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系史

第三章 宋元时期的中日关系

第三节 宋日贸易

一、宋日贸易的前提

    在有宋一代(包括北宋和南宋)来日两国贸易始终继续不。衰,是有其客观基础的。首先是宋朝需要对日贸易。宋朝经济通过一段恢复时期后,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所发展。煤的广泛应用,促进冶铁技术、质量和产量的提高;铜精炼法的出现促进铜产量和质量的提高。与此同时,铸铜钱技术也相应地得到改善。自古以来就是传统出口商品的丝织品和刺绣,不仅恢复而且有所发展。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瓷器。这时的中国瓷器造形优美,质地极佳,外国视为艺术珍品。著名的瓷窑:定窑、汝窑、龙泉窑、景德镇各窑生产的瓷器驰名中外,是当时出口贸易中的珍品和畅销品。印刷业不仅出现铜版雕制技术,而且毕异发明了胶泥活字印刷术,推动印刷业迅速发展。造船业发展较快,在内河出现“百石船”,远洋航行的“客船”可载二千斜粟。政府使用的海船,长宽都比客船高出三倍。因此,宋船在海上航行,不仅有丰富的航海经验,而且船身坚固,经得起风浪。国内市场出现许多定期集市贸易,在大城市也恢复到唐代的商业盛况。在唐代长安和洛阳城,一般住宅区的坊内禁止商业贸易,入夜实行宵禁。商店都集中在指定的市区。北宋初,大城市的商业贸易开始突破宵禁和市、坊限制,商业交易可以日改进行。在对外贸易方面,从东方日本、朝鲜至南洋群岛、中印半岛、以及西方阿拉伯国家都有贸易关系。如果这些地方和国家的商人来得少时,宋政府还派使臣去招揽。贸易的方式有几种, “朝贡”和“回赐”是官方贸易形式,商品可免交商税。由市舶司管理的是民商贸易。外国商人赴宋贸易都归市舶司管理。由于宋朝注意对外贸易,因此,宋商船赴日贸易从未中断。


    其次,日本国内状况要求发展对宋贸易。在北宋建国之初,日本曾下令,对来日贸易的宋商船,限定每三年来日一次。(注1)同时对本国商人则严禁出海贸易,如有违犯,处以流刑。宽德二年(公元l045年),筑前国清原守武入宋贸易被发觉,货物没收,本人被流放佐渡岛。(注2)宽治六年(公元1092年)大宰府的大宰权帅中纳言藤原伊房和对马守藤原敦辅,暗中密谋遣僧明范入辽,贩卖禁止出售的武器。第二年事情暴露,伊房被撤职降级,直到死前方始恢复位阶正二位,但未能恢复中纳言职。(注3)辽国灭渤海’国后,曾派使入日但遭拒绝。北宋时期除宋商船外,没有任何国家商人入日贸易。

    但是,日本禁止对宋贸易或者禁止宋商入日,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日本贵族生活对宋商品的需求日甚一日,朝廷下令禁止,但 执行禁令的官吏本身就是宋货的需求者。延喜十四年(公元914年)三善清行上天皇的意见书中有这样的记述:

    臣伏现贞观(公元859—876年)、元庆(公元877—884年)之世,亲王公卿皆以生筑紫绢为夏衫,曝纶为裤面,东绒为袜,染纺为鞋面。而今诸司史生皆以白嫌为汗衫, 白绢为裤面, 白绫为袜,茧褐为鞋里。其妇女以至下婢,裤非齐纨不穿,衣非越绫不裁。染红袖者,其费万金,捣练衣者,柞落洞穿。
    故见其僖差,则竟相效仿;看其俭约,则递以嘲嘴。富有者夸耀其志,贫贱者耻其不及。(注4)

