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日两国建立友好关系的开端及其发展
第四节 两晋南北朝时期中日两国间的外交关系
一、西晋内乱与汉族人民迁徒日本群岛
公元二六五年,司马炎篡魏自称皇帝,建立晋政权,是为晋武帝泰始元年。晋武帝在分封王、侯诸国,整顿内政之后,于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兴兵灭吴,统一中国。不久,武帝死去,晋朝爆发了内乱。内乱从官内后党开始,接着演成全国性的八王之乱。在八王混战时期,黄河流域人民所受战争灾难特别沉重。农民、市民、手工业者甚至一些士族大姓,不死于战乱,即死于饥饿,侥幸不死者形成流民群,到处移徒寻求生路。其中的一郁份流向东北边区,并通过朝鲜半岛进入日本群岛。对于四世纪末至五世纪初汉族人民大量迁徒日本群岛一事,日本史书称之谓“归化人”进入日本群岛的第一次高潮。(注1)
继八王之乱后,和汉族混居内地的匈奴、揭、鲜卑、氏、羌等少数民族,相继爆发反对沉重压迫和剥削的战争。在战争中,匈奴族刘聪首先建立汉国,并于公元三一七年杀晋怀帝,推翻西晋政权。从这时起上述各族在黄河流域,交替建立十六个政权,混乱局面长达一百五十余年。黄河流域的劳动人民或起而反抗,或避走边区,由此形成五世纪末归化人进入日本群岛的第二次高潮。
公元三一七年晋怀帝被杀,司马奢在江南称帝,是为东晋太兴元年(公元318年)。长江以南的经济文化没有遭受战争的破坏,相反,由于江北人民和土族大姓南迁而日渐发展。加之,北方兴替政权的统治者都是少数民族,因此中国周围的国家特别是东亚各国,习惯于把东晋政权看作是传统的汉族政权,而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即使在刘裕取代东晋建立南宋后,日本群岛的倭国和朝鲜半岛的百济、新罗等国,仍继续与之保持以往的外交关系。
二、日本群岛上的统一国家—二五王时代的大和国家
西晋初年,邪马台女王国发生变动,壹与女王或死或被废,邪马台“复立男王”。据《梁书》,这新立的男王,曾遣使赴晋朝献,“并受中国爵命”。(注2)在男王统治邪马台国期间,日本群岛发生巨大变化。一个新兴的比邪马台王国更强大的国家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据《宋书》夷蛮传,这个新兴的强有力的倭国,在百余年内,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终于统治了除本州岛北部地区外的日本群岛。这个新兴的王国是邪马台王国本身,还是另一个强国,由于缺乏资料无从考察。但是,从此以后,中国史书中不再反映邪马台国的政治活动,相反,这个新兴的王国成为记叙的中心了。《宋书》夷蛮传载,新兴王国的赞、珍、济、兴、武等五代倭王曾与南朝宋政权建立外交关系,并收录倭王武向宋顺帝递交的一道表文。这新兴起的五王时代的倭国,日本史书一般认为是大和国时代的开始。
五王时代的倭国,国力强大,经济基础雄厚。日本现在保存完好的仁德陵古坟修筑工程,是经济雄厚的有力说明。该陵主轴长为四百七十五米,前方部份宽三百米,高约二十七米,后圆部份直径二百四十五米,高约三十米。占地面积约十五公顷,坟的周围挖有三层水壕,壕中灌水。据日本史学家估算,筑陵时动用土方量,约为一百四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六立方米。按一人一天运土量计算,需动员一百四十六万六千人次。以一日出工一千人计‘算,仅搬运土方一项即需费时四年。以现在的五吨卡车搬运这些土方,也需五十六万二千三百四十七台次。(注3)这还是纸面上的计算,实际所费人力物力当不止于此。动用如此众多的人力物力,修筑如此巨大的古坟,没有一个强大的政权,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是难以实现的。
