断得分”(从对犯人的处分中取得的收入),以及其他等。
庄园农民大体可分为四个阶层:大名主、小名主(“百姓名主”)、作人(“小百姓”)、“下人”和“所从”。拥有3至10町名田的大名主多将自己名田相当部分交给因失去名田而变成“作人”的佃农耕种,余下的直营地则役使半奴半农身份的“下人”和“所从”。大名主是名主中的少数,他们往往取得御家人身份,爬到地头、庄官的地位。拥有l至2町左右名田的小名主是名主的多数,他们以自家的劳动为基础,以l至2名下人、所从的劳动为辅助进行生产。小名主和作人、下人、所从是庄园里的基本劳动群众,是被统治阶级。
名主向领主交纳的贡租分田租(水田租)和皂租(旱田租)两
种。田租包括“本年贡”和“付加米”。“本年贡”相当于产量的30—40%。
自租的标准因作物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名主的负担还有“万杂公事”和“夫役”。前者是对农副产品、家内手工业产品、山野产品、水产品等的课税,后者是被征课的徭役,主要是为领主和地头群种直营田,修建和维修水渠、堤坝,警卫领主住宅、仓库、搬运贡租等无偿劳动。名主的负担繁杂而沉重,只是大名主例外,因为他们总是把这些负担转嫁给手下的“作人”和“下人”。
二、农民的斗争
规定的封建负担已经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地头凭借手中权力巧取豪夺,横征暴敛,更使农民痛苦不堪。农民们被迫集体逃亡或上诉,进行抵抗。建治元年(公元1275年)12月28日高野山领地纪伊国阿氏河庄上村(今和歌山县有田郡和清水四)的百姓名主向庄园领主递交了一份“诉状”,控告地头的非法暴行。其中说,百姓们忍受本了地头的暴行逃走了,地头追回来一部分,强令他们在逃亡者的田地里劳动,如不听从就要“拘拿妻子,割耳削鼻,剃发为尼,捆以绳索,严加处治”。[注10]但是地头的暴行制止不住农民的反抗斗争,离村弃耕之举是对地头领主的一大威胁。这是镰仓晚期的例子,实际上幕府早在《贞永式目》中就已不得不对地头们的横暴行为加以制止,并规定对待名主们的去留“宜从民意”。[注11]同一时期,在边疆地带的出云国鳄渊寺领地,地头被迫放弃无限制役使百姓名主的作法,规定一年之内不能强迫一个居民工作25日以上。说明通过斗争,地头的恣意役使不得不用法律加以限制。[注12]
镰仓时代,尤其自中期起,在那些生产力较高、和市场有联系的经济先进地区,阶级分化十分显著,总的趋势是下层农民、尤其半奴半农的所从、下人等的地位不断提高。位于山城国的东寺庄园上久世庄,原来拥有的50町耕地是由分为3至4町的13块名田组成,到了1324年,登记在领主土地册上的农民增加到34名。这
34名农民中大多是从“下人”、“所从”升上来的,获得土地,独立经营;原来的一些“作人”则上升为新名主。[注13]上述纪伊国阿氏河庄上村,1194年“作人”有25户,至1273年增至55户。“作人”仍是地头领主和大名主的依附农民,但同“所从”、“下人”相比,减少了一些无偿劳役,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有一些且有自己的土地并摆脱了大名主的中间剥削而和地头领主直接发生租佃关系。
三、地头制的确立
随着幕府权力的扩大,地头势力逐渐强大。庄园内征收年贡是地头的任务之一,可是有许多地头并不把征收来的年贡交给庄园领主,而是攫为已有,引起同庄园领主的不断纷争。庄园领主大多住在京都、奈良、距庄园较远,自己又缺乏实力,不能制止地头的横暴。庄园领主遂索性将庄园的一切支配权都交给地头,而靠地头包收年贡(“地头请”)的办法来取得年贡的一部分。幕府从保护御家人的立场出发,肯定了这种办法。使它得到推广。13世纪中叶,在前摄政九条道家的40余所庄园中就有8所是实行“地头请”制的庄园。然而地头往往不交足他所承包的年贡额,后来庄园领主便干脆采取分庄园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农民)为两部分的“下地中分”[注14]的办法,以保证双方互不侵犯对方权益。地头以分得的一半庄园为阵地,蚕食其余部分,在乡领主阶级于是日益壮大。后来这些地头又处于守护支配之下,全国庄园就逐渐掌握在守护之手,奠
定了守护领国制形成的基础。
