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宋元时期的中日关系
第一节 五代十国时期的中日关系
一、吴越国与日本间的友好往来
唐亡国后,北方黄河流域在大约五十年内,梁、唐、晋、汉、周五个王朝递相兴衰。因此,这些国家无力发展对日关系。南方长江流域吴、南唐、吴越、楚等十国各自为政,也无力发展对日关系。惟独吴越国是个例外。该国占据唐代对外贸易的中心扬、明二州,得天独厚,拥有发展对日关系的一切条件,因此两国间的书信往返和贸易关系,从未中断。
吴越国王钱谬在公元九二三年即王位时,为继承和保持唐代:与东海各国间的贸易关系,曾册封“海中诸国”。(注1)但是,决定停止派出遣唐使的日本,不想与吴越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只通过吴越国的商人传递国书和信息,保持着半官方的联系。
日本来雀天皇承平五年(公元935年)九月,吴越商人蒋承勋至日,向天皇政府献羊数头。(注2)商人赴日贸易,一般无需向天皇政府贡献,蒋承勋献羊的目的在于试探。天皇政府接受了蒋承勋的礼物,并于十二月派出交易唐物使藤原清盛,去大宰府主持与蒋承勋的贸易。(注3)蒋承勋明白,
日本极需与吴越进行贸易,回国
后立即报告吴越王钱元灌。转年承平六年(公元936年)七月,蒋承勋来日,通过大宰府呈吴越王国书于天皇政府。八月大宰府将左大臣藤原忠平给吴越王的回信,交蒋承勋带回。(注4)天庆元年(公元938年)七月蒋承勋再次至大宰府献羊二头,并呈交吴越王的书信,八月大宰府以布回赠蒋承勋。(注5)天庆三年(公元940年)七月左大臣藤原仲平的回书交由蒋承勋带给吴越王。(注6)上述双方的往来信件未能传留下来,其内容已不可考。但从日本文献中保存的另外两次日本致吴越王信件的内容看,主要是双方互相致意,互赠礼品,维持友好通商。这两封信是,日本天历元年(公元9.47年)闰七月左大臣藤原实赖致吴越王钱弘佐、天历七年(公元953年)七月右大臣藤原师辅致吴越王钱弘椒的回信。(注7)上述两信,左、右大臣都言及“恐交于境外”和“交不出境”的话,由此可知,日本愿意把关系维持在半官方的程度,而不发展正式的
外交关系。
两国间的往来不仅限于贸易,也有文化交流内容。吴越王钱弘椒在位期间,祟信佛教,兴建寺院,搜求佛经。当他阅读《永嘉集》时,有几处教义不明,去问天台僧义寂。义寂告诉他,“自唐末丧乱,教籍散毁。故此,诸文多在海外。”(注8)钱弘椒遂遣持礼使盛德言赴日,(注9)请求教典。宋初,杨亿在《谈苑》中曾谈及此事:
吴越钱氏,多因海舶通信。天台智者教五百余卷,有录 而多缺,贾人言日本有之。钱椒(即钱弘椒——引者)寓书于其国王,送黄金五百两,求写其本,尽得之。(注10)
天台宗是留唐日僧最澄回国传播的。最澄于唐永贞元年(公元805年)回国,钱弘被在日本天德元年(公元957年)派使者赴日求取教典,前后不过一百五十余年。日本从接受中国教典到开始向中国传授教典,其文化发展速度之快令人赞叹。
二、梁、吴越国与日本的贸易关系
唐亡后,五代十国递起递灭,战乱频仍,当时中国极不安定。在对日关系方面除吴越国保持半官方的交往外,其他各国都无往来。但是在唐代发展起来的对日贸易仍在继续,只不过规模比以前小。延喜九年(公元909年)闰八月,后梁商船至日,天皇朝廷今大宰府检点货物呈送货单,十一月大宰少典送梁商货物及孔雀至京。(注11)延喜十九年(公元919年)后梁商人包置求送大宰大贰孔雀一尾,由交易唐物使转呈天皇。朝廷命将孔雀在仁和寺展出,同时,令交易唐物使藏人所出纳当麻有业展出交易来的商品。(注12)延喜二十年(公元920年)五月为加强对梁的交易,藏人所招试懂汉语者任为通事,(注13)八月梁商人入京。(注14)
自吴越国钱缪在公元九二三年称王后,去日贸易的主要是吴越商人的船舶。因为吴越国地据唐代对日贸易中心扬、明二州,商人集中,商业资本雄厚,而且是造船基地,造船技术工人多,造船技术先进,掌握东中国海季节风规律的舵师多。因此,尽管吴越国商船赴日往返皆走南路,但很少象遣唐使船那样经常遭风
毁船。吴越国的商船规模从现有史料看,比日本遣唐使船略小。乘人百名左右,载重三十斗上下。(注15)所载货物从日本文书《日本纪略》、《扶桑略记》、《百练抄》等所记,大致为:孔雀、羊,等(多作为礼品赠送)、香料、药品、锦、纺、美术工艺品、银等等。船舶往返次数较遣唐使船次多,据史载,从唐亡至宋建国五、十余年内,约十五次,(注16)平均三年往返一次。在同一时期,日商船无赴中国贸易者。
梁与吴越商船赴日大宰府贸易,其形式与唐时相仿,但大宰府官吏利用职权暗中渔利,太政官规定之各种制度名存实亡。到天历年代(公元947年)以后,太政官实际已不再过问大宰府贸易事宜,而将其权力委交于大宰府和藏人府。藏人府派出的官吏不再是朝廷的代表,而是以和诸亲王、贵族、大臣等派出的私人代表具有的同等身份,去购买商品。每当梁、吴越商船到港,大宰府、藏人府等官吏和各家亲王、大臣的私人代表,身穿进口白绣汗衫,白绢裤子,白续袜子,云集大宰府,等待抢购。这些亲王、大臣的家中;连婢女都是“裳非齐统不穿,衣非越续不裁”,(注17)穿用全是舶来品。
注1:
《五代史.世袭列传》,钱谬传。《新五代史·吴越世家》,钱谬。
注2: 《日本纪略》,后篇,卷2,承平6年9月条。
注3: 森克已:《对外关系史》,日文本,第55页。
注4: 《日本纪略》,后篇,卷2,承平6年7一8月条.
注5: 《本朝世纪》,天庆元年7月、8月条。
注6: 《日本纪略》,天庆8年7月条。
注7: 原信见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第228页。
注8: 《佛祖统记》,卷8,第15祖净光尊者。《释门正统》,卷2,义寂传。
注9: 《日本纪略》,后篇,卷4。村上天皇,天德元年7月, 3年正月条。
注10:杨亿,《谈苑》,转引自王婆楞的《历代征倭文献考》,第58页。
注11:《扶桑赂记》,卷23,延喜9年8—11月条。
注15:《本朝世纪》,天庆8年7月26日条。转引自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1980年,第225页。
注16: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1980年,第222—224页。
注12:《扶桑赂记》,卷24,延喜19年7月条。
注13:《扶系略记》,卷24,延喜20年5月、8月条。
注14:《扶系略记》,卷24,延喜20年5月、12月条。
注17:三善清行,上天皇意见书,秋山谦藏:《日中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