    从这封奏折里可以看到,唐代贵族的糜烂生活方式感染了日本的上层社会,到北宋初期,一般官吏已不再穿日本出产的丝织品,甚至连其婢女亦皆穿戴进口衣服。紫式部的日记中,记载当时大纳言在正月初十到初三宴会上的衣着。每天一套唐式衣裤,浓淡相配;颜色样式不相重复。连内傍跑穿唐武衣服,(注5)在这个时期日本文人撰写的小说、评话、传奇等。如《荣华物语》、《源氏物语》等书里人物的衣着样式、质地,全是唐式的和从唐进口的。应该指出的是,日本在北宋时期自产的丝织品已达到相当水平。日本全国各地豪族、贵族以及后来的庄园主中,很多人开设.丝织、染色等手工作坊;各作坊拥有织工、染工近二十余人,能织、染各种丝织品,完全可以满足贵族的需求。然而富有的贵族却不愿穿国产的丝织品,竞相以高价争购进口货。本来奈良、京都地区冬季并不太冷,可是为了仿效唐式服式,日本贵族在冬季居然也穿上黑貂裘。貂裘一时流行颇广,致使天皇不得不下令, 除参议以上官员其他人禁止穿用。(注6)贵族为了保存及熏香衣服,制成唐式熏笼,熏制衣物。这就需要香料,如沈香、府香、丁香、檀香等,而这些全需进口。据中国史书记载,日本的纸已成为唐、宋各代上层所喜爱的文房用品之一,可是日本贵族正相反,把唐、宋纸列为喜爱的文房用品之一。(注7)唐代贵族腐朽的生活方式如斗鸡,双六等都为日本贵族所接受,竟然成癖,以致政府不得不下令禁止。(注8)贵族所饲养的禽鸟、动物,如鹦鹉、孔雀、甚至猫,花草如牡丹、蔷薇等都要从中国进口。

    另外,寺院生活在这个时期也趋于奢侈。日本的佛教与国家和社会、政治和生活,结合得极为密切,在一切场合,都要举行宗教仪式。为祈祷国家的平安,召集僧人在紫庚殿诵经,生皇子要召集僧人祈福,建筑宫殿要作佛事,流行疫病、发生旱灾、风灾,都要召集僧人诵经。请僧人少者数十人,会者数百人,诵经少者几天多者长达几个月。在修行佛法时,需孔雀尾、大曼茶罗二帧、素衣绢七丈、苏七合、密七合、名香(白檀、沈水香)、五宝(金、银、琉璃、真珠、水晶)、五药(人参、获令、天门冬、甘草、白芥子)、五香(熏陆、白檀、苏合、龙脑、安息)、五谷(稻谷、大豆、小豆、大麦、胡麻)等,其中许多都要进口,尤其是香料更需进口。天平六年(公元734年)和八年(公元736年)平城宫皇后赠赐法隆寺的香料计有:熏陆香七百一十五两,沈水香九十六两,浅香七百八十八两,青木香二百一十九两,白檀香一千五百三十三两,丁子香八十四两,安息香七十两,甘松香九十六两,苏合香一十二两。(注9)这些香料只是 一座寺院中的一笔,其他小寺不计在内,以奈良、平安时代的著名寺院:药师寺、元兴寺、兴福寺、大安寺、东大寺、延历寺、园城寺等大寺合计,则一年所需香料是十分可观的。

    最后,日本朝廷和大宰府官吏从贸易中获得极大益处,也是对宋贸易难以禁止的重要原因。如万寿三年(公元1026年),作为大宰府进奉使从事贸易的周良史,被称作“随父往返,有如随阳之鸟”。(注10)大宰大贰藤原惟宪在长元二年(公元1029年)七月任期满回京时,携带很多珍宝、唐物,被时人称作“贪欲者”。(注11)以对宋贸易为业的观世音寺别当宴,“以交易为业,每次致富千金。”(注12)这些从贸易中致富的官吏,是不愿减少或限制对宋贸易的。