五王时代的倭国,政权已集中于倭王,地方已不存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王国。不过,畿内的臣、连等大姓氏豪族,仍拥有左右倭王的强大力量。地方形成以公、直、首等姓氏为首的县主(县的首脑),国造(国的首脑)等地方组织。倭王还掌握有部民、屯仓和军队。部民分为主要从事农耕的农业部民和有特殊技术从事手工业、制造贡品等职业部民。五世纪以后,倭王的妻、子也拥有部民。屯仓是倭王拥有领地的名称。这些构成侯王的经济基础。倭王的军队由韧部、佐伯部、舍人部等组成,有亲卫军的性质。
这样,五王时期的倭国阶级划分已经明显,有姓豪族是统治阶级,无姓部民是被统治阶级。有姓家族的姓大体上表示家族的
出身以及在政府中所负担的政治职务。这种社会组织结构叫作氏姓制度。部民是宜接生产者,其地位接近奴隶,但还不能等同于奴隶。(注4)此外,社会结构中还有无姓的平民阶级和被叫作奴婢的奴隶阶级。
三、两晋及南北朝与倭国的外交关系
魏与邪马台国的外交关系,在《三国志》倭人传中,只记述到三世纪中叶。其实,终魏之世双方关系未曾中断。魏甘露三年(公元258年)司马昭任相国之后,倭女王壹与的使节曾“数至”魏都或带方郡。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司马炎称帝,邪马台王国立即派使节赴晋都朝贡祝贺。(注5)泰始二年(公元266年),再次赴晋“献方物”。前已述及,倭国向中国称臣纳贡,实际上是进行贸易的一种方式。随着倭国的发展,侯王以下各级统治者对中国的生产工具、武器、绢绸、丝织品以及各种奢侈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而从中国获得这些物品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朝贡。所以,不管中国政权如何更替,只要有可能,倭国就力图保持这种朝贡关系。
可是,自泰始二年(公元266年)以后至东晋义熙九年(公元413年)约一百五十余年间,中国史书中不见倭国朝献的记载。但是,实际上两国间的外交关系仍在继续。只是由于从晋惠帝时期开始的内乱,及以后接因而至的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战争,晋朝档案或失散或毁于兵强,后人编纂晋史者难以详载而已。虽然如此;三百年后唐人房乔撰写《晋书》时,仍保存了晋代与倭国外交关系的珍贵记录。《晋书》中除泰始二年(公元26年)倭人重译入贡的记载外,从武帝纪、惠帝纪、孝武帝纪中,可以查出十三个年号共十九条“东夷”若干国“朝献”、“归化”或“内附”的记载。
“东夷”一词,在中国史书中有固定的含义,主要指朝鲜半岛和日本群岛上的古代国家,在个别场合也包括中国东北边区一带少数民族。“朝献”、“归化”、“内附”是记述上述各国对中国王朝政治关系的性质。“归化”和“内附”多半指中国东北少数民族归属中国中央王权统治之下。但对倭国的朝贡关系,只使用“献方物”、“朝献”等词,从未使用过“归化”和“内附”词句。因此,从上述十九条记载中剔除带有“归化”、“内附”词句各条,必须认为下述各条包括倭国在内。例如:武帝咸宁四年(公元278年),“东夷六国来献”;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东夷二十国朝献”;太康二年(公元281年),“东夷五国朝献”;太康十年(公元289年),“东夷绝远三十余国,西南夷二十余国来献”;太熙元年(公元290年),“东夷七国朝贡”;孝武帝太元七年(公元382年),“东夷五国,遣使来贡方物”。(注6)这些记载特别是“东夷绝远”三十余国来献方物的记载,不能不认为包括倭国在内。如果和前引《梁书》诸夷传“复立男王,并受中国爵命”的记载相对照,则西晋武帝年间各条的记载显然说明倭国与晋的联系颇为密切。孝武帝太元七年(公元382年)一条,虽属孤证,但紧接着《晋书》就明载东晋安帝义熙九年(公元413年),倭夷来献方物。义熙九年遣使赴东晋朝献的倭王,据《宋书》夷蛮传载,是倭王赞即五王时代的第一代倭王。倭王赞是继邪马台王国之后新兴强国统—事业的创始王,或推进这一事业的继任王。大多数日本史学家认为赞就是日本天皇系谱中的仁德天皇(应该指出,天皇一词这矿尚未出现)。从太元七年至义熙九年,前后不过三十年,开始或推进统一事业的倭王赞,很需要与东晋发生贸易联系,获取所需物品。