四、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关东和九州边远地带由于开垦荒地、大规模扩大了水田面积。在开垦基本上达到饱和状态的畿内及其周围地带,农民努力于集约经营,通过推广育苗,增加品种,利用奋力,普及农具,生产大有提高。同时也注重多种经营,小麦的种植得到普及。从镰仓中期起,又开始了水稻和小麦的轮作,一年两次收获。这在日本农业发展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文永元年(公元1264年)幕府曾命令各前(冈山县),备后(广岛县)两国的御家人免收农民收割后的稻田上种植小麦的麦税,借以鼓励水稻和小麦的轮作。为了防止地力减迟,便充分利用草木灰和人粪尿等肥料,也致力于对水车等灌溉设施的有效利用。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有了进一步发展。京都、奈良等先进地区仍是手工业的中心,但地方手工业也纷纷兴起。在靠近各种原料产地和交通便利的地点,金属冶炼、铸造、丝织、麻织、造纸、酿酒、陶瓷制造等各种手工业都有发展,出现了诸如镰仓,博多等地一些新的手工业中心。手工业者日益脱离农业而独立;分化成为专职工匠,技术水平大大超过前代。例如锻冶业。农具和武器的锻造已经专门化、出现“镰刀锻冶”、“锹锻冶”、“箭锻治”、“刀锻冶”等工匠名称‘锻造技术,尤其刀的锻造技术发展突
出。陶瓷业已有悠久历史,至镰仓时代由于“獭户烧““,这种陶瓷器浇制成功,引起烧窑技术的巨大飞跃。
市集已从不定期发展到定期,每月三次,并且从先进地区畿内及其周边一带普及到全国各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优势的庄园,此时大抵都在不同程度上卷入交换经济的波涡。至镰仓末期,从庄园中小名主阶层中到市集做买卖的人增多,后来定居市场,转化成市场商人。
前代以来居住在水陆要地经营货栈、为庄园领主保管、运送或代理贩卖庄园年贡的“问丸”,至镰仓末期有一些从领主那里独立出来,成为专门从事转买转卖和经营运输业务,供应城市店铺商品的居间商人“问屋”。他们雇用许多陆上运输工人(“马借”)和码头卸货工人(“江丁”)。从13世纪起,手工业者和商人中出现了联合为“座”[注16]的同业公会。“座”须向各自的“本所”——朝廷、贵族或寺社庄园领主纳税,以此为代价获得免税通过各地关卡的权利以及在一定地区采购原料、制造和贩卖商品的垄断权。“座”的形成对日本封建社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交换经济的发展引起货币的需求。从13世纪起,交易中较多地使用了钱币。当时日本不铸造货币,通用的钱币是日宋贸易中输入的宋钱。从这时起,庄官和地头向庄园领主交纳承包的年贡米大多用钱币代替,然而征自农民的年贡则多系实物。随着货币的广泛流通,出现了汇兑业务。当时的汇兑有汇兑钱币(“替钱”)和汇兑稻米(“替米”)之别,其票据称为“割符”。经营这种事业的商人称为“替钱屋”或“割符屋”。在货币经济发展、对货币需求增大的情况下,还出现了当时称为“借上”的高利贷业者。庄园里的部分富裕名
主往往把产品换成货币,经营“酒屋”(酿酒作坊或酒店),兼营高利贷业。“问丸”中也有许多人兼营高利贷业。随之而来的是高利贷业者向贫困的御家人和农民高利贷款,以债务人的土地作抵押,而将这些土地集中到自己手里。同时,也有的接受土地以外的典当物品,把这些物品保管在“土仓”(围有土墙的仓库)之中,所以高利贷业者和金融业者也被称为“土仓”。于是手工业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促使庄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日趋瓦解,这又带来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第四节 日中通好
一、与宋、元贸易