二、北宋的对日贸易

    北宋时期的对日贸易,主要是民商贸易,因而中国史书很少记述,日本史书虽然有所记述,但也不全。根据现有资料,北宋一百六十余年间,宋商船赴日次数约为七十次,(注13)比五代十国时期尤为频繁。经常赴日贸易的宋商如朱仁聪、周文德、周文裔、陈文佑、孙忠、李充等名字,为当时日本贵族、公卿、富豪等所熟知。宋商到日后的交易方式,仍依唐例。商船进入博多湾,监视所派人去检查并上报大宰府。大宰府派通事至该船验看来市舶司发给的公凭(即护照)、船员名单、所载货物的品种名称,然后呈报太 政宫,等待批准交关贸易。太政官接到大宰府报告,即行召集有关大臣公卿会议,一经决定准许贸易,该商人的食宿(从进港起至回国启航止)由鸿炉馆按例供应。宋商船赴日所载货物大体为:锦、绫等丝织品,还有瓷器、药材、香料、苏芳、书籍、文房具等。这些商品在日的售价相当昂贵,随成寻入宋的通事张泳买麝香十三个,在日本价值白米五百石。(注14)由此可见对日贸易所获之利是多么巨大。宋商售完所带的货物,又购进日货运回宋朝出售。购自日本的货物大体为:砂金、水银、硫磺、木材、工艺品、日本刀等。宋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明州知州马琉特请旨招吴中商人去日,购买硫磺五十万斤。(注15)此外,日本的工艺品别具特色,工艺水平很高。如金银蔚绘、螺钿器皿、水晶、日本玉、木念珠、真珠、屏风、日本扇、日本刀等,很受宋人的喜爱。宋都东京相国寺市场上出卖的日本漆柄折扇,极为精美,扇面的淡粉画,来人誉为“笔势精妙”。(注16)螺钿器皿也深受欢迎,被誉称“物象百态,颇极工巧”。(注17)日本刀尤为宋人所爱,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曾写“宝刀歌”诗一首,赞美日本刀。一把精巧的日本刀,在宋价值“百金”。(注18)宋治平时期(公元1064—1067年),宋商人在博多湾以七十贯文或六十正绢买一颗“阿久也玉”(即日本尾张蚌珠),回国后可卖五万贯。(注19)宋商在对日贸易中一个往返所获之利,是难以估计的。因此,宋商赴日的船只逐年增加。

    宋商船入日船次,最初大体上为一年一船次。自日本永延二年(公元988年)起,一年为二船次,到宽弘五年(公元1008年),增至一年三船次,万寿三年(公元1026年)增至一年四船次。(注20)宋船入日次数和人员的增加,同时就增加了大宰府鸿炉馆接待的费用。加之,这时日本国内农民破产,税收来源枯竭,国库空虚,根难拿出巨额款项来维持宋商的食宿费用,但又不能禁止宋商赴日贸易。所以日本朝廷从宋商来日最多的一条天皇时期(公元987一1011年)开始,对来日的宋商船发给官碟,规定年限实行定期贸易。但是,宋商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不想遵守规定经常提前来日贸易。不按规定年限来日的船只被查出后,有时则拒绝该船
入港。日本永承元年(公元1046年)、三年(公元1048年)不按规定年限来日的宋商船,朝廷下令不准入港。(注21)但是,宋商总是能够找到办法入港贸易的。大宰府不准入港,就以船遭风漂来日本的借口,进入日本其他港口,诸如若狭、但马、越前等距离京都较近的地方贸易。例如:日本长历元年(公元1037年)五月来
日宋商慕曼诚、宽德元年(公元1044年)五月至但马国的宋商、永承三年(公元1048年)八月、康平三年(公元l 060年)都有宋商船漂流至日本各地进行贸易。(注22)不按规定地点和时间到日本各地贸易的宋商,由当地官吏上报太政官,经议决或拒绝贸易令其返回,或发给安置符准以大宰府例进行贸易。上述康平三年来日
宋商林养;俊政以漂流为借口到越前国,经议决准许贸易,而永 承三年八月的宋商即被驱逐。