公元四二零年刘裕灭东晋称武帝,建南宋政权,定年号为永初。永初二年(公元421年),宋武帝诏赐倭王赞“除授”,(注7)以嘉奖他在义熙九年(公元413年)遣使朝献之功。实际上,宋武帝是向倭王赞透露消息,表示愿意继续发展两国的外交关系。
宋武帝除授赞的职称不明,但据末武帝给东夷各国的记赐内容看,无非是肯定东晋所授与的称号“倭王”或“安东将军倭国正。”宋武帝的话书到达倭国,倭王赞欣然接授,于元嘉二年(公元125年),再次遣使司马曹达“奉表献方物”。据日本史学家考证,司马曹达是迁居日本群岛的汉族“归化人”。(注2)这些汉族归化人在同矮人共同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不仅在传播汉族文化和技术方面发挥作用,而且充当倭国使节在中日两国的政治关系方面同样发挥作用。元嘉七年(公元430年),倭王赞第三次遣使来中国献方物,不久死去。倭王赞与宋朝间的外交关系是融洽助,友好的。自赞死之后,这种关系发生某些变化。从汉光武帝授予候奴国王金印时起,至倭王赞止,历代倭王都是被动地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从不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赞的继承人打破了这种格局,主动要求中国皇帘册封自己所希望的称号。
据《末书》载,赞死,弟珍立。(注9)珍是五王中的第二代。他继位时,倭国的经济和军事力量都很强大,并且同朝鲜半岛上的国家如百济等建立了外交关系。公元四二零年宋武帝在册封倭王赞助同时。册封百济王为镇东大将军,爵位在倭王之前。倭王珍据本国的实力和在东亚各国关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国际地位,不满 足倭王赞时低于百济王的爵号。因此,倭王珍于元嘉十五年(公元438年)遣使赴宋献方物,表示愿意继前王发展两国间的外交关系,同时,强烈要求宋文帝按其表文要求“除正”。倭王珍上表要求除正的爵号是: “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注10)并要求按以往惯例,授予倭国使节隋(治)等十三人以平西、征虏、冠军、辅国将军称号。宋文帝除按惯例除授倭使称号外,对于傲慢的倭王珍的要求不予理会,只同意他继承前王赞的爵号: “安东将军倭国王”。(注11)
不久,侯王珍死,济立。(注12)新倭王济于元嘉二十年(公元443年)遣使奉丧献方物,要求册封。宋文帝令袭前王爵号“安东将军倭国王”如故。倭王济在元嘉二十八年(公元451年),第二次遣使朝献。这时,正值南宋与北魏战争激烈时期,双方军事进展互有胜负,而宋的损失重些。因此,宋文帝对倭王使节的到来极为高兴,竟然破例把倭王珍要求而未得到的爵号:“使持节都督侯、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将军”,授予了倭王济。同时亦按惯例授予使节二十三人以军号和郡职。宋文帝在加爵号之后,兴尤未尽,据《宋书》文帝纪载,同年七月又进济为“安东大将军”。(注13)至此,倭王珍所没得到爵号,侯王济全部得到了。宋孝武帝大明四年(公元460年)倭王济第三次遣使朝献。在不到二十年内,侯王济遣使朝献三次,可见双方 的政治经济联系是密切的。