平安末期逐渐走向正常化的日中关系,镰仓幕府继续予以推进。建保4年(公元1216年)第三代将军源实朝(公元1192年—公元1219年)准备亲率60名随员访宋,只是因为新建大船不能在镰仓的由比海滨下水,才没有成行。[注17]镰仓幕府积极与南宋贸易的主要原因是获取南宋的铜钱,因为那时日本自己不铸造铜钱,国内流通的主要货币是宋铜钱。因而日本商船到南宋去的日益增多,如寿永2年(公元1183年)、建久4年(公元1193年)、正治元年(公元1199年)、正治2年(公元1200年)、建仁2年(公元1202年)均有日本商船到甫宋。
这时期对外贸易管理权从大宰府转移到镇西奉行(镰仓幕府统治九州地方的官职)手中,民间贸易得到承认,有了迅速发展。13世纪初拥有船员100名以上的大船每年约有40至50艘到南宋,史载,“侯人,冒鲸波之险,舶炉相衔,以其物来售。”[注18]至13世纪中叶,偏安江南的南宋由于铜钱大量外流,苦于铜钱不足,乃提出限制贸易船只的要求。幕府同意这种要求,实行贸易统制,限定船数为5只,幕府则派名为“御分唐船”的御用(幕府)贸易船,直接进入海外市场。中国商人来日的也多,其中有一些定居博多,在这里娶妻生于,往来于两国之间。由于日本国内商业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增大,对宋钱的输入十分迫切。承久之乱后10年,京都的重臣西园寺公经曾遣商船向宋帝献上扁相制房屋,获得回礼10万贯和其他礼物。除铜钱外,输入品中还有江南特产高级丝织品(绢、续、锦);陶瓷器、茶、香料、药品、书籍、文具、绘画、珍贵木材等。输出品一如以前,主要有砂金、真珠、水银、硫黄、刀剑、扇、美术工艺品等。及至元代,由于元朝征日(后述),两国政府间的关系中断,但民间依然进行贸易,幕府对日商出海已不加限制,元政府对日亦采取开放政策,准日商以金易元钱,还命令沿岸所在官司同日船贸易。
二、入来入元僧
镰仓时代有大量日僧来宋、元访问,据统计,入南宋僧不下百余人,入元僧更多于此。他们大多从明州上陆,历访江、浙、闽诸寺,云游时饥则斋食,暮则投宿,受所至各地中国僧俗的热情接待。公元1331年入元僧友山士倔访问松江时,适值“巨水为害,吴中禅刹,钟鼓寂尔,游方之土,无放包之地”。在此困境下,该寺僧对这位远来的日本僧友山予以很好的照顾,“苦留过冬”,“视以骨肉”[注19],体现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的感情。入宋僧和入元僧旅居中国往往一、二十年。研究佛学(主要是禅学),兼及儒学、汉诗文学、书法、绘画、建筑、印刷等各种学艺。入宋僧俊乘房重源(公元1121年—公元1206年)巡礼求法时,还钻研了宋代建筑式样,回国参加东大寺的修建工程。明庵荣西(公元1141年—公元1215年)两次入宋学习禅宗,还学得宋代建筑技术和医学,研究了茶的养生效能,他回国后开创日本临济宗(禅宗之一派),建立禅宗式(南宋式)寺院,并将中国建筑式样带到日本。还有俊范(公元1166年—公元1227年),于正治元年(公元1199年)入宋,在明州景福寺学禅及律。建历元年(公元1211年)回国,带回佛典、儒书及杂书2000多卷,为儒学在日本的广泛传播作出了很大贡献。
到日本的南宋僧约有十多人,著名的有兰溪道隆(公元1213年—公元1278年)和无学祖元(公元1226年—公元1289年)。道隆于宽元4年(公元1246年)到日,接受北条时赖的归依,并为建长寺开山,广收门徒,形成大党派。溢号大觉禅师。祖元于弘安2年(公元1279年)到日、创建圆觉寺。溢号佛光禅师,为无学派。
入元僧中出现不少知名的汉文学家和书法家,雪村友梅(公元1290年—公元1346年)、古源邵元(公元1294年一公元1364年)是其突出代表。雪村旅居中国22年,写下200余首诗歌,其中不少是歌颂两国人民友谊的。人
宋入元僧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宋、元科学文化的传入对镰仓时代日本科学文化的发展,尤其对医学、雕版印刷、建筑、陶瓷制造、纺织、汉文学、书法、绘画的发展有很大意义。那些应日僧和幕府之请渡日、后来客死日本的宋元僧,为两国友好和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五节 抗元战争与镰仓幕府的衰落
一、文永之役
镰仓时代日本同中国宋朝一直保持了睦邻友好关系,进行了正常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但至13世纪70年代,两国间和平往来由于元朝军事封建主对日进行侵略而暂告中断。