三、南宋时期的宋日贸易

    自武家平清盛执政以后,南宋与日本的贸易发生巨大变化。往来于东中国海上的商船除宋商船外,又增加了日商的船只。平清盛和以后源氏镰仓幕府的对宋贸易政策,除从贸易中获取巨额利润外,尚有国内的原因。这就是日本庄园制的逐渐形成。早在北宋末期,日本的统治阶级上层亲王、公卿、贵族,就在全国各
地拥有庄园。庄园对天皇政府保有独立性质,不向国家纳税,国家官吏不得干预庄园内部事务,所谓“不输不入”。由于庄园的逐渐增多,国税收入减少,迫使天皇朝廷自永观二年(公元984年)、宽德二年(公元1045年)、天喜三年(公元1055年)接连三次,下令停止新立庄园。但是,设立庄园的行动,天皇政府的一纸命令是难以禁止的。例如,伊贺国国小土地少,而处在该国的伊势大神宫的“神户”田(为神宫种田的农户,与庄园同样)和贵族公卿的庄园,共占该国田地三分之二以上。当天喜三年(公元1055年)天皇政府颁布停止新设庄园令时,伊贺国派大判官代正助去东大寺查收黑庄园(即无批准手续的庄园)。东大寺僧人以武力捆起大判官代正助,并将其下役剥去衣服。天皇政府对东大寺束手无策,只得降诏效免,不再查收黑田庄。庄园势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庄园主为了自家的需要,在庄园内设立手工作坊,生产自己所需产品。由于产品增多,剩余产品即进入市场。到平安朝末期,具有特色的产品,如阿波的绢、越前的绵、常陆的续、但马的纸、淡路的墨、播磨的针、备中的刀、武藏的铠、能登的釜、河内的锅、备后的铁、越后的漆等,以及长门的牛、陆奥的马驹、信浓的犁、丹波的栗、越后的鲑、周防的醋、山城的茄子、飞弹的饼、镇西的米等,各地土特产品开始在全国 各地内贩运。(注23)商品流通需要货币,但那时庄园互不相属,无论任何一个大庄园也无铸造货币的政治、经济力量。日本天皇政府自铜和元年(公元708年)至天德二年(公元958年),在二百五十年间共铸铜货币十二次之多。但所铸出的铜钱,因技术、铜质低劣,同一种币值则大小份量不一,以至不能当作货币流通,只能按铜的份量作价使用。到一条天皇时代(公元984年以后),日本自铸钢币完全停止使用。而宋代铜币就成为日本国内流通的主要货币。

    平清盛极力主张对宋贸易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派出日本商船去宋朝交换铜币。平清盛之父平忠盛早在日本长承二年(公元1133年),即插手对宋贸易。这年八月,宋商周新船驶进博多湾,恰好停泊在天皇领有的神崎庄园界内。大宰府按例派人去检查验证,但备前守平忠盛以船停在天皇庄园界内,大宰府无权干预庄园
事务,不得进庄园领内检查。平忠盛以奉“院宣”(注24)名义,亲自主持宋商船的贸易。(注25)自此以后,宋商船常绕过大宰府与平忠盛和其他庄园主进行贸易。平清盛执政后,撤销禁止日商出海贸易的命令,日商船可以自由出海。宋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日商藤太明至明州,殴打宋商郑作致死。(注26)这一事件发生在平清盛执政之后八年,可见日商船早已至南宋贸易了。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日商船遭风漂至明州,粮、钱皆无,百余人行乞去临安。明州州宫将此情况上报,南宋政府令每人发粮二斤、钱五十文,待日商船至即行遣送回国。(注27)治承初年(公元1177年),平 重盛曾命筑前国宗像氏之子许斐忠太妙典入宋,去明州育王山市施黄金。(注28)妙典是日本商人,先后入宋七次,以其丰富的航海经验,著书《海云记》,颇受航海者的欢迎。

    正在日商船展开对南宋贸易的时候,平清盛倒台,源赖朝开幕府于嫌仓(公元l192年)。嫌仓幕府和平氏一样热衷于对南宋的贸易,因而宋日贸易并末因日本朝廷执政者的变化而受到影响。相反,日商船入南宋者日见增加。宋淳熙十年(公元1183年)、绍熙四年(公元1193年)、庆元五年(公元1199年)、庆元六年(公元1200年)、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都有日商船入南宋,或遭风漂至沿海州县,受到救济的记录。(注29)日商船争先驶向南宋的情景,在当时有下述描写:

    倭人冒鲸波之险,舶船相衔,以其物来售。(注30)

    这条记述,充分说明日商赴南宋贸易的情况。日商载至南宋出售的商品,大体与南宋商人至日贩运的商品相类似,而且与北宋时期亦无大区别。但由于日商的增多,从日本贩运至南宋的商品种类略有增加,其中以木材和稻米较为突出。日本木材的出口与日本入宋僧人有某些关系,如荣西、重源、辨圆、湛海等,都曾
在日本筹办木材运往南宋,兴建寺庙。(注31)木材多为杉木、罗木、松木等,长四十余尺,径三、四尺,将其解为访板,运至泉州出售。(注32)至于稻米的出售,在中国史书中未见记述,但据日本史料记载,似乎是大宗贩运商品。日本宝治元年(公元1247年)十一月,幕府因九州大米出口过量,竞不得不发出命令, 禁止出 口。(注33)