宋孝武帝大明六年(公元460年),侯王济死,子兴立。倭王兴遣使上表循例求封。但宋孝武帝以“新嗣边业”为由,只授爵号为“安东将军倭国王”,撤消文帝给予前王的全部爵号。不久,侯王兴死,其弟武立(日本史学家拟作雄略天皇)。日本史书称,侯王武是个好勇狠斗的人,暴虐非常。他不甘于前王兴的爵号,仿效侯王珍的作法,于宋顺帝异明二年(公元478年)遣使上表,自称“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七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侯国王”。(注14)南宋末代皇帝顺帝对于不驯的倭王武,无如之何,只削去自称爵号中的百济,改七因为六国,其余悉按倭王武的意愿册封。倭王武上宋顺帝的表文,是自汉以来历代倭王朝献时所上表文中,遗留下来的唯一一份倭国早期文献。它和魏明帝赐卑弥呼女王沼书一样,是中日两国关系史上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献。尽管中国史书没有全文引用,但主要内容保存完好,现将其转引于下:
封国偏远,作藩于外。自昔祖祢,躬撂甲宵,跋涉山川,不逻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王道融泰,廓土退钱,累叶朝宗,不短于岁。臣虽下愚,添风先绪。驱率所统,归崇天极;道径百济,装治船肪;而句丽无道, 图欲见吞,掠抄边隶,虔刘不
已,每致稽滞, 以失良风。虽曰进路,或通或不。亡考济实忿寇仇,雍塞天路,控弦百万,义声感激,方欲大举,奄央父兄,使垂成之功,不获一赘。居在谅阁,不动甲兵,是以侣息未捷。至今欲练甲治兵, 申父兄之志,义士虎责,文武效功, 白刃交前,亦所不顾。若以帝德覆载,摧此强敌, 克靖万难,无替前功。窃自假开府仪同三司,其余咸各侵投,以劝忠节(注15)。
上述引文,虽非全貌,但已可看出,是一篇体裁骈倾,具有魏晋风格的华丽文章。在当时,倭人能写出如此出色的文章,不仅令人赞叹,而且可以了解倭人接受中国文化程度和对中国文学修养的深度。该文即使出自归化汉人之手,也足以表明中国文化对倭人的影响。这篇文章使我们了解到,在倭人没有文字的时代,侯人是以汉文作为记录和交流思想工具的。
在倭王武向宋顺帝上表求封之后不久,肖道成灭宋建立齐朝。接着肖衍灭齐建立梁朝。齐、梁二代虽对倭王武都有过册封,但倭王实际上末遣使奉表朝献,双方无官方往来。此后,直到隋统一中国,近百年问中日两国无聘使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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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中村新太郎,
《日朝二千年》,日文本,东邦出版社,1977年,第80页。
注2: 姚思廉,《梁书》,诸夷传倭条。
注3: 中村新太朗,《日朝二千年》,第63页
注4: 阿部真琴等编,《大学日本文》,日文本,上册,第30页。
注5: 房乔,《晋书》,武帝纪、四夷传。
注6: 房乔,《晋书》,武帘纪、孝武帝纪.
注7: 房乔,《晋书》,安帝纪。沈约:《宋书》,夷蛮传倭条。
注8: 沼团次郎、森克已,《对外关系史》;日文本,第19页.
注9: 沈约,《宋书》,夷蛮传倭条。
注10:沈约,《宋书》,夷蛮传倭条。
注11:沈约,《宋书》,夷蛮传倭条。
注12:《宋书》未说明珍与济的血统关系,《梁书》有“弥死,立子济”的记载.珍与弥可能是一个人。但珍与弥若为父子关系,与日本史籍中反正天皇和允恭天皇为兄弟关系的记载不符。这里暂依《宋书》,不表血统关系。
注13:沈约,《宋书》,夷蛮传、文帝纪,元嘉28年.
注14:沈约,《宋书》,夷蛮传.
注15:沈约,《宋书》,夷蛮传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