12世纪末,蒙古族兴起。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蒙古,建立蒙古汗国。此后约半个世纪,成吉思汗的继承人通过军事征伐不仅控制了中国本部的华北地区,还进占了中国以西直至东欧的欧亚辽阔土地。公元1259年征服了高丽。公元1260年忽必烈(成吉思汗之孙)成为蒙古国王。公元1267年迁都燕京(后改称大都,即北京)。公元1271年改国号为元。
忽必烈的侵略矛头终于指向了日本。公元1268年他命高丽使者持书赴日,书中表面上要求建交,实质是效今日本朝贡。京都朝廷几经研究,末予回答,但惊慌万状,不知所措,只好连日到各社寺祈祷。次年忽必烈的使者再来。此次朝廷打算给忽必烈的使者带去国书,但由于正式就任执权不久,年少气锐的北条时宗(公元1251年—公元1284年)的阻拦而末发。此后,公元1271至公元1272年忽必烈又两次遣使,重提他的要求,甚至以武力相威胁。对此,北条时宗仍坚持拒绝回书,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命九州的守护地头加强沿岸防御,还命令驻守镰仓的御家人回国,四国、中国的御家人依次西下,以加固九州的警备。
文水11年(公元1274年)上半年,忽必烈强征高丽船工、民夫35000人为他建造兵船900艘,还从农民中征兵5000,以此完成了他发动征日战争的最后准备;然后又镇压了高丽军民坚持数年之久的反元起义。10月初,都元帅忻都和右、左副元帅洪茶丘、刘复亨率25000名侵略军和900艘兵船从朝鲜的合浦(马山)出发,大举征日。10月5日至14日,元军袭击日本的对马、壹吱。对马“守护代”宗助国和壹吱“守护代”平景隆分别仅以80骑与百余骑迎战,结果全军覆没。
元军随后侵入松浦半岛沿海诸岛,使几百名日本武士伤亡。19日兵船驶进博多湾。就在这以前,在大宰府的召集下,日本九州九国御家人,“甚至神社佛寺人员都争先恐后急驰而来”。[注20]这支为数万人[注21]的御家人在大将少式景(或经)资的指挥下,从20日上午10时开始,同当天早晨登陆的元军交锋。战幕一拉开,日本武士就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元军采用的是进步的步兵集团战术,这使习惯于一骑对战的日本武士很不适应;元军箭短而射程远,为日箭所
不及;元军作战时击鼓鸣锣,常使日军战马惊跃狂奔,控制不住,元
军使用一种日本武士从未见过的火药武器——震天雷,其射出的铁弹爆炸声往往使日本武士“目眩耳塞,茫然不辨东西”。[注22]激战至暮,日本武士被迫退到大宰府附近,组成新的防线。元军可能为了防备日本武士夜袭,回到船上。就在当天夜里,一场意外的台风刮沉了元兵船200艘,剩下的船只不得不返航。忽必烈的第一次对日远征于是结束。这次远征日本,史书称为“文永之役”。
二、弘安之役
“文永之役”以后,为防范元军再来,幕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防御体制:调中国地方(指山阴、山阳两道)御家人驻守长门,调东国御家人驻守九州,以有战功者赏相约,动员全国“公家”和寺社里的非御家人;任命北条一族人为九州和其他重要国的守护;最后在博多湾沿岸筑起坚固石垒。忽必烈在灭南宋(公元1279年)前后,大肆搜刮,进行更大规模的战争准备。他又两次遣使赴日要求朝贡。北条时宗两次斩杀元使,以示继续抵抗决心。
弘安4年(公元1281年)忽必烈分兵两路,一路是从朝鲜派出的东路军,另一路是从中国江南派出的江南军。东路军由忻都、洪茶丘统率蒙、汉、鲜兵4万人,兵船900艘。江南军由范文虎指挥10万人,兵船35000艘。两路军约定于6月中旬在壹吱会合。东路军首先进发,6月初已进入博多湾,占志贺岛。日本武士草野次郎、河野通有等曾多次乘小船主动出击,双方互有损伤。7月初,元两路军汇合,下旬元军主力集结鹰岛。在元军即将举行全面进攻的前夕——农历7月30日夜,这里又狂风大作,兵船大部沉没,元军仅一小部分得以生还。于是忽必烈的第二次远征又告失败。
在幕府领导下日本军民进行的顽强抵抗及两次暴风雨对元兵船的袭击无疑是使日本赢得胜利的主要因素。至于暴风雨,那只是一种自然现象,日本旧史书把这种自然现象说成是“神风”、“八幡宫镐矢西风”、“天野明神出阵”等等,显然是无稽之谈。元朝征日也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受到中国人民的种种抵制。这种抵制也是促使元军走向失败的重要因素。