    另方面,日商至南宋贸易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获取南宋铜钱。北宋和南宋商人至日贸易时,常要求日方以砂金付款,因而日商至南宋贸易也多带砂金以换取铜钱。日商携带黄金最多的年代,总额近四、五千两之多。(注34)这些黄金虽不能全部换成铜钱,但总有大部分可以换成铜钱的,加上贸易中所得的铜钱,每次日商赴南宋总会带回大量铜钱。因此,南宋铜钱外流十分严重。铜钱外流,自北宋时期就曾三令五申,一再禁止。但那时主要是以来商携带的形式流到日本,现在,日商直接偷运,遂使南宋出现铜钱
严重短缺。南宋政府被迫在市舶司设置专门官吏,监督制止铜钱外流。每当商船起锚之时,南宋官吏即登船检查,是否携带非法铜钱。有时官吏随船监视,直到该商船开入大洋后方回,防止其他船只中途私贩铜钱与该船进行非法交易。南宋政府为解决铜钱外流问题,致意日本幕府要求减少赴南宋日商船数字,而幕府也因稻谷和其他物资外流过甚,遂同意减少日商船出海船只。建长六年(公元1254年)四月二十九日,幕府命令大宰府,赴宋商舱每年不得超过五只,超过者予以销毁。(注35)可是,禁令没有影响末日间的贸易,双方商船往来依旧络绎不绝。甚至在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元军攻取宋都临安、占领明州后,赴明州的日商船因元军不准进港贸易,方始被迫回国。(注36)


注1: 《贞信公记》,裁森克已等: 《对外关系史》,日文本,第59页。
注2: 《百练抄》,卷4,宽德3年8月条,水承3年12月条。
注3: 《百练抄》,宽治6年6月26日,7年2月19口,嘉保元年8月6日各条。
注4:三善清行上奏意见书。转引自秋山谦藏,《中日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46页。
注5:《紫式部日记》,载秋山谦藏,《中日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61页。
注6:《延喜式》,卷41,弹正台。收《国史大系》,卷26,第911灭。
注7:秋山谦藏,《中日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71页。
注8:《延喜式》,卷41,弹正台。收《国史大系》,卷26,第912页。
注9:《法隆寺枷兰缘起并流记资财帐》,载秋山谦藏,《日中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81页。
注10:《字槐记抄》,仁乎元年9月24日条。《宋会要》,食货,38,市舶。周良史父为宋商归化日本,母为日本人,曾任大宰府进奉使,后经商。载秋山谦藏,《日中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34页。
注11:《小右记》,载秋山谦藏,《中日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48页。
注12:《中右记》,载秋山谦藏,《中日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248页。
注13: 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第238—243页。
注14: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载藤田元春,《上代日中交通史研究》,日文本,第339页。
注15:《宋会要》,食货,38,市舶条。
注16:《皇朝类苑》,卷60,风俗杂志,记日本扇条。
注17:宋方勺,《五朝小谱》,泊宅编。
注18:《欧阳文忠公全集》,卷15。目前有的学者认为,宝刀歌非欧阳修所作。见谭彼岸: 《‘日本刀歌’作者考》,《社会科学战线》,1981年3月号,第290—292页。
注19:藤田元春, 《上代日中交通史研究》,日文本,第317页。
注20:木宫泰彦, 《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绍238—243页。
注21:《百锈抄》,卷4,永承元年10月3日、3年8月11日条。收《图文大系》,卷11,第23贸。
注22:《百练抄》,各年条.收《国史大系》,卷11,第23—24页。
注23:秋山谦藏: 《日中交涉史研究》,日文本,第321页。
注24:太上皇或法皇发出的命令、公文叫作院宣。
注25:《长秋记》,收《史料大成》,7,第166页.
注26:脱脱,《宋史》,外国7,日本国。
注27:脱脱,《宋史》,外国7,日本国。
注28:木宫泰彦: 《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第294页。
注29:《文献通考》,四夷考,日本。
注30:《开庆四明续志》。卷8,竭免抽博倭金条。参见木宫泰彦: 《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第295页。
注31:木宫泰彦: 《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第302—303页.
注32:赵汝括, 《诸番志》,卷下,倭国条。
注33:《帝王编年记》,卷25,宝治元年11月条。收《国史大系》,卷12,第409页。
注34: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胡译本,第302页。
注35:《吾妻镜》,建长6年4月29日条。《国史资料集》,卷3,第579页。
注36:《建治三牢记》,载本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 胡译本,第296页。