三、战后的衰落
抗元战争胜利后,幕府的统治转向衰落。同承久之乱时不同,抗元战争后幕府没有得到没收自政敌的土地,幕府无法使获有战功而纷纷来到镰仓要求恩赏的御家人得到满足,从而破坏了由“奉公”取得“恩赏”的这个幕府同御家人关系的基础。
御家人为弥补战争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恢复自己的实力,就加紧侵占“公地”并通过大搞自13世纪中期开始采取的“地头请”和“下地中分”的办法蚕食庄园,加速了地头、庄官等既脱离“本所”、“领家”,又脱离幕府,形成独立的封建领主的过程。但是多数御家人却因战争负担而穷困没落了,开始把土地典当给高利贷者或卖出。幕府为了防止其政治军事支柱继续削弱,曾禁止御家人出卖土地给商人、高利贷者,但禁令并无多大效果,贫困的御家人仍设法偷偷出卖。于是永仁5年(1297)幕府颁布《德政令》,规定禁
止买卖、典当御家人的领地,非御家人和商人买得御家人的领地须无偿归还原主,并且此后不再受理有关向御家人贷款问题的诉讼。《德政令》引起了经济混乱,商人抬高物价,高利贷不再向御家人通融资金。所以令颁后还不到一年,幕府就不得不将它取消。御家人的贫困没落加速了御家人制度的崩溃。
农民的处境更加恶化。御家人不论是转为领主或贫困下去,为转嫁战争负担,都加强了对以“百姓名主”为主的农民的掠夺,致使农村荒废,饥谨频发,加剧了阶级矛盾,农民只得以逃散的方式来抵抗。
早在抗元战争前,“百姓名主”中就有一部分上升为武士。这样的武士是没有和幕府结成主从关系的非御家人。这些新兴名主,在货币经济较发达的近畿地方尤多。他们为发展自己的势力,就利用反抗领主的贫困百姓名主、逃亡的下人和所从等下层群众的力量,把他们集合在自己的周围,用弓矢甲胃武装起来,对抗幕府和领主,阻碍年贡的征收,袭击年贡运送队,夺取年贡。统治阶级把这类武装集团称为“恶党”,视同盗贼。在先进地区,恶党暴动早就发生,例如公元1236年在大和,公元1248年在山城国都曾发生过。及至抗元战争后,即13世纪末至14世纪初,农民处境更加恶化,“恶党”到处出现,它的活动已遍及北起出羽、陆奥,南至淡路的日本各地。还有一些不满幕府的御家人,例如一些地头和守护,出于他们反对幕府、蓄养自己实力的需要,往往把恶党拉到自己一边,有的甚至成为“恶党巨魁”。恶党的活动构成了对幕府统治的严重威胁。
四、得宗专制
在人民反抗日益激烈的同时,幕府内部的矛盾也加深了。迄今在御家人财产继承上通行析产继承制。幕府为防止御家人领地分得过细、带来御家人的贫困,遂改为长子(“(上物下心)领”)继承制,庶子由长子扶养。有一些御家人就以“(上物下心)领”为中心加强团结,形成强大的守护,甚至足以同北条氏抗衡,就象足利氏那样。于是北条氏加强了“得宗”(北条氏嫡长世袭制的家主)的专制统治。作为中央机关的“评定众”和“引付众”等要职皆由北条氏一族担当,置于得宗统治之下。地方守护之职也尽可能由北条氏一族任命。北条时宗借用防备元军来袭,从九州到山阴、山阳各地增加了出身北条氏一门的守护,至幕府灭亡前夕,全日本近半的30国守护之职都被北条氏一族垄断。得宗权力至北条时宗之子贞时(公元1271年一公元1311年)、孙高时(公元1393年—公元1333年)之时,进一步加强。得宗权力主要依靠家臣“御内人”行统治,赋予重要职务。“御内人”势力的增大引起“御内人”同“御内人”以外的御家人“外样”的尖锐对立,终于导致“御内人”代表人物内管领平赖纲同“外样”代表人物安达泰盛(公元1231年—公元1285年)之间的战争。在公元1285年的“霜月骚动”中,安达泰盛一派失败,安达氏一族及其一派的御家人被大量消灭。内战削弱了御家人的力量,并进一步加剧了御家人之间的矛盾。末代执权北条高时又恰恰是一个无所作为之辈,耽于游宴,荒废政事。至此,不论是外样御家人或非御家人,大部分武士的心都已离开了幕府,伺机反叛。而反叛所需要的只是一面能够把他们结合起来的旗帜了。
第六节 镰仓时代的文化
一、净土宗与净土真宗
镰仓时代,佛教仍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教。在战乱频繁、社会关系激变中更加走向没落的京都贵族中间,充满了对“末世来临”的畏惧和寻求解脱的苦闷。广大农民在坚持反抗封建主的现实斗争的同时,不少人也对来世抱有幻想。适应这种思想要求,法然(源空,公元1133年—公元1212年)发展了前代以来流传的佛教净土思想,使它形成一个独立的宗派,即净土宗。他告诉人们,任何人在佛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只要“专修念佛”,即反复念诵“南无阿弥陀佛”,依靠佛力就能“往生极乐”——“他力本愿”,而不必去搞那些为特权阶级所专用的建寺、造佛、念经等繁琐的宗教仪式。
法然的弟子亲驾(公元1173年—公元1262年)生活在东国(关东地方)农村达20年之久,对东国农民,对那些在佛教看来从事“杀生”因而有严重“罪恶”的东国渔民、猎人的疾苦有所了解并寄以同情。于是他在“往生极乐”问题上针对法然的“善人正机说”(“恶人尚且往生,况善人耶”),提出“恶人正机说”(“善人尚且往生,况恶人耶”),意思是说,被封建统治阶级和佛教诬为“恶人”的劳动群众才是最容易进入“极乐”境地的人们。他较为彻底地排除了一切清规戒律,认为人们即使不出家,不素食,过娶妻生子的世俗生活,只要念佛,依靠佛力也能“往生”,从而开创了净土真宗(即一向宗,简称真言)的教义。这是广大被压迫人民反对封建压迫的阶级斗争在宗教上的反映。有如思格斯在论述早期基督教运动的性质时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被压迫者的运动”。[注23]净土真宗在亲鸳在世时极兴盛,关东、奥羽一带就已拥有10万信徒,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也有少量商人、工匠和下级武士。
二、时宗与日莲宗
以人民群众为主要传教对象的新宗派除净土真宗外,还有一遍(公元1239年—公元1289年)创立的时宗和日莲(公元1222年—公元1282年)依法华宗开宗的日莲宗(即法华宗)。时宗也是属于净土宗而主张“他力往生”的一个宗派,在农民中拥有许多情徒。日莲宗则有所不同,它宣称只要人们反复念诵“南无妙法莲华经”就能即身成佛,全民信仰此宗则整个国家就能成为佛的净土,而其余各宗皆不能。公元1260年日莲曾向幕府献所著《立正安国论》一书,书中描绘出人民涂炭、社会凄凉的情景,批判幕府政治,进言须按正法(法华经教义)施政,否则必将招致人心思乱、外敌入侵、国家危亡的严重后果。由于触怒了幕府,他被校流放两次,但仍不屈不挠。日莲宗这种不仅来世,即使现世也能得救且造福国家的教义当然也是幻想,但它反映了人民群众争取现世幸福的迫切要求。日莲宗主要在城市商人和部分武士中间流传。
三、禅 宗
武士中间广为流传的佛教新宗派是禅宗。禅宗早在中国唐初就已传日,但只是到了镰仓时代荣酉和道元(公元1200年—公元1253年)从南宋分别传来它的分派临济宗和曹洞宗之后才大盛。禅宗宣扬“自力本愿”;即人们“成佛”要靠自己的主观力量。它认为,客观世界是不真实的,只有人的主观世界“内心”才是真实的,人人内心都有“佛性”,宣传人们只要除掉内心的“妄念”,达到“空心”境地便可“成佛”。
掸宗推祟的修炼方法也极简单,认为只要坚持坐禅其思就能消除“妄念”成佛。这种“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注24]的简单修炼方法很适合缺少文化武士的口味。但坐掸却要求严格,要坐掸者修炼出山崩地裂无所惧的胆力。用禅宗的话说,就是要达到“击碎生死关头,便见一念不生,前后际断,方能出生入死,如同游戏之类”[注25]的程度。武士驰驱沙场,都得视死如归,掸宗这种说教正符合封建统治者鼓励武士为自己效忠的需要。因此,幕府对禅宗倍加推祟,派出许多入宋僧、入元僧学禅,并请来诸如兰溪道隆、大休正念、无学祖元等宋禅僧传教,北条时赖、时宗等人以师事之,带头皈依,形成武士热心参禅的局面。这里必须指出,日本武士道的形成与禅宗的盛行有密切的关系。
四、早期武士道思想
佛教各新宗派的广泛传播,促进了早期武士道思想的形成。武士道是随武士阶层的抬头而出现的一种伦理道德观念,经平安时期酝酿,到镰仓时代转成武家时代的统治思想。其内容见于《吾妻镜》等史书及《平家物语》等军记、史谈之中。这种道德观同宫廷贵族思想不同,它是以中世家长制(“恕领制”)为中心的一种主从间道德规范。最早是由平安时代构成武士团的家长和“家子”、“郎党”问通过主君恩赐家臣以封地和身份(“御思”),家臣则对主君矢志忠节(“奉公”)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幕府时代,在镰仓将军、执权同御家人之间,这种观念有进一步的约束性,主从关系比父子、夫妇关系更重要,违反这种关系要受严罚。
武士道的内容就是以这种家臣对主君的“忠节”为核心,要求武士具有武勇轻生、爱名尚义的精神,养成重视礼仪修养、俭约寡欲、以清廉自许,鄙视平安贵族优柔文弱的习气。武士道的内容都来源于儒家的“德目”,而对这些方面的培训,又借助佛家唯心主义说教的力量。例如净土宗否定现世、鼓吹欣求彼岸乐土的思想,对培养家臣为主君效死的精神起作用;实践禅宗的所谓极严肃的修业作法,有助武士进行认真习武和勇敢杀伐的训练。
早期武士道在抵制平安贵族的颓废风气方面有其积极意义。早期武士道不同于晚期,因它在理论上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武士道”这一词汇也还未出现,只是以具有狭义的“战争道德”含义的“士道”、“战之道”等词出现于武士之间。及至江户时代,武士道被赋予宋儒理学理论之后,才具有完整的思想体系。
五、文学、史学与医学
镰仓时代在文学艺术领域也充分表现出贵族文化的衰落和武士文化的兴起。贵族作品在数量上虽仍占优势,但主题思想却都和时代背道而驰。例如镰仓初期被藤原俊成及其子定家选辑在《新古今和歌集》中的贵族和歌,大都带有没落阶级的感伤情调。鸭长明(公元1151年—公元1213年)的《方丈记》和吉田兼好(公元1283年—公元1350年)的《徒然草》等随笔作品,更充满着贵族对现实社会不满而无可奈何地要从佛教的无常观那里寻求安慰的思想。天台长老慈圆(慈镇,公元1155年一公元1225年)为了劝谏上皇,用假名文字写成历史著作《愚管抄》,只能用佛教的宿命论(末法思想)观点来说明贵族阶级的没落和武家兴起的历史趋势。
具有代表性的武士文学是战记文学。同贵族文学不同.9这类作品写的是真人真事,生动地描写了在同公卿贵族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武士的思想情感。《保元物语》、《平治物语入《源平盛衰记》等都很有名,而以平家兴衰为题材的《乎家物语》尤为突出。这部作品原是琵琶法师,[注26]在群众中间说唱的“平曲”;后经出身于贵族但同情武士的西行加工整理而成‘贯穿故事的主导思想是佛教的无常观,但由于作者和听众对于变革社会寄以强烈关心,所以故事里生动地描绘出内战时期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思想动态。作品格调优美,韵律勾称和谐,文风也很有特色。
14世纪初,幕吏们受幕府统治者之命写成一部有关镰仓武士发家的历史著作《吾妻镜》(又作《东鉴》)51卷,内容包括公元1180至公元1266年间幕府和皇室方面的编年体日记和记录,现部分残缺。本书曾被认为是镰仓时代史和武家社会史研究的基本史料。
医学方面,不少僧人对医学造诣很深,从事医疗和著述。完成的30余部医学著作中,以荣西的《吃茶养生记》2卷与棉原性全的《顿医抄》50卷、《万安方》62卷最为著名。这三部著作不只反映了隋、唐、宋的医学成就,也总结了著者本身丰富的医疗实践经验,是具有独自医学体系的医书。《顿医抄》载有五脏六腑图,对人体构造及机能都有简要说明,从而使解剖学和生理学自成部门。
六、艺 术
雕刻、绘画艺术方面,表现时代特点的、充满生气的写实作品多起来了。雕刻上与前代不同,力求强劲的表现形式,把以前的柔弱的女性美变为刚强的男性美。式样上倾向自由发展,作风上以写真为主。镰仓时代的雕刻受宋代式样的影响显著,宋式样被当作样板,如东大寺的大佛(镰仓时代重造),且此大佛系由宋人陈和卿及其弟子陈佛寿等7人所造。还有东大寺南大门的石狮子也是建久7年(公元1196年)宋人石工字六郎等人所造。当时出现一种叫做“佛所”的雕刻工场,如七条佛所、七条大宫佛所、六条万里小路佛所等,各个佛所都拥有自己的佛师(雕刻家)。13世纪京都的运庆及其弟子快庆、定庆等创作出东大寺南大门强劲有力的金刚力士像和兴福寺的无着像、世亲像等一系列杰作。这个时代除雕刻佛像外,还雕刻世俗的肖像。当时宋朝禅宗的顶相画(掸宗祖师授弟子的肖像画)大量流入日本,顶相画成了肖像雕刻的样板,创作出俊乘房重
源坐像(藏奈良东大寺)、北条时赖坐保(藏镰仓建长寺)、无学祖元坐像(藏镰仓圆觉寺)等非常写实的杰作。
绘画方面,前代大和绘发达,至镰仓时代大和绘虽然存在,但极为衰退,代之以新的绘画——水墨画。镰仓初期日本画坛出现了所谓“宅间派”,以记摩胜贺(公元1168年—公元1209年)为代表。他的现存作品有以“十二天”为题材的屏风画(藏京都教王护国寺)。至镰仓中期,随着入宋僧的增多,带回来大批宋画,特别水墨画,给日本绘画影响很大。当时的水墨画家有雪村友梅、可翁宗然、铁舟德济、兰芳祖裔等,特别是可翁,最先将牧溪画风传入日本,奠定水墨画的基础。当时的入宋入元僧都善于咏诗作画,他们将自作的诗画装裱成诗轴画,挂在禅室或茶室的壁上。此风后来传到世俗,贵族的厅堂或茶室里都挂上这类诗轴画,成为不可缺少的装饰品。
[1]侍所:原是平安时代管理亲王、公卿家武卫人员“侍者”(武士)的一种机构,属于家政机关。御家人,幕府家臣,任将军禁卫的武士。
[2]公文所:原来是平安时代国衙处理公文的机关,后也指院厅、寺社保管文件的场所。
[3]给名:亦称“下司名”、“公文名”、“田所名”,是庄园领主给予庄官(“下司”、“公文”等)或地头的土地,作为职务的报酬。庄园领主从这类土地只征收年贡,而免征杂税,它属于“杂免田”的一种。
[4]给田:也是庄园领主给予庄宫或地头的作为职务报酬的土地,一切免征(包括年贡)。
[5]参加13人协商会议的是以北条时政、义时为首,包括三所长官大江广元、三营庚倍、和田义盛,以及中原亲能、比企能员、藤原行政、三浦义澄、八田知家、足立远元、棍原景时等。
[6]关于天下两分法,一些支书认为这是北条政子与北条时政提出的,而《读史各要》(第299页,讲谈社1976)则认为是源赖家提出的,本书采用后一种观点。
[7]《新订增补国史大系·吾妻镜第二》第766页,吉川弘文馆,1974。
[8]丰田武:《产业史》I,《体系日本文丛书》第10卷第303页,山川出版社,1967。水原庆二:《日本经济史大系·中世》第2卷第24—28页,东京大学出版会。
[9]连署:因为它是执权副职,总是和执权在文件上共同签名,故名之。
[10]永原庆二:《日本封建制形成过程之研究》第192页,岩波书店,1972。
[11]《贞永式目》第42条:《日本史料集成》第172页,平凡社。
[12]石母田正、松岛荣一:《日本史概说》I,第220页,岩波书店,1974。
[13]读卖新闻社《日本历史》第4卷216页,1965。
[14]“下地中分”:解决领主与地头间争夺庄园佃租地领有权的方策。既有采取将整个庄园土地折半对分割方式的,也有采取将庄国土地一比二地对分方式的。镰仓中期盛行此法,促成庄园制的崩溃。
[15]濑户烧:日本陶工加藤景正(俗名藤四郎)1228年从中国学得烧制陶瓷新技术回国,在尾张国的濑户村(今爱知县獭户市)试挠成功,就在该地建窑,大量烧制,代代相传。。其特色是因釉药中含微量的铁分,陶器呈黄色、黄褐色或茶褐色。
[16]“座”即相当于中国的“行”,主要是以朝廷、贵族寺社为“本所”的拥有特权的同一职业团体,亦可称为同业公会。
[17]迁善之助:《日本文化史》第3卷第251页,春秋社,1959。
[18]《开庆四明续志》卷8。
[19]木宫泰彦:《日华文化交流史96477页,富山房,1955。
[20]《八幅员童训》上,转引自大久保利谦等《史料日本史》中世编第163页,吉川弘文馆,1963。
[21]黑田俊维:《日本历史》第8卷第87页,中央公论社,1966。
[22]有关元军战法、武器的史科均见《八幅愚童训》上卷,《史料日本史》中世编第163页。
[23]思格斯:《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2卷523页。
[24]这是荣西语,转引自朱谦之:《日本哲学史》第17页,三联书店,1964。
[25]这是元代渡日禅僧大休正念语,转引自同上书第40页。
[26]琵琶法师:原泛指弹琵琶说唱的育僧艺人,及至《平家物语》出现后;这类艺人都喜欢说唱乎家故事,久之,它也就变成专指弹琵琶说唱《平家物语》的育僧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